◇政策重落實 地方政府須盡責
2011年4月10日至21日,國務院派出8個(ge) 督查組,對北京、上海等16個(ge) 省區市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情況,進行了專(zhuan) 項督查。這是近年來中央針對住房問題進行的規格最高、決(jue) 心最大的一次督查行動,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實中央精神、切實履行職責的重要舉(ju) 措,社會(hui) 各界給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關(guan) 注。
對於(yu) 解決(jue) 住房問題,中央的態度是堅決(jue) 的,要求是明確的,但具體(ti) 落實還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作為(wei) 房地產(chan) 調控政策的執行者,作為(wei) 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組織者,肩負著重要職責。中央的政策措施能否“落地”、“開花”,關(guan) 鍵在於(yu) 地方政府的決(jue) 心和力度。不可否認,一些地方政府從(cong) 土地財政中嚐到巨大甜頭,過度依賴房地產(chan) 發展拉動經濟增長,對調控不想動真格,對保障房不願真投入。這也是一些地方調控效果打折扣、房價(jia) 過快上漲的重要原因。
為(wei) 此,中央明確提出,穩定房價(jia) 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製。各地應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部署上來,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確定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以穩控房價(jia) 、加大住房保障的實際成效取信於(yu) 民。
山西省創新舉(ju) 措解決(jue) 保障房建設麵臨(lin) 的資金、土地和項目審批等問題,加快建設進度。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新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已達265782套,開工率為(wei) 全年任務的88.5%。
認識到位。工作到位,首先是思想認識到位。應充分認識到,高房價(jia) 不僅(jin) 加重了當地群眾(zhong) 的住房負擔,影響當地民生的改善,而且不利於(yu) 地方經濟結構調整,不利於(yu) 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甚至會(hui) 影響當地社會(hui) 和諧穩定。應清醒地看到,對穩控房價(jia) 、加快住房保障,百姓翹首以待,全社會(hui) 高度關(guan) 注,絲(si) 毫不能放鬆、不能懈怠。應真正把解決(jue) 住房問題作為(wei) 關(guan) 係經濟社會(hui) 發展全局的一件大事來看,作為(wei) 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來抓,牢固樹立抓不好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和保障房建設就是失職的思想,切實高度重視、負起責任。
明確任務。對於(yu) 市場調控和住房保障,中央都提出了十分明確的目標和要求,特別是提出了許多硬指標、硬任務。比如,“新國八條”要求各地第一季度公布年度房價(jia) 控製目標,要求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應不得少於(yu) 前兩(liang) 年年均實際供應量;以簽訂目標責任書(shu) 的形式,明確了各地保障房建設的規模和進度;等等。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目標和措施,明確保障房建設的計劃和進度,並公之於(yu) 眾(zhong) ,接受社會(hui) 監督。
狠抓落實。解決(jue) 住房問題,不能“雷聲大、雨點小”,更不能“紙上談兵”。要把確定的任務目標層層分解,一項一項抓落實,一抓到底,毫不放鬆。在房地產(chan) 市場調控方麵,嚴(yan) 格執行“新國八條” 的規定, 從(cong) 嚴(yan) 把握和執行房價(jia) 控製目標, 從(cong) 嚴(yan) 執行信貸、稅收、住房限購政策,盡早使房價(jia) 回歸合理水平, 兌(dui) 現對社會(hui) 的承諾。對住房保障,應按照中央確定的任務,確保2011年11月底以前全年任務全部開工,主體(ti) 結構完工的要占到1/3以上,讓困難群眾(zhong) 早得實惠。針對資金問題和一些地方出現的建築質量問題,要切實加大投入力度,拓寬籌資渠道;在設計、建材、施工等各個(ge) 環節嚴(yan) 格把關(guan) ,確保建築質量不打折扣。
北京市成立保障房建設投資中心解決(jue) 籌資難題
為(wei) 順利完成“十二五”時期100萬(wan) 套保障性住房建設收購任務,加快公租房的發展,解決(jue) 資金難題,2011年6月30日,北京市政府正式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注冊(ce) 資本金100億(yi) 元,由市財政以貨幣形式出資,是目前國內(nei) 規模最大的保障房建設投資公司。在保障房建設中,該中心可通過借貸、發行企業(ye) 債(zhai) 券等方式,確保北京市“十二五”時期100萬(wan) 套保障房建設資金到位。
嚴(yan) 格問責。責任是壓力,也是動力。考核問責是確保完成任務的重要抓手。必須強化責任製,進一步完善巡查、考評、約談和問責製度。對穩定房價(jia) 、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hui) 發展和穩定的,要對地方負責人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省級人民政府也應建立健全對轄區內(nei) 城市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jia) 工作的約談問責機製。
◇觀念需轉變 量力而行謀安居
安居才能樂(le) 業(ye) ,安居才能安心。如何實現“安居夢”?租房還是買(mai) 房?靠“啃老”還是靠自己?先成就事業(ye) 還是先買(mai) 房子?這讓許多人特別是年輕人糾結。
有人說,“有自己的房才算有家”,“寧可當‘負翁’也要咬牙買(mai) 房”,“現在不買(mai) ,以後更買(mai) 不起”;也有人說,“不能把人生困在一所房子裏”,“租房未必不安心,‘裸婚’也能很幸福”。
這些說法似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應如何選擇?
就整個(ge) 社會(hui) 來講,應該看到,我國是一個(ge) 人口眾(zhong) 多、土地相對不足的國家,是一個(ge) 人均收入僅(jin) 居世界100位左右的發展中國家。麵對這樣的國情,應該倡導樹立適度、合理、節約的住房觀念。
就家庭和個(ge) 人來講,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放大住房預期。特別是剛踏入社會(hui) 的年輕人,不應過早把自己“拴”在房子上,“先租後買(mai) 、先小後大”未嚐不是好選擇。
但現實中,“超前購房”、“低齡購房”、“攀比購房”現象十分普遍。據調查,北京首套房貸款者的平均年齡隻有27歲,比很多發達國家首次購房者平均年齡小很多。這給市場和個(ge) 人都帶來了一定風險。它使大量購房需求提前釋放,加劇了住房供求矛盾,加劇了房價(jia) 上漲壓力。同時,也使很多人成為(wei) “房奴”,背負沉重的經濟負擔和精神壓力,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大大下降。
深度解讀
世界一些國家和地區的住房狀況
◎日本、德國首次購房人平均年齡為(wei) 42歲,法國為(wei) 37歲,美國也在30歲以上。
◎德國租房者占多數,有60%左右的居民租房,其中年輕人77%左右為(wei) 租房族。德國《民法典》等法律對房租價(jia) 格進行管理和約束,特別側(ce) 重對房客利益的保護,規定房東(dong) 不得隨意漲房租。
◎新加坡80%的人口居住在政府組織建設的“組屋”內(nei) 。
◎香港四成人租房住:29%的人租住政府公屋,11%的人租住私人物業(ye) 。
◎超過一半的美國人選擇在工作10年、結婚5年以後才買(mai) 房子。
這種情況是多種原因造成的。一方麵,受我國置家業(ye) 、傳(chuan) 家產(chan) 的傳(chuan) 統文化影響。另一方麵,更是客觀現實下的無奈選擇:房價(jia) 上漲快,讓人們(men) 擔心“越晚越買(mai) 不起”,造成“恐慌性購房”;房屋租賃市場不規範,房主隨意漲價(jia) 、被迫頻繁搬家,使租房很折騰、很費心;保障房覆蓋麵有限,很多人享受不到,隻能通過市場渠道購房。
理性消費,不僅(jin) 需要居民轉變觀念,更需要國家創造良好環境。應通過加強市場調控,使房價(jia) 保持在合理水平,穩定市場預期,避免造成群眾(zhong) 心理恐慌。加大公租房供應量、擴大覆蓋麵,為(wei) 剛工作的年輕人提供價(jia) 格較低、可以長期租住的房子。還應規範、發展租賃市場,讓人們(men) 有更多穩定、價(jia) 格合理的房子可租。不久前,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出台了《房地產(chan) 經紀管理辦法》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將加強對出租房、中介機構和中介人員的管理。此外,還應加強輿論引導,防止虛假信息誤導群眾(zhong) 。
古人講,“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住房是人的生存之所,發展之基。解決(jue) 好住房問題是群眾(zhong) 的一大需求、一大期盼,也是黨(dang) 和政府的一大牽掛、一大責任。隨著住房體(ti) 製機製和政策體(ti) 係的不斷完善,住房問題必將得到更好解決(jue) ,千萬(wan) 個(ge) 家庭的安居之夢必將逐步變為(wei) 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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