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毛澤東(dong) 同誌批示學習(xi) 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也是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社會(hui) 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其內(nei) 涵是,堅持和貫徹黨(dang) 的群眾(zhong) 路線,在黨(dang) 的領導下,充分發動群眾(zhong) 、組織群眾(zhong) 、依靠群眾(zhong) 解決(jue) 群眾(zhong) 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楓橋經驗”是指20世紀60年代初,浙江諸暨縣(現諸暨市)楓橋鎮幹部群眾(zhong) 創造的“發動和依靠群眾(zhong) ,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jue) ,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層社會(hui) 治理經驗。
1963年,毛澤東(dong) 同誌親(qin) 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2003年,時任浙江省委書(shu) 記的習(xi) 近平同誌明確要求充分珍惜、大力推廣、不斷創新“楓橋經驗”。
“楓橋經驗”在實踐中不斷豐(feng) 富、持續發展,特別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形成了特色鮮明的新時代“楓橋經驗”。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就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作出一係列重要指示,強調“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yi) ,發揚優(you) 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群眾(zhong) 工作方法,善於(yu)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jue) 涉及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為(wei) “楓橋經驗”賦予了新的時代內(nei) 涵,使其在服務群眾(zhong) 、化解矛盾等工作中發揮出更大效能。
新時代“楓橋經驗”更加強調黨(dang) 的領導、更加彰顯法治思維、更加突出科技支撐、更加注重社會(hui) 參與(yu) ,展現出曆久彌新的魅力,成為(wei) 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一麵旗幟和“中國之治”的一張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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