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 | 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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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動搖堅持、與(yu) 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

(2021年10月13日)

  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yi) 國家學說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國體(ti) ,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前進。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yu) 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luan) 興(xing) 衰的曆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正確處理事關(guan) 國家前途命運的一係列重大政治關(guan) 係,實現國家統一高效組織各項事業(ye) ,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效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從(cong) 堅持和完善黨(dang) 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戰略高度出發,繼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係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ge) 方麵。

  一是必須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堅持黨(dang)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jue) 維護黨(dang) 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黨(dang) 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jue) 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麵貫徹和有效執行,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guan) 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要加強和改善黨(dang) 的領導,善於(yu) 使黨(dang) 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wei) 國家意誌,善於(yu) 使黨(dang) 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wei) 國家政權機關(guan) 的領導人員,善於(yu) 通過國家政權機關(guan) 實施黨(dang) 對國家和社會(hui) 的領導,維護黨(dang) 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dang) 全國團結統一。

  二是必須堅持用製度體(ti) 係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yu) 人民,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hui) 行使國家權力,健全民主製度,豐(feng) 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平等參與(yu) 、平等發展權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三是必須堅持全麵依法治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精神,依照憲法法律推進國家各項事業(ye) 和各項工作,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四是必須堅持民主集中製。堅持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hui) 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由民主選舉(ju) 產(chan) 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guan) 、監察機關(guan) 、審判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都由人民代表大會(hui) 產(chan) 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實行決(jue) 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guan) 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堅持在黨(dang) 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保證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ye) 。

  五是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核心是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是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製度安排,保證黨(dang) 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可以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西方政治製度模式。

  六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治理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製度體(ti) 係,不斷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更好把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

  當今世界正經曆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製度競爭(zheng) 是綜合國力競爭(zheng) 的重要方麵,製度優(you) 勢是一個(ge) 國家贏得戰略主動的重要優(you) 勢。曆史和現實都表明,製度穩則國家穩,製度強則國家強。黨(dang) 的十八大和十九大都對加強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做好人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在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men) 要毫不動搖堅持、與(yu) 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

  第一,全麵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yan) 。古人說:“法者,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黨(dang) 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ti) 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我多次強調,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dang) 和人民共同意誌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yan) ,就是捍衛黨(dang) 和人民共同意誌的尊嚴(yan) ;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guan) 和武裝力量、各政黨(dang) 和各社會(hui) 團體(ti) 、各企業(ye) 事業(ye) 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wei) 根本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yan) 、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和個(ge) 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wei) 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必須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國體(ti) 和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的政體(ti) 不動搖。全麵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也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的必然要求。要以憲法為(wei) 根本活動準則,用科學有效、係統完備的製度體(ti) 係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弘揚憲法精神,切實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yan) 。黨(dang) 領導人民製定和實施憲法法律,黨(dang) 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nei) 活動。各級人大、政府、監委、法院、檢察院都要嚴(yan) 格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要完善憲法相關(guan) 法律製度,保證憲法確立的製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麵實施;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工作質量,堅決(jue) 糾正違憲違法行為(wei) ;落實憲法解釋程序機製,積極回應涉及憲法有關(guan) 問題的關(guan) 切。要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麵管治權的法律製度,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guan) 的製度和機製,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製秩序和法治秩序。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要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nei) 得到遵守和執行,自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第二,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立善法於(yu) 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yu) 一國,則一國治。”改革開放以來,在黨(dang) 的領導下,經過各方麵努力,我國用30多年時間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這是人類法治史上一項了不起的成就。同時,也要看到,時代在進步,實踐在發展,不斷對法律體(ti) 係建設提出新需求,法律體(ti) 係必須與(yu) 時俱進加以完善。

  要加強黨(dang) 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完善黨(dang) 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yu) 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把改革發展決(jue) 策同立法決(jue) 策更好結合起來,既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過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領域改革創新,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yu) 法有據。要統籌推進國內(nei) 法治和涉外法治,統籌發展和安全,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ti) 係建設,用法治方式有效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要堅持係統觀念,統籌立改廢釋纂,全麵完善法律、行政法規、監察法規、地方性法規體(ti) 係。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是國家立法機關(guan) ,要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增強立法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使法律體(ti) 係更加科學完備、統一權威。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xing) 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注重將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融入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製度。要在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繼續開展法典編纂工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非從(cong) 天下,非從(cong) 地出,發於(yu) 人間,合乎人心而已。”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ge) 關(guan) 鍵,發揮好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尊重和體(ti) 現客觀規律,堅持為(wei) 了人民、依靠人民,堅持嚴(yan) 格依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豐(feng) 富立法形式,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要嚴(yan) 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製定行政法規、監察法規、部門規章,保證法規、規章的質量。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要嚴(yan) 格遵循立法權限,圍繞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大政方針和決(jue) 策部署,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著力解決(jue) 實際問題。

  第三,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的重要原則和製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guan) 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監督和製約。要更好發揮人大監督在黨(dang) 和國家監督體(ti) 係中的重要作用,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用製度的籠子管住權力,用法治的韁繩駕馭權力。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要把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用起來,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yan) 、權威,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在我國政治體(ti) 製中,人大對於(yu) “一府一委兩(liang) 院”具有監督作用,推動各國家機關(guan) 形成工作合力。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聚焦黨(dang) 中央重大決(jue) 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zhong) 所思所盼所願,推動解決(jue) 製約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人大要統籌運用法定監督方式,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確保各國家機關(guan) 都在憲法法律範圍內(nei) 履行職責、開展工作。要完善人大監督製度,健全人大對執法司法工作監督的機製和方式。各級“一府一委兩(liang) 院”要嚴(yan) 格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製定的法律法規和作出的決(jue) 議決(jue) 定,依法報告工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第四,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為(wei) 政之要,以順民心為(wei) 本。”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you) 越性,關(guan) 鍵在於(yu) 深深植根於(yu) 人民之中。一切國家機關(guan) 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人民公仆意識,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係,傾(qing) 聽人民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監督,努力為(wei) 人民服務。要豐(feng) 富人大代表聯係人民群眾(zhong) 的內(nei) 容和形式,拓寬聯係渠道,積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各級人大常委會(hui) 要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職,使發揮各級人大代表作用成為(wei) 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ti) 現。

  人大代表肩負人民賦予的光榮職責,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誌,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要站穩政治立場,履行政治責任,加強思想、作風建設,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充分發揮來自人民、紮根人民的特點優(you) 勢,密切同人民群眾(zhong) 的聯係,當好黨(dang) 和國家聯係人民群眾(zhong) 的橋梁,最大限度調動積極因素、化解消極因素,展現新時代人大代表的風采。

  第五,強化政治機關(guan) 意識,加強人大自身建設。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要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全麵加強自身建設,成為(wei) 自覺堅持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政治機關(guan) 、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guan) 、全麵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guan) 、始終同人民群眾(zhong) 保持密切聯係的代表機關(guan) 。要優(you) 化人大常委會(hui) 、專(zhuan) 門委員會(hui) 組成人員結構,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人大工作隊伍。要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既嚴(yan) 格履行法定職責,遵守法定程序,又堅決(jue) 防止形式主義(yi) 、官僚主義(yi) ,提高人大工作實效。

  第六,加強黨(dang) 對人大工作的全麵領導。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是黨(dang) 領導國家政權機關(guan) 的重要製度載體(ti) ,也是黨(dang) 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zhong) 路線的重要實現形式。各級黨(dang) 委要把人大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完善黨(dang) 領導人大工作的製度,定期聽取人大常委會(hui) 黨(dang) 組工作匯報,研究解決(jue) 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指導和督促“一府一委兩(liang) 院”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要加強人大常委會(hui) 領導班子和人大工作隊伍建設,推動人大幹部同黨(dang) 政部門、司法部門幹部之間的合理交流。黨(dang) 的各級組織、宣傳(chuan) 等部門要加強同人大有關(guan) 方麵的協調配合,形成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強大合力。各級人大常委會(hui) 黨(dang) 組要認真執行黨(dang) 的領導各項製度,落實好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

  ※這是習(xi) 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會(hui) 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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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xi) 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會(hui) 議上的講話

《習(xi) 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學習(xi) 專(zhuan)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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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年09月16日 16:34 來源:ky体育中心 編輯:許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