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履行新時代紀檢機關職責使命的基本遵循——解讀《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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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8章59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製定出台條例,充分彰顯我們(men) 黨(dang) 深化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堅定決(jue) 心和意誌

  紀律檢查機關(guan) 是黨(dang) 進行偉(wei) 大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管黨(dang) 治黨(dang) 的利器重器。在建黨(dang) 百年之際製定出台條例,充分體(ti) 現了我們(men) 黨(dang) 推進自我革命、深化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堅定決(jue) 心和意誌,對於(yu) 紀律檢查機關(guan) 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yi)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表示,條例全麵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重要論述、關(guan) 於(yu) 加強黨(dang) 的紀律檢查工作的重要指示,將黨(dang) 章關(guan) 於(yu) 紀委的領導體(ti) 製、任務職責等基本要求進一步細化具體(ti) 化,涵蓋中央紀委、地方各級紀委、基層紀委,貫穿監督執紀問責,保證紀律檢查機關(guan) 堅決(jue) 捍衛“兩(liang) 個(ge) 確立”、深入踐行“兩(liang) 個(ge) 維護”,做到忠誠履職盡責。

  該負責人還從(cong) 其他幾個(ge) 方麵,進一步介紹了製定條例的重要意義(yi) 。

  ——條例總結了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紀律檢查工作經驗,把堅持黨(dang) 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紀委協助黨(dang) 委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堅持紀嚴(yan) 於(yu) 法、執紀執法貫通等重要成果製度化,有利於(yu) 促進黨(dang) 和國家監督製度、反腐敗工作體(ti) 製機製更加成熟定型,使一體(ti) 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製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條例立足新時代新征程上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麵臨(lin) 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明確了紀委的職能職責、工作原則,突出強化政治監督,使監督融入“十四五”建設和國家治理之中,為(wei) 全麵建成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提供紀律保障。

  ——條例著力把紀檢監察權關(guan) 進製度籠子,對紀委的機構設置、組織運行、履職要求、自我監督作出具體(ti) 規範,加強紀檢工作的組織製度保障,確保各級紀檢機關(guan) 嚴(yan) 格按照黨(dang) 章要求履行職責,依規依紀依法正風肅紀反腐。

  堅持紀委政治機關(guan) 屬性

  條例第三條在黨(dang) 章規定各級紀委是“黨(dang) 內(nei) 監督專(zhuan) 責機關(guan) ”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紀委是“黨(dang) 推進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開展黨(dang) 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zheng) 的專(zhuan) 門力量”,豐(feng) 富和發展了紀委職能定位的內(nei) 涵。

  該條規定還強調,黨(dang) 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把堅決(jue) 維護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黨(dang) 中央的核心、全黨(dang) 的核心地位,維護黨(dang) 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wei) 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責任。

  堅決(jue) 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是貫穿條例全篇的主線,各章的具體(ti) 製度措施中都有體(ti) 現和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表示,“條例堅持紀委政治機關(guan) 屬性,以肩負的政治使命和責任為(wei) 根本,把準職能定位,突出‘兩(liang) 個(ge) 維護’,確保各級紀委堅守初心使命不變、履行職能職責不偏,為(wei) 忠誠履職提供製度保證”。

  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紀檢監察工作的全麵領導

  條例第二章對黨(dang) 的紀律檢查機關(guan) 的領導體(ti) 製作出專(zhuan) 章規定,強調黨(dang) 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在黨(dang) 中央領導下進行工作;強調黨(dang) 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在同級黨(dang) 的委員會(hui) 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條例將‘堅持黨(dang) 的全麵領導,堅持黨(dang) 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wei) 紀委開展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首要原則,並在領導體(ti) 製、運行方式、工作機製等規定中予以具體(ti) 化程序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還介紹,條例總結提煉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成果,明確紀委監委在黨(dang) 的領導下集中決(jue) 策、一體(ti) 運行,實現紀委監委領導體(ti) 製和工作機製的統一融合。

  全麵規範各級紀委的組織製度和運作方式

  “黨(dang) 章專(zhuan) 設一章規定黨(dang) 的紀律檢查機關(guan) ,有關(guan) 基層黨(dang) 組織工作條例、選舉(ju) 工作條例對地方和基層紀委的設置、選舉(ju) 等作了規定。隨著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深入推進、紀律檢查工作實踐的深化發展,有必要製定一部專(zhuan) 門的紀委組織法規,全麵規範各級紀委的組織製度和運作方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介紹,條例在第三章中對各級紀委的組織設置、產(chan) 生和運行等作出係統規範,規定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嚴(yan) 密組織製度,填補了黨(dang) 內(nei) 法規製度的空白。

  據介紹,條例還專(zhuan) 設一章明確紀委派駐、派出機構工作基本規範,其中首次以中央黨(dang) 內(nei) 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紀委監委派出機構的設置和領導體(ti) 製,規定黨(dang) 中央和地方各級黨(dang) 委派出黨(dang) 的機關(guan) 工委、街道工委等代表機關(guan) 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地方各級紀委監委可以相應派出紀檢監察工委。

  強化正風肅紀反腐的使命擔當

  條例第四章對紀委的主要任務作出了具體(ti) 規定,比如紀委要堅定維護黨(dang) 章,以嚴(yan) 明的紀律鞏固黨(dang) 的團結統一;要檢查黨(dang) 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推動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員統一意誌、統一行動。

  條例還進一步豐(feng) 富了紀委協助黨(dang) 委任務的內(nei) 涵,在協助黨(dang) 委推進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加強黨(dang) 風建設、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方麵,都作出了細化規定。

  條例對一體(ti) 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本任務和基本要求作出規定,強調黨(dang) 的紀律檢查工作堅持把一體(ti) 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為(wei) 反腐敗鬥爭(zheng) 的基本方針、新時代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重要方略,懲治震懾、製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ti) 發力,係統施治、標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製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促進紀律檢查權正確有效行使

  條例第五章專(zhuan) 章規定了紀委工作職責,將黨(dang) 章規定的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和各項經常性工作,細化為(wei) 紀律教育、紀律監督、處理信訪舉(ju) 報、紀律審查、紀律處分、開展問責、受理控告和申訴、保障黨(dang) 員權利、紀律檢查建議等9項具體(ti) 職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還介紹,條例對黨(dang) 章有關(guan) 規定與(yu) 時俱進予以具體(ti) 化,促進紀律檢查權正確有效行使。

  比如,規範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機製,明確了運用每一種形態的情形、處理處分的種類方式和銜接規則。

  比如,細化政治監督的重點內(nei) 容,明確日常監督、專(zhuan) 項監督、基層監督等監督方式。同時,進一步列舉(ju) 了日常監督的12種方式、突出專(zhuan) 項監督所針對的4個(ge) 方麵問題,明確基層監督需要整合和銜接的資源力量。

  比如,在紀律處分的程序方麵,進一步界定了縣級和縣級以上各級紀委有權直接決(jue) 定給予黨(dang) 員紀律處分的“特殊情況”範圍。

  實行最嚴(yan) 格的約束和監督

  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條例從(cong) 帶頭加強黨(dang) 的建設、完善內(nei) 部監督製約機製、強化對紀檢幹部的管理約束等方麵,對紀委自身建設提出嚴(yan) 格的措施要求。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介紹,條例緊盯紀檢幹部履職行權的風險點,規定了紀檢幹部違規過問幹預案件登記備案、履職回避、保密、從(cong) 業(ye) 限製、安全責任等具體(ti) 管理製度,明確規定紀檢幹部有以案謀私、跑風漏氣、濫用職權以及其他違規違紀違法行為(wei) 的,必須嚴(yan) 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延伸閱讀

  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工作條例》

發布時間:2022年01月06日 07:15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田延華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