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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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黨(dang) 的力量來自組織,組織嚴(yan) 密是黨(dang) 的光榮傳(chuan) 統和獨特優(you) 勢。《條例》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dang) 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dang) 的組織路線,對黨(dang) 的組織工作作出全麵規範,是做好新時代黨(dang) 的組織工作的基本遵循。《條例》的製定和實施,對於(yu) 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組織工作的全麵領導、推進組織工作科學化製度化規範化、全麵提高組織工作質量,具有重要意義(yi) 。

  通知要求,各級黨(dang) 委(黨(dang) 組)要把學習(xi) 貫徹《條例》作為(wei) 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好宣傳(chuan) 解讀和督促檢查,進一步加強對組織工作的領導,確保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組織工作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落到實處。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條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dang) 中央。

  《條例》全文如下。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組織工作條例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審議批準 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wei) 了深入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dang) 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dang) 的組織路線,推進黨(dang) 的組織工作科學化製度化規範化,提高黨(dang) 的組織工作質量,根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章程》和有關(guan) 法律,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黨(dang) 的組織工作是以黨(dang) 的組織體(ti) 係建設、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黨(dang) 員隊伍建設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實踐活動,是鞏固黨(dang) 的執政基礎、實現黨(dang) 的全麵領導、完成黨(dang) 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證,是黨(dang) 領導人民不斷奪取革命、建設、改革勝利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和獨特優(you) 勢。

  第三條 黨(dang) 的組織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yi) 、毛澤東(dong) 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ge) 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以加強黨(dang) 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wei) 主線,以黨(dang) 的政治建設為(wei) 統領,以組織體(ti) 係建設為(wei) 重點,著力培養(yang) 忠誠幹淨擔當的高素質幹部,著力集聚愛國奉獻的各方麵優(you) 秀人才,充分發揮基層黨(dang) 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dang) 員先鋒模範作用,為(wei) 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第四條 黨(dang) 的組織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dang) 的全麵領導;

  (二)堅持組織路線服務政治路線;

  (三)堅持民主集中製;

  (四)堅持黨(dang) 的群眾(zhong) 路線;

  (五)堅持黨(dang) 管幹部、黨(dang) 管人才;

  (六)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wei) 先、任人唯賢;

  (七)堅持黨(dang) 的組織和黨(dang) 的工作全覆蓋;

  (八)堅持實事求是、公道正派;

  (九)堅持依法依規、科學規範。

  第二章 領導體(ti) 製和職責

  第五條 組織工作實行黨(dang) 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dang) 委(黨(dang) 組)分級分類領導,組織部門專(zhuan) 門負責,有關(guan) 方麵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領導體(ti) 製。

  黨(dang) 中央以及地方黨(dang) 委設置組織部,各級黨(dang) 政機關(guan) 、人民團體(ti) 、國有企業(ye) 和事業(ye) 單位黨(dang) 組織設置組織工作機構或者專(zhuan) 職工作崗位,專(zhuan) 門負責組織工作。

  中央組織部指導各級組織部門工作,上級組織部門指導下級組織部門工作。

  第六條 黨(dang) 中央決(jue) 定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製定組織工作重要黨(dang) 內(nei) 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對組織工作重大戰略、重大改革、重大舉(ju) 措、重大事項作出決(jue) 策,全麵領導黨(dang) 的組織體(ti) 係建設、幹部工作、人才工作,按照有關(guan) 規定推薦、提名、任免幹部。

  黨(dang) 中央一般每5年召開1次全國組織工作會(hui) 議,對一個(ge) 時期的組織工作作出全麵部署。

  第七條 地方黨(dang) 委對本地區組織工作負主體(ti) 責任。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dang) 的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dang) 中央以及上級黨(dang) 組織關(guan) 於(yu) 組織工作的決(jue) 策部署、指示要求,按照權限製定組織工作黨(dang) 內(nei) 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研究部署本地區組織工作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

  (二)領導同級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guan) 、審判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人民團體(ti) 等黨(dang) 的組織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下級黨(dang) 組織開展組織工作;

  (三)領導本地區黨(dang) 的組織體(ti) 係建設,加強基層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員隊伍建設;

  (四)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和管理幹部,向地方國家機關(guan) 、政協組織、人民團體(ti) 、國有企業(ye) 和事業(ye) 單位等推薦重要幹部;

  (五)貫徹人才強國戰略,統籌協調有關(guan) 方麵共同參與(yu) 和推動本地區人才工作;

  (六)完成黨(dang) 中央以及上級黨(dang) 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dang) 組對本單位組織工作的領導職責,按照有關(guan) 規定執行。

  第八條 中央組織部和地方黨(dang) 委組織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在黨(dang) 中央以及本級黨(dang) 委領導下,具體(ti) 負責落實黨(dang) 的組織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和決(jue) 策部署,按照權限和分工製定、起草組織工作黨(dang) 內(nei) 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推進組織製度貫徹落實;

  (二)研究組織工作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完善製度機製的政策建議,為(wei) 黨(dang) 中央以及本級黨(dang) 委決(jue) 策提供參考;

  (三)負責黨(dang) 的組織體(ti) 係建設,加強基層黨(dang) 組織和黨(dang) 員隊伍建設;

  (四)負責幹部工作和幹部隊伍的統一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分工負責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guan) 具體(ti) 工作;

  (五)負責人才工作的指導協調和人才的聯係服務;

  (六)負責公務員工作的統一管理;

  (七)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的統一管理;

  (八)統一管理機構編製委員會(hui) 辦公室;

  (九)完成黨(dang) 中央以及本級黨(dang) 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黨(dang) 的組織體(ti) 係建設

  第九條 堅持馬克思主義(yi) 建黨(dang) 原則,健全維護黨(dang) 的集中統一的組織製度,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ti) 係,實現黨(dang) 的組織和黨(dang) 的工作全覆蓋,不斷增強黨(dang) 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zhong) 組織力、社會(hui) 號召力。

  第十條 按照黨(dang) 章規定建立健全黨(dang) 的各級各類組織,形成包括黨(dang) 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在內(nei) ,涵蓋黨(dang) 的紀律檢查機關(guan) 、黨(dang) 的工作機關(guan) 、黨(dang) 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嚴(yan) 密組織架構。

  適應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及時調整和優(you) 化黨(dang) 組織設置。為(wei) 執行某項任務臨(lin) 時組建的機構,可以按照有關(guan) 規定成立臨(lin) 時黨(dang) 組織。除另有規定外,一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規範和理順基層黨(dang) 組織隸屬關(guan) 係。

  第十一條 黨(dang) 的中央委員會(hui)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hui) 是黨(dang) 的組織體(ti) 係的大腦和中樞,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中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堅持和完善黨(dang) 的領導製度體(ti) 係,健全黨(dang) 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ti) 製,完善推動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落實機製,嚴(yan) 格執行向黨(dang) 中央請示報告製度。

  第十二條 黨(dang) 的地方委員會(hui) 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全麵領導本地區經濟社會(hui) 發展,全麵負責本地區黨(dang) 的建設,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jue) 策、保落實職責。堅持和完善黨(dang) 的地方組織工作製度,健全議事決(jue) 策和監督機製,增強整體(ti) 功能,提高領導水平,把黨(dang) 的地方組織建設成為(wei) 堅決(jue) 聽從(cong) 黨(dang) 中央指揮、管理嚴(yan) 格、監督有力、班子團結、風氣純正的堅強組織。

  第十三條 黨(dang) 的基層組織是黨(dang) 在社會(hui) 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dang) 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堅持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以提升組織力為(wei) 重點,大力加強企業(ye) 、農(nong) 村、機關(guan) 、學校、醫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hui) 組織等基層黨(dang) 組織建設,推進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創新,增強黨(dang) 組織政治功能,選優(you) 配強黨(dang) 組織帶頭人,把各領域黨(dang) 的基層組織建設成為(wei) 宣傳(chuan) 黨(dang) 的主張、貫徹黨(dang) 的決(jue) 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zhong) 、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鬥堡壘。

  黨(dang) 支部是黨(dang) 的基礎組織,是黨(dang) 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全麵推進黨(dang) 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強基礎工作,完善基本製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實基本保障,充分發揮黨(dang) 支部直接教育黨(dang) 員、管理黨(dang) 員、監督黨(dang) 員和組織群眾(zhong) 、宣傳(chuan) 群眾(zhong) 、凝聚群眾(zhong) 、服務群眾(zhong) 的職責作用。黨(dang) 員人數較多或者黨(dang) 員工作地、居住地比較分散的黨(dang) 支部,應當按照便於(yu) 組織開展活動原則,劃分若幹黨(dang) 小組。

  第十四條 黨(dang) 組在本單位發揮領導作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職責。堅持和完善黨(dang) 組工作製度,健全工作規則和決(jue) 策機製,堅持黨(dang) 建工作與(yu) 業(ye) 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督促推動本單位領導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時全麵落實黨(dang) 組決(jue) 策,確保黨(dang) 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貫徹落實。

  第十五條 圍繞建設信念堅定、政治可靠、結構合理、素質優(you) 良、紀律嚴(yan) 明、作用突出的黨(dang) 員隊伍,做好發展黨(dang) 員和ky体育官方网、管理、監督、服務工作。

  發展黨(dang) 員應當按照控製總量、優(you) 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yan) 格程序、嚴(yan) 格把關(guan) ,保證新發展黨(dang) 員質量。加強入黨(dang) 積極分子隊伍建設,加強發展對象、預備黨(dang) 員的教育培養(yang) 。

  ky体育官方网應當把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作為(wei) 首要政治任務,組織開展黨(dang) 內(nei) 集中教育和黨(dang) 員經常性教育,堅持組織培訓和個(ge) 人自學相結合,引導黨(dang) 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不懈奮鬥。

  黨(dang) 員管理應當嚴(yan) 格做好黨(dang) 籍管理、組織關(guan) 係管理、黨(dang) 費收繳使用管理、日常監督、組織處置等工作,加強和改進流動黨(dang) 員管理。結合不同群體(ti) 黨(dang) 員實際,組織引導黨(dang) 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加強黨(dang) 內(nei) 激勵關(guan) 懷幫扶,保障黨(dang) 員民主權利,開展黨(dang) 內(nei) 表彰,做好關(guan) 愛服務黨(dang) 員工作。

  第十六條 堅持民主集中製,完善發展黨(dang) 內(nei) 民主和實行正確集中的相關(guan) 製度。堅持黨(dang) 的代表大會(hui) 製度,完善黨(dang) 內(nei) 選舉(ju) 製度,落實黨(dang) 代表大會(hui) 代表任期製和黨(dang) 的各級組織任期等製度。建立健全包括組織設置、組織生活、組織運行、組織管理、組織監督等在內(nei) 的完整組織製度體(ti) 係,完善黨(dang) 委(黨(dang) 組)落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的製度。

  第十七條 嚴(yan) 格執行《關(guan) 於(yu) 新形勢下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hui) 、組織生活會(hui) 製度,健全“三會(hui) 一課”、主題黨(dang) 日、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dang) 員等製度,落實黨(dang) 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製度,發展積極健康的黨(dang) 內(nei) 政治文化,確保黨(dang) 的組織生活經常、認真、嚴(yan) 肅,不斷增強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不斷增強黨(dang) 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第十八條 各級黨(dang) 組織和全體(ti) 黨(dang) 員必須堅決(jue) 維護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黨(dang) 中央的核心、全黨(dang) 的核心地位,堅決(jue) 維護黨(dang) 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dang) 員個(ge) 人服從(cong) 黨(dang) 的組織,少數服從(cong) 多數,下級組織服從(cong) 上級組織,全黨(dang) 各個(ge) 組織和全體(ti) 黨(dang) 員服從(cong) 黨(dang) 的全國代表大會(hui) 和中央委員會(hui) 。落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戰略部署,不斷完善組織紀律各項要求,深入開展紀律教育,加強對組織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yan) 肅查處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wei) ,提高紀律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執紀必嚴(yan) 、違紀必究。

  第四章 幹部工作

  第十九條 堅持黨(dang) 管幹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wei) 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好幹部標準,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統籌幹部素質培養(yang) 、知事識人、選拔任用、從(cong) 嚴(yan) 管理、正向激勵體(ti) 係建設,統籌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統籌黨(dang) 政機關(guan) 、人民團體(ti) 、國有企業(ye) 和事業(ye) 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著力建設忠誠幹淨擔當的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幹部隊伍。

  第二十條 幹部工作實行黨(dang) 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分級分類管理的體(ti) 製。黨(dang) 委(黨(dang) 組)及其組織部門應當加強對幹部工作的統一管理。根據事權劃分、行業(ye) 領域屬性特點、機構設置和業(ye) 務管理體(ti) 製以及隊伍建設需要,合理確定幹部管理職責、範圍、權限、方式和程序,做好幹部雙重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領導班子建設必須把黨(dang) 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高標準嚴(yan) 要求,堅持統籌謀劃、整體(ti) 推進,堅持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嚴(yan) 格執行民主集中製,深化理論武裝,優(you) 化班子結構,增強整體(ti) 功能,保持班子穩定,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努力把各級領導班子鍛造成為(wei) 忠實踐行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堅定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的堅強領導集體(ti) 。

  第二十二條 建立健全源頭培養(yang) 、跟蹤培養(yang) 、全程培養(yang) 的素質培養(yang) 體(ti) 係,突出政治素質,注重分類分級,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曆練、實踐鍛煉、專(zhuan) 業(ye) 訓練,把思想理論武裝、理想信念教育、知識結構改善、能力素質提升貫穿幹部成長全過程。注重在基層一線和困難艱苦地區培養(yang) 鍛煉幹部,增強鬥爭(zheng) 精神,提高治理能力,使廣大幹部政治素養(yang) 、理論水平、專(zhuan) 業(ye) 能力、實踐本領跟上時代發展步伐。

  第二十三條 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類考核、近距離考核的知事識人體(ti) 係,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正確政績觀,把區分優(you) 劣、獎優(you) 罰劣、激勵擔當、促進發展作為(wei) 基本任務,優(you) 化考核內(nei) 容和考核指標體(ti) 係,完善考核方式方法,統籌開展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zhuan) 項考核、任期考核,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幹部,注意掌握幹部在重大任務、重大鬥爭(zheng) 一線的表現。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與(yu) 幹部選拔任用、教育培養(yang) 、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推動形成能者上、優(you) 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確導向。

  第二十四條 建立健全以德為(wei) 先、任人唯賢、人事相宜的選拔任用體(ti) 係,充分發揮黨(dang) 組織領導和把關(guan) 作用,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嚴(yan) 把政治關(guan) 、品行關(guan) 、能力關(guan) 、作風關(guan) 、廉潔關(guan) ,嚴(yan) 格落實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嚴(yan) 格執行幹部任期、任職回避等製度,樹立注重基層、注重實踐、講擔當重擔當的用人導向,提高幹部考察質量,精準科學選人用人,切實把黨(dang) 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選出來用起來。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進地方與(yu) 部門之間、地區之間、部門之間、黨(dang) 政機關(guan) 與(yu) 國有企業(ye) 和事業(ye) 單位以及其他社會(hui) 組織之間的幹部交流,綜合運用援派、掛職等方式,加大對國家重大戰略選派幹部支持力度。

  第二十五條 建立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風、管紀律的從(cong) 嚴(yan) 管理體(ti) 係,聚焦領導幹部特別是黨(dang) 政正職,突出對幹部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遵守黨(dang) 章黨(dang) 規黨(dang) 紀和憲法法律法規、執行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遵守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準則等情況的政治監督。堅持抓早抓小抓經常,加強日常管理和對履職盡責、擔當作為(wei) 的監督,推動廣大幹部嚴(yan) 格按照製度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

  第二十六條 建立健全崇尚實幹、帶動擔當、加油鼓勁的正向激勵體(ti) 係,堅持嚴(yan) 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加強對敢擔當善作為(wei) 幹部的激勵保護,以正確用人導向引領幹事創業(ye) 導向。正確對待、合理使用被問責和受處分幹部,完善被誣告幹部澄清正名製度,健全表彰獎勵製度,落實和完善幹部工資、福利與(yu) 保險製度,關(guan) 心關(guan) 愛幹部身心健康,加大對基層幹部特別是困難艱苦地區幹部的政策傾(qing) 斜力度,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幹事創業(ye) 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第二十七條 著眼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長遠發展需要,堅持拓寬來源、優(you) 化結構、改進方式、提高質量,從(cong) 各條戰線、各個(ge) 領域、各個(ge) 行業(ye) 發現選拔優(you) 秀年輕幹部,優(you) 化成長路徑,建立上下聯動、長期關(guan) 注的幹部常態化培養(yang) 鍛煉機製,完善適時使用、動態管理機製,健全促進優(you) 秀年輕幹部脫穎而出的製度措施,推動年輕幹部加強思想理論武裝和基層實踐鍛煉、提高解決(jue) 實際問題的能力。用好各年齡段幹部,優(you) 化幹部隊伍梯次結構。統籌做好培養(yang) 選拔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dang) 外幹部工作。

  第二十八條 加強黨(dang) 對公務員隊伍的集中統一領導,健全統一規範高效的公務員工作領導體(ti) 製。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完善中國特色公務員製度,健全職務與(yu) 職級並行、錄用交流、考核獎懲、培訓監督等製度,構建規範完備的公務員管理法規體(ti) 係,健全科學有效的公務員管理機製。堅持和完善公務員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

  第二十九條 嚴(yan) 格執行幹部退休製度,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和黨(dang) 組織建設,完善和創新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引導離退休幹部發揮作用。

  第三十條 堅持和加強黨(dang) 對機構編製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建立健全組織部門統一管理機構編製委員會(hui) 辦公室的工作製度,做好完善領導管理體(ti) 製相關(guan) 工作,統籌幹部和機構編製資源,確保機構編製管理和幹部管理有機銜接。

  第五章 人才工作

  第三十一條 堅持黨(dang) 管人才原則,確立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遵循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ti) 製機製障礙,構建科學規範、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ti) 係,全方位培養(yang) 、引進、用好人才,著力集聚愛國奉獻的各方麵優(you) 秀人才,推進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wei) 民族複興(xing) 偉(wei) 業(ye) 提供強大人才支撐。

  第三十二條 各級黨(dang) 委(黨(dang) 組)應當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人才工作的領導,形成黨(dang) 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guan) 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用人單位發揮主體(ti) 作用、社會(hui) 力量廣泛參與(yu) 的黨(dang) 管人才工作格局。

  黨(dang) 中央設立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對全國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進行宏觀指導、統籌協調、政策創新、重點推動、督促檢查。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日常工作。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央組織部。

  地方黨(dang) 委設立人才工作領導(協調)機構,統籌協調本地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黨(dang) 委和政府所屬係統內(nei) 承擔人才工作職能較多或者人才比較集中的職能部門,可以根據實際設立人才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

  第三十三條 緊緊圍繞經濟社會(hui) 發展需求,聚焦重大發展戰略,加強對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謀劃,培養(yang) 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堅持高端引領、整體(ti) 開發,組織實施重大人才工程,統籌推進各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第三十四條 樹立全球視野和戰略眼光,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堅持以用為(wei) 本,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推進人才資源的優(you) 化配置,充分發揮市場的決(jue) 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

  第三十五條 協調推進人才發展體(ti) 製機製改革和政策創新,堅決(jue) 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曆、唯獎項,健全人才引進、培養(yang) 、使用、評價(jia) 、流動、激勵機製,加快構建具有吸引力和國際競爭(zheng) 力的人才製度體(ti) 係,向用人主體(ti) 放權,為(wei) 人才鬆綁,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第三十六條 發揮黨(dang) 的政治優(you) 勢、組織優(you) 勢、密切聯係群眾(zhong) 優(you) 勢,加強對各方麵人才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引導廣大人才矢誌愛國奉獻、勇於(yu) 創新創造。堅持黨(dang) 委聯係服務專(zhuan) 家製度,完善領導幹部直接聯係服務人才工作機製,及時聽取人才的意見建議,關(guan) 心人才的工作生活。

  第三十七條 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完善人才服務保障體(ti) 係,加強對優(you) 秀人才和先進典型的宣傳(chuan) ,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鼓勵創新、寬容失敗,開創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生動局麵。

  第六章 保障和監督

  第三十八條 各級黨(dang) 委(黨(dang) 組)應當切實加強對組織工作的領導,關(guan) 心和支持組織部門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合理配置機構編製,充實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統籌協調各方麵,形成做好組織工作的合力。加強組織部門領導班子建設,注重選拔政治上強、堅持原則、公道正派、有黨(dang) 務工作經曆的幹部擔任組織部門領導幹部。

  第三十九條 組織部門應當堅決(jue) 貫徹執行黨(dang) 中央以及黨(dang) 委(黨(dang) 組)的決(jue) 策部署,嚴(yan) 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製度。堅持和完善部務會(hui) 會(hui) 議製度,健全議事規則和程序,充分發揮部務會(hui) 集體(ti) 領導和把關(guan) 作用。

  第四十條 組織部門應當聚焦主責主業(ye) ,健全工作機製,優(you) 化工作流程,加強調查研究,注重運用互聯網技術、數字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第四十一條 組織部門應當強化政治機關(guan) 意識,帶頭發揚黨(dang) 的光榮傳(chuan) 統和優(you) 良作風,帶頭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堅持以黨(dang) 的政治建設為(wei) 統領,深入推進從(cong) 嚴(yan) 治部、從(cong) 嚴(yan) 律己、從(cong) 嚴(yan) 帶隊伍,努力建設講政治、重公道、業(ye) 務精、作風好的模範部門,讓黨(dang) 中央放心、讓黨(dang) 員幹部人才信賴、讓人民群眾(zhong) 滿意。

  加強組工幹部隊伍建設,強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嚴(yan) 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紀律,堅持清正廉潔,著力提升專(zhuan) 業(ye) 化能力,確保政治上絕對可靠、對黨(dang) 絕對忠誠。

  第四十二條 各級黨(dang) 委(黨(dang) 組)應當落實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加強對本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將本條例執行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內(nei) 容,納入巡視巡察範圍。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有關(guan) 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處理或者依規依紀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中央軍(jun) 事委員會(hui) 可以根據本條例精神,製定相關(guan) 規定。

  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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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年06月02日 20:53 來源:新華社 編輯:宿黨輝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