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guan) 於(yu) 改進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區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通知》強調,要深入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dang) 的組織路線,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落實《黨(dang) 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進一步改進地方黨(dang) 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推動形成能者上、優(you) 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確導向,引導各級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斷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能力和水平,提高製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
《通知》指出,要充分發揮政績考核指揮棒作用,引導領導幹部以推動高質量發展工作實績踐行“兩(liang) 個(ge) 維護”。把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際表現和工作實績,作為(wei) 評價(jia) 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的基本依據,作為(wei) 檢驗是否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的重要尺度。
《通知》強調,要把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為(wei) 評判領導幹部推動高質量發展政績的重要標準。注重考核民生保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引導領導幹部踐行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決(jue) 群眾(zhong) 關(guan) 切的實際問題。增強政績考核群眾(zhong) 參與(yu) 度,在政績考核中充分反映群眾(zhong) 感受、體(ti) 現群眾(zhong) 評價(jia) 。
《通知》指出,要聚焦推動高質量發展優(you) 化政績考核內(nei) 容指標。對應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要求,精準設置關(guan) 鍵性、引領性指標,實行分級分類考核,引導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抓重點破難題、補短板鍛長板。堅持定性與(yu) 定量相結合,考人與(yu) 考事相結合,綜合運用多種方式考準考實領導幹部推動高質量發展政績,以獎懲分明、獎優(you) 罰劣激勵領導幹部擔當作為(wei) 、推動發展。
《通知》要求,加強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績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充分發揮黨(dang) 組織的領導把關(guan) 作用,強化組織部門主責主業(ye) 意識,做好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jia) 與(yu) 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工作銜接,力求簡便高效,力戒形式主義(yi) 。把考準考實幹部政績與(yu) 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日常管理、推進落實高質量發展工作任務更好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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