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關(guan) 乎強國建設、民族複興(xing) 大局。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既遵循現代金融發展的客觀規律,更具有適合我國國情的鮮明特色,與(yu) 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質區別。”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對深化金融體(ti) 製改革作出重大部署,為(wei) 加快建設金融強國明確方向、注入動力。金融強國建設必須立足中國國情,堅定不移走好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為(wei) 實體(ti) 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優(you) 質金融服務。
厘清金融在政府與(yu) 市場間的職能定位。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連接政府與(yu) 市場、實現資源高效配置與(yu) 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正確把握金融本質。金融要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滿足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人民群眾(zhong) 需要。”要科學定位金融功能,清晰界定其在政府與(yu) 市場間的職能角色,踐行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提升專(zhuan) 業(ye) 性,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一是始終堅持黨(dang) 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深化黨(dang) 建與(yu) 公司治理的有機融合,充分發揮金融機構黨(dang) 委(黨(dang) 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確保金融機構服務實體(ti) 經濟的基本定位不發生偏移。二是恪守服務實體(ti) 經濟的根本目標。健全服務實體(ti) 經濟的激勵約束機製,使金融的職能定位回歸本源,牢牢把服務實體(ti) 經濟放在首位,充分發揮“輸血”“造血”功能,推動金融與(yu) 實體(ti) 經濟同頻共振、共生共榮,形成高質量發展的良性循環。三是讓有效市場和有為(wei) 政府統籌發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政府的有力監管下,遵循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jue) 定的存貸款利率形成機製。逐步消除銀行利率定價(jia) 機製中的雙軌製問題,強化貸款市場報價(jia) 利率的基準作用,確保市場利率能夠有效傳(chuan) 導至貸款利率。四是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優(you) 化金融供給結構和效率,加快發展多元化股權融資體(ti) 係,完善多層次債(zhai) 券市場,提升直接融資比重,以更好滿足各行業(ye) 和不同發展階段的多樣化融資需求。
統籌金融在發展與(yu) 安全間的雙重目標。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關(guan) 乎人民群眾(zhong) 切身利益,必須在保持活力與(yu) 防範風險之間找到平衡。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ti) 係,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風險底線。”在金融監管中,既要橫向洞悉全球風雲(yun) 變幻,築牢風險屏障,也要從(cong) 縱向的金融發展中汲取經驗,確保行穩致遠。一是橫向把握國際金融發展大勢,堅守高水平對外開放下的金融安全底線。當前,國際形勢變亂(luan) 交織,全球治理體(ti) 係和國際秩序變革加劇,全球宏觀金融發展充滿不確定性。在此背景下,必須提升在開放條件下的經濟金融管理能力和風險防控水平,切實防範潛在的國際金融風險傳(chuan) 導衝(chong) 擊,築牢金融安全網和防火牆。堅守底線思維,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擴大金融業(ye) 高水平對外開放。二是縱向汲取曆史發展經驗,統籌金融發展與(yu) 金融安全。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金融監管體(ti) 製機製不斷完善,法治體(ti) 係日益健全,監管能力全麵提升,守住了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與(yu) 此同時,在經濟與(yu) 金融的高速發展中,仍存在執法不嚴(yan) 、責任不實、監管空白、責任不清等問題,導致一些地區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偏離定位、治理失效。要使金融監管“長牙帶刺”,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確保“監管姓監”。堅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業(ye) 必須管風險,嚴(yan) 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全麵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建立兜底監管機製,明確性質模糊、責任不清的金融活動監管歸屬。充分借鑒和汲取金融發展曆程中的有益經驗和危機教訓,趨利避害,以金融安全和穩定為(wei) 基礎,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深化金融與(yu) 多部門、多領域間的協同聯動。金融業(ye) 作為(wei) 現代服務業(ye) 的主體(ti) 和核心,是各項資源配置與(yu) 資金流動的重要紐帶。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加強協同配合,增強政策舉(ju) 措的靈活性、協調性、配套性,努力取得最大政策效應。”充分發揮政策統籌協調機製作用,加強金融與(yu) 其他領域的多層次協同配合,是實現高質量金融服務的關(guan) 鍵所在。一是強化財政與(yu) 金融政策的協調配合。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宏觀調控、金融治理、改革深化和維護穩定中有著重要作用。通過政策協調實現資源優(you) 化配置和經濟穩健運行,既是應對外部衝(chong) 擊的有效手段,也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nei) 在要求。同時,要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加強財政部門與(yu) 金融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以財政金融的政策“組合拳”提升金融供給質量。二是加快完善中央銀行製度。強化財政與(yu) 貨幣政策及金融改革相互協同,完善基礎貨幣投放和貨幣供應調控機製。通過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協同推進逆周期與(yu) 跨周期調節,形成政策合力。三是建立健全多樣化的金融產(chan) 品和服務體(ti) 係。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增強金融服務的普惠性,為(wei) 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投融資支撐。把金融資源高效配置到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大對科技創新、資金鏈與(yu) 人才鏈深度融合發展的支持力度,提升經濟循環效率與(yu) 發展韌性。
(作者:焦捷,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陸毅,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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