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 深化立法領域改革

沈春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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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決(jue) 定》)對新的曆史條件下全麵深化改革作出戰略部署,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部分中明確提出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的任務要求。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必須堅持全麵依法治國,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

  一、改革和法治需要雙輪驅動、協調推進

  改革和法治相輔相成、相伴而生。直觀來看,改革意味著“破”和“變”,而法治意味著“立”和“定”,二者表麵上似乎不一致甚至相矛盾,但本質上,改革和法治是“破”與(yu) “立”、“變”與(yu) “定”的辯證統一,二者是分不開的。古今中外的各種變法、新政,都是同立法、立製聯係在一起的,是密不可分的。

  1978年12月,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開啟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法治建設進入蓬勃發展新階段。立法是實行法治的前提和基礎。“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法治的實現離不開改革的推動、事業(ye) 的發展,改革的深化、事業(ye) 的發展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40多年來,我國立法工作、法治建設總體(ti) 上是與(yu) 改革開放事業(ye) 同時起步、協調推進的。當發展遇到阻力、障礙,人們(men) 就呼喚改革開放,新事物新氣象不斷湧現;當改革開放帶來的新趨勢新變化突破了既有的製度格局、思想觀念和行為(wei) 方式,人們(men) 就呼喚法治建設,要求用法律製度鞏固和保障改革開放的新成果,確立新的行為(wei) 規範和治理架構。實踐證明,改革開放給當代中國帶來了舉(ju) 世矚目的曆史性巨變,同時法治建設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曆史性成就和進步。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從(cong) 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保證黨(dang) 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和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將全麵依法治國納入“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並以前所未有的決(jue) 心、舉(ju) 措和力度推進,全麵依法治國總體(ti) 格局基本形成,法治中國建設開創新局麵。2013年11月,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作出全麵深化改革戰略部署;2014年10月,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作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戰略部署。這充分體(ti) 現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對改革和法治的高度自覺和遠見卓識,充分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10年前,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談到改革和法治時曾指出:“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hui) 分別把全麵深化改革、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作為(wei) 主題並作出決(jue) 定,有其緊密的內(nei) 在邏輯,可以說是一個(ge) 總體(ti) 戰略部署在時間軸上的順序展開。”“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決(jue) 定是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的姊妹篇,我們(men) 要切實抓好落實,讓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國像兩(liang) 個(ge) 輪子,共同推動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事業(ye) 滾滾向前。”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貫徹“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堅持改革和法治雙輪驅動、協調推進,推動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發生曆史性變革、取得曆史性成就。在新的曆史起點上,全麵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hui) 精神,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應當同進一步全麵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保障作用。

  2024年,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施行,進一步強化陸海統籌、區域聯動、綜合治理,在海洋汙染防治、生態保護修複、監督管理執法等方麵明確一係列創新製度和務實舉(ju) 措。圖為(wei) 2024年7月21日,在廣東(dong) 省汕頭市南澳縣深澳鎮,萬(wan) 畝(mu) 藍色“糧倉(cang) ”壯美如畫。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對立法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課題新要求,需要通過深化立法領域改革作出新的回答。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我們(men) 要堅持改革決(jue) 策和立法決(jue) 策相統一、相銜接,立法主動適應改革需要,積極發揮引導、推動、規範、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於(yu) 法有據,改革和法治同步推進,增強改革的穿透力。”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部署的重要舉(ju) 措和任務要求,許多涉及法律法規的製定、修改、廢止、解釋、編纂以及相關(guan) 授權、批準、配套、清理等工作。新征程上,必須堅持全麵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於(yu) 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wei) 法律製度。立法工作必須緊緊圍繞貫徹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來謀劃、來展開、來推進,通過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從(cong) 法律製度上推動落實新的改革舉(ju) 措和任務要求。

  二、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應當堅持的重要原則

  (一)堅持黨(dang) 對立法工作的全麵領導。黨(dang) 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之魂,是堅持全麵依法治國、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的根本保證。立法是國家重要政治活動,政治屬性是立法工作、立法活動的第一屬性。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麵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hui) 精神,深刻領悟“兩(liang) 個(ge) 確立”的決(jue) 定性意義(yi) ,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堅決(jue) 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始終堅持和保證黨(dang) 對立法工作的全麵領導特別是黨(dang) 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牢牢把握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正確政治方向,從(cong) 製度上法律上保證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jue) 策部署得到全麵貫徹和有效實施。

  (二)堅持以習(xi) 近平法治思想為(wei) 引領。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推進全麵依法治國取得一係列重大成果,在思想理論上的集中體(ti) 現就是形成了習(xi) 近平法治思想。習(xi) 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wei) 什麽(me) 實行全麵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麵依法治國等一係列重大問題,是新形勢下堅持全麵依法治國、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2020年11月,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hui) 議上對新時代全麵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作出十一個(ge) 方麵的重要概括和闡述,即“十一個(ge) 堅持”,構成了習(xi) 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yi) ,必須長期堅持、全麵貫徹、不斷發展。

  圖為(wei) 2023年8月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黃島基層立法聯係點在山東(dong) 省青島市黃島區靈山衛街道星光島社區征求社區居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的意見建議。

  (三)堅持人民在全麵依法治國中的主體(ti) 地位。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ti) 地位,也保證了人民在全麵依法治國中的主體(ti) 地位。這是我們(men) 的製度優(you) 勢,也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區別於(yu) 資本主義(yi) 法治的根本所在。新形勢下堅持全麵依法治國,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保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因此,必須堅持立法為(wei) 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把體(ti) 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願、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建設和改革工作全過程各方麵,使法律法規充分體(ti) 現人民意誌。

  (四)堅持憲法的國家根本法地位。憲法集中體(ti) 現了黨(dang) 和人民的統一意誌和共同願望,是國家意誌的最高表現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黨(dang) 領導人民製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dang) 自身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nei) 活動。一切國家機關(guan) 和武裝力量、各政黨(dang) 和各社會(hui) 團體(ti) 、各企業(ye) 事業(ye) 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wei) 根本的活動準則,都負有維護憲法尊嚴(yan) 、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隻有堅持憲法的國家根本法地位,堅決(jue) 維護和貫徹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才能保證國家統一、法製統一、政令統一,才能保證在法治軌道上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五)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統一。改革和法治相輔相成、相伴相生。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liang) 翼、車之兩(liang) 輪”。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和四中全會(hui) ,分別就全麵深化改革和全麵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體(ti) 現了新時代治國理政“破”和“立”的辯證統一。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這就是我們(men) 說的改革和法治是兩(liang) 個(ge) 輪子的含義(yi) ,也是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應當遵循的重要原則。新形勢下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應當同進一步全麵依法治國緊密結合起來,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著力處理好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實現立法和改革決(jue) 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yu) 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需要,發揮好法治的引導、推動、規範和保障作用。

  三、深化立法領域改革的目標任務要求

  《決(jue) 定》除了在相關(guan) 部分中多處部署法治建設和立法工作外,第九部分集中對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提出了任務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ge) 方麵的重要內(nei) 容。

  (一)完善以憲法為(wei) 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時代在進步,實踐在發展,不斷對法律體(ti) 係建設提出新需求,法律體(ti) 係必須與(yu) 時俱進加以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要完善憲法相關(guan) 法律製度,保證憲法確立的製度、原則、規則得到全麵實施”。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必須把憲法這一國家根本法擺在突出位置,健全保證憲法全麵實施製度體(ti) 係,通過完備的法律保證憲法實施,不斷提高憲法實施水平,維護憲法權威。全麵發揮憲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個(ge) 立法環節都把好憲法關(guan) ,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體(ti) 現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建立憲法實施情況報告製度,探索通過報告反映憲法實施情況和監督憲法實施情況,包括與(yu) 憲法實施有密切關(guan) 係的法律法規製定和實施情況,與(yu) 憲法實施有密切關(guan) 係的事業(ye) 發展情況和工作開展情況,合憲性審查工作和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不斷提高憲法實施水平的重點和工作建議等。完善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製度,提高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能力和質量。

  (二)完善黨(dang) 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yu) 的立法工作格局。黨(dang) 中央領導全國立法工作,研究決(jue) 定國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有立法權地方的黨(dang) 委按照黨(dang) 中央大政方針領導本地區立法工作。堅持依規治黨(dang) ,健全黨(dang) 內(nei) 法規同國家法律法規銜接協調機製。完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ti) 製機製,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hui) 在確定立法項目、組織法律起草、重大問題協調、草案審議把關(guan) 等方麵的主導作用,健全全國人大相關(guan) 專(zhuan) 門委員會(hui) 、常委會(hui) 工作機構牽頭起草重要法律草案機製,更好發揮常委會(hui) 和專(zhuan) 門委員會(hui) 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注重發揮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依托作用,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製度建設,做好有關(guan) 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起草和提請審議工作,嚴(yan) 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製定實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拓寬社會(hui) 各方有序參與(yu) 立法途徑和方式,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dang) 派、工商聯、無黨(dang) 派人士、人民團體(ti) 、社會(hui) 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三)加強重點領域、新興(xing) 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圍繞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維護國家安全所急的法律製度,加快涉及重大體(ti) 製調整、重大製度改革、有關(guan) 方麵反映問題突出的法律修改,補齊法律製度短板弱項,推動國家各方麵製度更加完善。製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堅持一視同仁,堅持致力於(yu) 為(wei) 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hui) 的方針政策。製定金融法,建立健全金融領域綜合性、統領性法律製度,係統推進金融領域法治建設。完善監督法及其實施機製,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製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ti) 意識製度機製,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編纂生態環境法典,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將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理論、製度、實踐創新成果予以確立。修改監察法,出台反跨境腐敗法,構築一體(ti) 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法律製度體(ti) 係。加強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等方麵立法,加快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數字經濟、低空經濟和碳達峰碳中和、人工智能、大數據等領域法律法規製度建設。統籌推進國內(nei) 法治和涉外法治,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注重運用法治手段開展國際鬥爭(zheng) ,豐(feng) 富涉外法治工具箱,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ti) 係建設。

  (四)統籌立改廢釋纂。堅持係統觀念,積極推動相關(guan) 領域基礎性、綜合性、統領性法律製度建設,根據實際情況運用製定、修改、廢止、解釋、編纂、決(jue) 定等形式,在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繼續開展法典編纂工作。發揮法律體(ti) 係中不同層級立法作用,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製定行政法規、監察法規、軍(jun) 事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各類規範性文件等,及時修改、廢止不符合實際情況和發展要求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加強法律法規宣傳(chuan) 解讀工作,增強立法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時效性,推動法律體(ti) 係科學完備、統一權威。發揮好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功能,因地製宜開展區域協同立法和“小快靈”、“小切口”立法,增強地方立法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提高立法質量。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發展要高質量,立法也要高質量。”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必須抓住立法質量這個(ge) 關(guan) 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科學立法的核心在於(yu) 尊重和體(ti) 現客觀規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於(yu) 為(wei) 了人民、依靠人民;依法立法的核心在於(yu) 遵循立法權限、立法程序、立法形式,目標是以良法促進發展、保證善治,實現良法善治。健全吸納民意、匯聚民智工作機製,完善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調研論證機製,建設好基層立法聯係點。健全備案審查製度和工作機製,對一切違反憲法法律和上位法的法規、司法解釋、規章和各類規範性文件,都必須依法依規予以糾正或者撤銷。針對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之間不一致、不協調、不符合問題,及時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完善保證法律法規實施的配套規定、標準規範、工作機製等,做好立法技術規範編製和應用工作。建設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信息平台。

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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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年08月16日 09:29 來源:求是 編輯:許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