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jue) 定原文】
完善義(yi) 務教育優(you) 質均衡推進機製,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範圍。
【名詞解讀】
免費教育是指教育不收取學生(兒(er) 童)學費、雜費以及保育教育費。免費教育的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按照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分擔。目前,我國對九年義(yi) 務教育實行免費,同時國家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ye) 教育免除學雜費,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在提高教育普及水平、促進教育公平、推動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範圍,有利於(yu) 進一步提高教育普及程度、提高人力資源開發水平,進一步縮小教育的城鄉(xiang) 、區域、校際、群體(ti) 差距,進一步減輕家庭教育負擔,充分保障適齡兒(er) 童少年受教育機會(hui) ,增進民生福祉,推進共同富裕。
(整理自《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學習(xi) 輔導百問》)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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