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張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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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從(cong) 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jue) 定》(以下簡稱《決(jue) 定》),進一步部署了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大改革舉(ju) 措。我們(men) 要認真學習(xi) 領會(hui) ,抓好貫徹落實,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為(wei) 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麵推進強國建設、民族複興(xing) 偉(wei) 業(ye) 提供有力支撐。

  一、深刻認識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大意義(yi)

  市場是全球最稀缺的資源。擁有超大規模且極具增長潛力的市場,是我國發展的巨大優(you) 勢和應對變局的堅實依托。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對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作出重要指示,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均作出相應部署。2022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明確了總體(ti) 要求、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黨(dang) 的二十大進一步強調要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積極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產(chan) 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zheng) 、社會(hui) 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製度加快健全,市場設施互聯互通不斷加強,要素資源流動更加順暢,商品服務市場統一邁向更高水平,一批妨礙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zheng) 的突出問題得到糾治,市場監管效能持續提升,市場規模效應日益顯現。同時,仍麵臨(lin) 一些領域製度規則不完善、要素市場發育相對滯後、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屢禁不止等問題,亟待通過深化改革,全麵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

  (一)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內(nei) 在要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在社會(hui) 主義(yi) 條件下發展市場經濟,是我們(men) 黨(dang) 的一個(ge) 偉(wei) 大創舉(ju)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必須堅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而市場機製的有效性與(yu) 市場的規模和統一性密切相關(guan) 。隻有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實現準入暢通、規則一致、設施聯通和監管協同,才能擴大市場規模容量,在更大範圍內(nei) 深化分工協作、促進充分競爭(zheng)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為(wei)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ti) 係、構建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夯實基礎。

  (二)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是立足實現第二個(ge) 百年奮鬥目標、統籌發展和安全作出的戰略決(jue) 策,是把握未來發展主動權的戰略部署。構建新發展格局關(guan) 鍵在於(yu) 經濟循環的暢通無阻,要求各種生產(chan) 要素的組合在生產(chan) 、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有機銜接、循環流轉。暢通國內(nei) 大循環,必須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製約經濟循環的關(guan) 鍵堵點,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nei) 順暢流動。強大國內(nei) 市場的形成與(yu) 發展,能保持和增強對全球要素資源的吸引力,更好聯通國內(nei) 國際市場,實現國內(nei) 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三)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高質量發展是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推動高質量發展,需要健全與(yu) 之相適應的市場體(ti) 係和製度環境。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利於(yu) 發揮市場機製優(you) 勝劣汰功能,讓更高質量的商品和服務脫穎而出;有利於(yu) 發揮市場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提升經濟運行整體(ti) 效率;有利於(yu) 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具有豐(feng) 富應用場景和放大創新收益的優(you) 勢,服務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當前我國經濟麵臨(lin) 有效需求不足等突出矛盾,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利於(yu) 拓展內(nei) 需空間,激發市場活力,鞏固和增強經濟向好態勢。

  二、準確把握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基本要求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必須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運用好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特別是要把握好以下幾點。

  (一)必須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是改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證。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既需要在完善製度規則、健全市場體(ti) 係、創新監管治理等方麵攻堅克難,也涉及央地之間、地方之間、政企之間關(guan) 係的深刻調整,同時還麵臨(lin) 區域差異、城鄉(xiang) 差異、行業(ye) 差異等客觀實際。必須把黨(dang) 的全麵領導和黨(dang) 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貫穿到統一大市場建設各方麵全過程,充分發揮黨(dang)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不斷提高政策統一性、規則一致性、執行協同性,確保統一大市場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實現黨(dang) 中央戰略意圖。

  (二)必須發揮好政府和市場“兩(liang) 隻手”作用。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是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核心問題。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需要市場和政府協同發力。要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wei) 政府更好結合,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要持續轉變政府職能,規範政府行為(wei) ,強化競爭(zheng) 政策的基礎地位,防止不當行政幹預,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著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充分激發經營主體(ti) 活力。

  (三)必須調動中央和地方“兩(liang) 個(ge) 積極性”。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要堅持全國一盤棋,處理好整體(ti) 和局部的關(guan) 係。中央層麵要不斷完善全國統一大市場基礎製度,規範無序競爭(zheng) ,同時推動解決(jue) 財稅體(ti) 製、統計核算、政績考核等深層次矛盾,健全適應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長效體(ti) 製機製。各地區要找準在全國統一大市場中的定位作用和比較優(you) 勢,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防止各自為(wei) 政、畫地為(wei) 牢,避免搞封閉小市場、自我小循環。

  (四)必須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我國經濟已經深度融入世界經濟。全國統一大市場絕不是關(guan) 起門來封閉運行的大市場,而是麵向全球、充分開放的大市場。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既要著力打通阻礙國內(nei) 大循環暢通的梗阻、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ti) 係,也要積極推動製度型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化相關(guan) 領域改革,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擴大統一大市場的影響力和輻射力,更好利用國內(nei) 國際兩(liang) 個(ge) 市場、兩(liang) 種資源。

  三、紮實落實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點任務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涉及方方麵麵,要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堅持標本兼治、長短結合、係統推進、重點突破,把有利於(yu) 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各種製度規則“立起來”,把不利於(yu) 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各種障礙掣肘“破除掉”,在推動市場基礎製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等方麵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要按照《決(jue) 定》部署,重點抓好以下幾個(ge) 方麵。

  (一)規範不當市場競爭(zheng) 和市場幹預行為(wei) 。公平競爭(zheng) 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和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客觀要求,《決(jue) 定》強調要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zheng) 的各種規定和做法。要加強公平競爭(zheng) 審查剛性約束,落實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平競爭(zheng) 審查條例》,細化審查規則,統一審查標準,統籌開展“增量”新政策和“存量”政策審查,著力糾治限製企業(ye) 遷移等突出問題,全麵清理資質認定等各種顯性隱性進入壁壘。要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zheng) ,在完善市場壟斷和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認定法律規則的同時,健全預防和製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製競爭(zheng) 製度,穩步推進自然壟斷行業(ye) 改革,全麵加強競爭(zheng) 執法司法。要規範地方招商引資法規製度,明確並嚴(yan) 格執行財政獎補、稅收返還、出讓土地等方麵優(you) 惠政策實施界限,嚴(yan) 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you) 惠行為(wei) ,推動各地招商引資從(cong) 比拚優(you) 惠政策搞“政策窪地”向比拚營商環境創“改革高地”轉變,防止內(nei) 卷式惡性競爭(zheng) 。要規範招投標市場,完善招投標製度規則,及時廢止所有製歧視、行業(ye) 壁壘、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製,建立健全統一規範、信息共享的招投標和政府、事業(ye) 單位、國有企業(ye) 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體(ti) 係,實施項目全流程公開管理,對各類經營主體(ti) 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二)強化統一的市場監管。針對監管規則不完善、執法尺度不一致、監管能力不匹配等問題,《決(jue) 定》強調要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要加強市場監管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明確市場監管領域基礎性、通用性監管規則,強化新經濟、新業(ye) 態監管製度供給;完善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統一執法標準和程序,減少自由裁量權,促進公平公正執法;統籌監管力量和執法資源,夯實基層基礎,創新監管方式,推進跨部門跨區域協同聯動執法,一體(ti) 推進法治監管、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增強監管穿透力。標準是經濟活動的技術支撐,《決(jue) 定》強調要健全國家標準體(ti) 係。要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標準提檔升級,優(you) 化標準供給結構,提升標準質量水平,提高我國標準與(yu) 國際標準的一致性程度,增強我國標準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更好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對涉及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安全的重點產(chan) 品,要加快強製性國家標準的製定和修訂,強化標準實施應用。要深化地方標準管理製度改革,規範地方標準製定管理,防止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資源自由流通的行為(wei) 。

  (三)完善要素市場製度和規則。要素市場是整個(ge) 市場體(ti) 係的基礎,《決(jue) 定》強調要推動生產(chan) 要素暢通流動、各類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潛力充分釋放。重點是要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破除阻礙要素流動的體(ti) 製機製障礙,引導資源要素向先進生產(chan) 力集聚。要健全統一高效的要素市場體(ti) 係,構建城鄉(xiang) 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用途管製和依法取得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農(nong) 村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與(yu) 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jia) ;完善促進資本市場規範發展的基礎製度,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ti) 經濟,降低實體(ti) 經濟融資成本;培育全國一體(ti) 化技術和數據市場,推動區域或行業(ye) 技術交易機構互聯互通,健全數據資源產(chan) 權、交易流通、跨境傳(chuan) 輸和安全等基礎製度和標準規範。要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guan) 係決(jue) 定要素價(jia) 格機製,把政府定價(jia) 嚴(yan) 格限定在自然壟斷經營、重要公用事業(ye) 等必要範圍內(nei) ,防止政府對價(jia) 格形成不當幹預。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chan) 要素由市場評價(jia) 貢獻、按貢獻決(jue) 定報酬的機製。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jia) 格改革,綜合考慮生產(chan) 成本、社會(hui) 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優(you) 化居民階梯水價(jia) 、電價(jia) 、氣價(jia) 製度,完善成品油定價(jia) 機製,理順價(jia) 格關(guan) 係,增強價(jia) 格彈性,促進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

  (四)完善流通體(ti) 製。流通是經濟循環的“血脈”,《決(jue) 定》對此從(cong) 技術支撐、規則標準、物流成本和能源管理等方麵作出部署。要加快發展物聯網,順應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促進萬(wan) 物互聯趨勢,推動流通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升級,大力發展流通新業(ye) 態新模式,提升貨物倉(cang) 儲(chu) 、周轉、配載效率,提升流通體(ti) 係敏捷化、智能化水平。要健全一體(ti) 銜接的流通規則和標準,強化商貿物流、電子商務、農(nong) 產(chan) 品流通等重點領域標準製定和修訂,推進“一單製”等適應多式聯運一體(ti) 化運作的規則協調和互認機製,解決(jue) 物流數據不互通、單證不統一等跨區域流通障礙。要降低全社會(hui) 物流成本,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ti) 係改革,優(you) 化運輸結構,打通“公轉鐵”、內(nei) 河航運、多式聯運、國際物流等堵點卡點,推動社會(hui) 物流總費用占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比重持續下降。要深化能源管理體(ti) 製改革,加快能源市場體(ti) 係建設,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門檻,根據不同行業(ye) 特點逐步實行網運分開;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推動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完善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機製;優(you) 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製,促進油氣高效靈活調運。

  (五)加快培育完整內(nei) 需體(ti) 係。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必須把超大規模市場優(you) 勢和巨大內(nei) 需潛力充分激發出來。《決(jue) 定》從(cong) 投資和消費兩(liang) 個(ge) 方麵提出了改革舉(ju) 措,有利於(yu) 擴大有效益的投資、激發有潛能的消費。要完善促進投資體(ti) 製機製,統籌用好各類政府性資金,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新機製,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製,健全政府投資有效帶動社會(hui) 投資體(ti) 製機製,充分釋放放大效應;深化投資審批製度改革,持續破除民間投資各類準入壁壘,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優(you) 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重大項目協調服務和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完善激發社會(hui) 資本投資活力和促進投資落地機製,形成市場主導的有效投資內(nei) 生增長機製。要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製,從(cong) 增加收入、促進就業(ye) 、擴大優(you) 質供給和改善消費環境等方麵綜合施策,促進消費持續穩定增長;對住房、汽車等部分領域存在的限製性措施,要因地製宜優(you) 化調整,缺乏合理性的及時清理取消;圍繞教育、醫療、養(yang) 老、育幼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領域,推動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合理增加公共消費。當前以發布新品、開設首店等為(wei) 代表的首發經濟成為(wei) 激活消費新動能的重要形態,要因地製宜積極推進,培育壯大新型消費。

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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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年07月29日 10:06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徐瑤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