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專(zhuan) 家:張海濤,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黨(dang) 的建設教研部黨(dang) 章黨(dang) 規教研室講師
在社交媒體(ti) 時代,黨(dang) 員幹部如何管理自己的網絡言行,避免違反政治紀律?
答: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不能成為(wei) 黨(dang) 紀調整的製度空白。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要加強對幹部經常性的管理監督,堅持以嚴(yan) 的標準要求幹部、以嚴(yan) 的措施管理幹部、以嚴(yan) 的紀律約束幹部,使幹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此次《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就從(cong) 堅持責任上全鏈條、管理上全周期、對象上全覆蓋重點加強了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其中,第一百五十三條圍繞堅持管理上全周期,要求切實規範約束黨(dang) 員網絡言行,在生活紀律中增寫(xie) 對違背公序良俗、在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的處分規定,促進黨(dang) 員做到網上和線下一個(ge) 樣,繃緊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根弦。雖然“網絡空間不當言行”歸入生活紀律,但網絡媒介本身是一個(ge) 發聲的途徑和渠道,更要警惕和注意通過網絡途徑出現違反政治紀律的情況。
典型案例1:網絡空間不當言行,將向組織報告的內(nei) 容傳(chuan) 給無關(guan) 人員,對抗組織審查,違反政治紀律。按照政治紀律的要求,不應上網的材料要堅決(jue) 避免傳(chuan) 播到網絡空間。2018年網絡輿情事件“嚴(yan) 書(shu) 記的女兒(er) ”爆發以後,四川省廣安市委原副書(shu) 記嚴(yan) 某某隨即安排下屬工作人員以其名義(yi) 向省委組織部起草《關(guan) 於(yu) 嚴(yan) xx輿情的情況報告》,在此期間,嚴(yan) 某某罔顧紀律,擅自授意該工作人員將報告拍照後通過微信發給廣安市某單位工作人員,委托其利用私人關(guan) 係幫助平息輿情,隨後導致該照片在互聯網迅速轉發傳(chuan) 播擴散,造成嚴(yan) 重不良影響。對此,四川省紀委監委作出的審查調查結果就明確指出,嚴(yan) 某某違反政治紀律,擅自授意他人將向組織報告的內(nei) 容傳(chuan) 給無關(guan) 人員,造成嚴(yan) 重不良影響,與(yu) 涉案人員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所以,該案件最初的起因主要是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涉及《條例》第一百五十二條所規定的生活違紀,最終因為(wei) 在網絡空間存在不當言行,不按照有關(guan) 規定的要求和程序向組織報告重大事項,造成嚴(yan) 重不良影響,嚴(yan) 重違反政治紀律。
典型案例2:在網絡媒體(ti) 上妄議黨(dang) 中央大政方針,嚴(yan) 重違反政治紀律。據中國紀檢監察報的報道,東(dong) 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吳某係中共黨(dang) 員,在微信瀏覽朋友圈時,看到一篇關(guan) 於(yu) “一國兩(liang) 製”的文章,覺得“甚好”便轉發分享,同時罔顧“一國兩(liang) 製”政策出台的背景與(yu) 實際情況,發表評論大肆抨擊、公然否定。由於(yu) 吳某社會(hui) 關(guan) 係廣、朋友雜,其觀點被廣泛轉發,造成惡劣影響,嚴(yan) 重違反政治紀律。
從(cong) 上述兩(liang) 則典型案件可以看出,網絡媒介具有傳(chuan) 播便捷、信息量大、影響廣泛的特點,造成的違紀後果比線下更為(wei) 嚴(yan) 重。而且,網絡虛擬空間與(yu) 實體(ti) 空間隻是場景不同,但違紀行為(wei) 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六大紀律”所規定的違紀問題都可能發生在網絡空間之中。例如,在網絡上發布、傳(chuan) 播涉政有害言論的,自然就屬於(yu) 違反政治紀律;在網絡上變相違規收受電子紅包、微信轉賬的,自然就屬於(yu) 違反廉潔紀律。對此,黨(dang) 員幹部應當對照《條例》有關(guan) 政治紀律的規定內(nei) 容,結合《關(guan) 於(yu) 規範黨(dang) 員幹部網絡行為(wei) 的意見》《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員網絡行為(wei) 規定》等黨(dang) 規黨(dang) 紀的具體(ti) 要求,注意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加強政治紀律意識。
第一,黨(dang) 員幹部在網絡上要強化政治紀律意識,嚴(yan) 守政治規矩。黨(dang) 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深刻領悟“兩(liang) 個(ge) 確立”的決(jue) 定性意義(yi) ,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在網絡空間的具體(ti) 言行中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自覺宣傳(chuan) 黨(dang) 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傳(chuan) 播正能量、弘揚主旋律。
第二,不參與(yu) 違反政治紀律的網絡傳(chuan) 播行為(wei) 、不參加違反政治紀律的網絡活動。《條例》第六章所規定的28條政治紀律都是在網絡空間中黨(dang) 員所應當遵守的規矩要求。比如,《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等所規定的屬於(yu) 不得參與(yu) 網絡傳(chuan) 播的違紀行為(wei) ,《條例》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等所規定的屬於(yu) 不得通過網絡途徑參加的非組織活動。此外,還應注意的是,還有一些配套性的網絡空間紀律規定,比如以黨(dang) 的規範性文件形式頒布的《關(guan) 於(yu) 規範黨(dang) 員幹部網絡行為(wei) 的意見》,以及以黨(dang) 內(nei) 法規形式頒布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員網絡行為(wei) 規定》,這些黨(dang) 規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網絡空間的紀律要求,提供了更為(wei) 具體(ti) 的行為(wei) 指引。
第三,切實加強對黨(dang) 員幹部網絡言行的教育、引導、監督和管理。除了有《條例》等基礎性、主幹性黨(dang) 內(nei) 法規作出要求,黨(dang) 中央還先後出台了《黨(dang) 委(黨(dang) 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實施辦法》《黨(dang) 委(黨(dang) 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實施細則》等具體(ti) 相關(guan) 黨(dang) 規,要求各級黨(dang) 委(黨(dang) 組)肩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全麵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各級黨(dang) 員幹部在網絡空間言行中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不僅(jin) 發現網上違規違紀信息和活動要及時主動向有關(guan) 部門、網絡平台舉(ju) 報,還應當嚴(yan) 於(yu) 律己,從(cong) 自身做起,嚴(yan) 格規範個(ge) 人在網絡空間的政治言行,真正做到引領新風尚,塑造健康向上的網絡空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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