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上的生活紀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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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dang) 的生活紀律是黨(dang) 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hui) 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wei) 規則,涉及黨(dang) 員個(ge) 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hui) 公德等各個(ge) 方麵,關(guan) 係黨(dang) 的形象。百餘(yu) 年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不僅(jin) 要求黨(dang) 員幹部在工作和學習(xi) 上起到先鋒模範作用,還要求他們(men) 堅持從(cong) 生活小事小節中加強修養(yang) 、完善自己,嚴(yan) 以修身、嚴(yan) 以用權、嚴(yan) 以律己。

  保持艱苦奮鬥的生活作風

  回溯黨(dang) 的曆史,從(cong) 井岡(gang) 山、延安到西柏坡,從(cong) “兩(liang) 個(ge) 務必”到中央八項規定、反“四風”,我們(men) 黨(dang) 曆來倡導勤勞節儉(jian) 、艱苦奮鬥,反對生活奢靡、貪圖享樂(le) 。

  建軍(jun) 初期,針對軍(jun) 官生活特殊化等問題,三灣改編時規定官兵待遇平等,連隊成立士兵委員會(hui) ,監督部隊的經濟開支、參與(yu) 夥(huo) 食管理等。紅四軍(jun) 從(cong) 軍(jun) 長到士兵,同吃同穿同勞動,朱德帶頭到山下挑糧,雖然生活艱苦,但是官兵團結一致、士氣高漲。

  中央蘇區時期,為(wei) 了減少生活浪費,毛澤東(dong) 親(qin) 自擬寫(xie)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hui) 訓令第十四號》強調,政府中一切可以節省的開支,都須盡量減少。這一切節省,雖在各部分為(wei) 數甚少,但積少成多,並可以養(yang) 成蘇區中更加刻苦、更加節省的蘇維埃工作作風——這是萬(wan) 分必要的。

  延安時期,我們(men) 黨(dang) 將艱苦奮鬥作風的培育與(yu) “厲行廉潔政治”等緊密聯係在一起。1939年6月5日,中共中央書(shu) 記處關(guan) 於(yu) 嚴(yan) 格建立財政經濟製度的決(jue) 定中指出:“任何機關(guan) 部隊必須照批準之預算限度內(nei) 開支,如有浪費或超過情事,概不批準。”各機關(guan) 部隊學校不得互相請客(外客來賓招待除外),平時開會(hui) 不得招待酒菜香煙。在1946年12月,中央作出關(guan) 於(yu) 開展節約運動的指示,提出“應動員全黨(dang) 全軍(jun) 全根據地人民開展節衣縮食,艱苦奮鬥,克服困難的運動”,應盡量裁減幹部特殊待遇和一切不必要開支,在生活方麵規定了嚴(yan) 格的紀律。

  新中國成立後,為(wei) 了使國家盡快富強起來,我們(men) 黨(dang) 一再強調要堅持和發揚好勤勞節儉(jian) 、艱苦奮鬥精神。1956年11月15日,毛澤東(dong) 在黨(dang) 的八屆二中全會(hui) 上指出:“我是曆來主張軍(jun) 隊要艱苦奮鬥,要成為(wei) 模範的。”並講了一個(ge) 事例:1949年的一次會(hui) 議上,一位將軍(jun) 主張軍(jun) 隊要增加薪水。他舉(ju) 的例子是資本家吃飯5個(ge) 碗,解放軍(jun) 吃飯是鹽水加一點酸菜。毛澤東(dong) 認為(wei) ,這恰恰是好事。這個(ge) 酸菜裏麵就出政治,就出模範。解放軍(jun) 得人心就是這個(ge) 酸菜,要求提倡艱苦奮鬥。

  改革開放初期,針對黨(dang) 員幹部特別是某些高級幹部中存在的特殊化現象,1979年11月,我們(men) 黨(dang) 出台《關(guan) 於(yu) 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幹規定》,詳細嚴(yan) 格地規定高級幹部生活待遇,要求高級幹部要在作風建設中起帶頭作用。1980年製定的《關(guan) 於(yu) 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幹部隻有勤勤懇懇為(wei) 人民服務的義(yi) 務,沒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權利。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把中央八項規定作為(wei) 加強作風建設的切入點、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的突破口,從(cong) 中央政治局帶頭踐行八項規定等,率先垂範、身體(ti) 力行,狠刹“四風”、過緊日子,讓實幹苦幹、艱苦奮鬥的優(you) 良傳(chuan) 統得以堅持好、繼承好和弘揚好。《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廉潔自律準則》對黨(dang) 員的生活提出了高標準要求,明確黨(dang) 員必須“堅持尚儉(jian) 戒奢,艱苦樸素,勤儉(jian) 節約”“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yu) 奉獻”。相應地,《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也劃出了不可逾越的底線,對生活奢靡、鋪張浪費、貪圖享樂(le) 、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要給予黨(dang) 紀處分。

  遵守良好家風的生活規矩

  黨(dang) 員幹部的家風折射作風,其家庭家風家教情況的好壞直接關(guan) 係到黨(dang) 的形象,是人民群眾(zhong) 評判黨(dang) 的工作成效的重要參照物。延安時期,當毛澤東(dong) 的表兄文運昌得知毛澤東(dong) 在延安做了“大官”而請求介紹工作時,毛澤東(dong) 回複:“吾兄想來工作甚好,惟我們(men) 這裏僅(jin) 有衣穿飯吃,上自總司令下至火夫,待遇相同,因為(wei) 我們(men) 的黨(dang) 專(zhuan) 為(wei) 國家民族勞苦民眾(zhong) 做事,犧牲個(ge) 人私利,故人人平等,並無薪水。”

  新中國成立初期,毛澤東(dong) 更是給自己定下三條原則:念親(qin) ,但不為(wei) 親(qin) 徇私;念舊,但不為(wei) 舊謀利;濟親(qin) ,但不以公濟私。湖南毛澤東(dong) 遺物館陳列有一封毛澤東(dong) 回絕外婆家15個(ge) 人請求照顧的信件,這封請求入學、工作等照顧的書(shu) 信轉交到毛澤東(dong) 手裏,他在信的頁眉批示了一行字:“許多人介紹工作,不能辦,人們(men) 會(hui) 要說話的。”周恩來更是專(zhuan) 門召開家庭會(hui) 議,定下“十條家規”,內(nei) 容涉及不能丟(diu) 下工作專(zhuan) 門進京看望、外地親(qin) 屬進京一律住招待所(住宿費由家裏支付)、生活要艱苦樸素等,教育他們(men) “完全做一個(ge) 普通人”。

  一代代共產(chan) 黨(dang) 人更是嚴(yan) 格遵守家規的典範。焦裕祿教育一家紮根蘭(lan) 考,要求子女“工作上向先進看齊,生活條件跟差的比”;他不讓孩子“看白戲”,將票款如數送給戲院,又建議縣委作出“十不準”的規定。穀文昌一貫嚴(yan) 格要求自己和家屬子女,不搞特殊,不以權謀私。二女兒(er) 結婚想讓他批點木材做家具,他嚴(yan) 詞拒絕:“當領導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淨,把自己的腰杆挺直!”

  進入新時代,《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廉潔自律準則》《關(guan) 於(yu) 新形勢下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等相繼將家風建設作為(wei) 黨(dang) 員幹部作風建設重要內(nei) 容,要求黨(dang) 員幹部既要嚴(yan) 於(yu) 律己,又要從(cong) 嚴(yan) 治家,既要把好廉潔自律的“前門”,又要守好家庭防線的“後門”,讓自身與(yu) 家人言行都經得起考驗、當得起表率。

  養(yang) 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922年7月,黨(dang) 的二大製定的《關(guan) 於(yu) 共產(chan) 黨(dang) 的組織章程決(jue) 議案》明確要求:黨(dang) 員的言論,不可有離黨(dang) 的個(ge) 人的或地方的意味。這表明黨(dang) 員個(ge) 人生活工作中的言行不能與(yu) 黨(dang) 的立場相違背。延安時期,毛澤東(dong) 號召共產(chan) 黨(dang) 員“做一個(ge) 高尚的人,一個(ge) 純粹的人,一個(ge) 有道德的人,一個(ge) 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ge) 有益於(yu) 人民的人”。劉少奇在《論共產(chan) 黨(dang) 員的修養(yang) 》中指出,共產(chan) 黨(dang) 員如果能長期堅持與(yu) 實踐相結合的黨(dang) 性修養(yang) ,就“可能有最高尚的自尊心、自愛心”,即使在他個(ge) 人獨立工作、無人監督、有做各種壞事的可能的時候,他能夠“慎獨”,不做任何壞事。

  新中國成立初期,時任中央西南局第一書(shu) 記的鄧小平針對一些幹部鬧離婚喜新厭舊的現象,嚴(yan) 厲指出這種現象如不糾正,不但影響工作,損害黨(dang) 的聲譽,而且要垮掉一些同誌。他從(cong) 加強執政黨(dang) 建設的高度告誡全黨(dang) :“不要以為(wei) 有了權就好辦事,有了權就可以為(wei) 所欲為(wei) ,那樣就非弄壞事情不可。”

  針對“大躍進”期間出現的“生產(chan) 瞎指揮風”“生活特殊化風”等不良風氣,我們(men) 黨(dang) 專(zhuan) 門製定了《黨(dang) 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要求黨(dang) 政幹部以平等的態度對人,工作要同群眾(zhong) 商量,生活要同群眾(zhong) 打成一片,不特殊化等,讓大家對照著改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堅決(jue) 執行中央的政策,與(yu) 群眾(zhong) 一起把生產(chan) 和生活搞好。

  21世紀初,《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加強和改進黨(dang) 的作風建設的決(jue) 定》要求幹部培養(yang) 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新時代以來,我們(men) 黨(dang) 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專(zhuan) 門列出生活紀律,作為(wei) 黨(dang) 的六大紀律之一,不僅(jin) 繼承了過去管黨(dang) 治黨(dang) 的有益經驗,而且針對當前黨(dang) 員在生活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予以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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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dang) 史上的紀律教育

發布時間:2024年05月31日 07:11 來源:學習時報 編輯:許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