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guan) 鍵的紀律,遵守黨(dang) 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dang) 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百餘(yu) 年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之所以能夠持續煥發旺盛的生命力,保持強大的戰鬥力,與(yu) 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密不可分。我們(men) 黨(dang) 在領導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中,在加強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上積累了豐(feng) 富經驗。
加強和維護黨(dang) 的領導
我們(men) 黨(dang) 曆來高度重視將政治紀律作為(wei) 維護黨(dang) 的領導的有力武器。建黨(dang) 伊始,我們(men) 黨(dang) 在一大綱領中規定,“在加入我們(men) 隊伍之前,必須與(yu) 企圖反對本黨(dang) 綱領的黨(dang) 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係”,這是最早以政治紀律形式維護黨(dang) 的領導的規定,為(wei) 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注入優(you) 秀基因。黨(dang) 的二大黨(dang) 章規定,“全國代表大會(hui) 為(wei) 本黨(dang) 最高機關(guan) ;在全國大會(hui) 閉會(hui) 期間,中央執行委員會(hui) 為(wei) 最高機關(guan) ”“本黨(dang) 黨(dang) 員皆須絕對服從(cong) 之”,首次以政治紀律的方式確立了黨(dang) 的領導。從(cong) 黨(dang) 的三大到五大,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內(nei) 容不斷豐(feng) 富。革命轉折關(guan) 頭召開的黨(dang) 的五大通過《組織問題議決(jue) 案》規定,“宜重視政治紀律”,首次在黨(dang) 的正式文件中提出政治紀律。八七會(hui) 議提出,“凡破壞紀律者,都應從(cong) 嚴(yan) 懲辦”,強調以嚴(yan) 厲的政治紀律執行維護黨(dang) 的領導,使我們(men) 黨(dang) 沒有在白色恐怖中迷失,迅速掀起革命新高潮。古田會(hui) 議上,針對部分黨(dang) 員認為(wei) “黨(dang) 管太多了”“權太集中於(yu) 前委了”等非無產(chan) 階級思想,我們(men) 黨(dang) 提出“中國的紅軍(jun) 是一個(ge) 執行革命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黨(dang) 的領導機關(guan) 要成為(wei) “領導的中樞”,以嚴(yan) 格的政治紀律確立了黨(dang) 對軍(jun) 隊的絕對領導,使軍(jun) 隊實現了浴火重生、鳳凰涅槃。
延安時期是我們(men) 黨(dang) 以嚴(yan) 明的政治紀律加強和維護黨(dang) 的領導的重要時期。1938年黨(dang) 的六屆六中全會(hui) 提出,“黨(dang) 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領導”“各級黨(dang) 的委員會(hui) 的委員必須無條件的執行”。1941年,黨(dang) 中央在《關(guan) 於(yu) 增強黨(dang) 性的決(jue) 定》中要求各級黨(dang) 組織和全體(ti) 黨(dang) 員統一意誌、行動及紀律,像一個(ge) 人一樣團結起來。在延安整風的具體(ti) 實踐中,黨(dang) 開創了“堅持用組織的和教育的方法來解決(jue) 黨(dang) 內(nei) 分歧”的政治紀律建設新範式。1948年我們(men) 黨(dang) 為(wei) 迅速克服黨(dang) 和軍(jun) 隊內(nei) 部的無紀律無政府狀態,建立健全了請示報告製度。這一時期我們(men) 黨(dang) 還與(yu) 破壞黨(dang) 的集中統一行為(wei) 作堅決(jue) 鬥爭(zheng) 。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men) 黨(dang) 繼續加強政治紀律建設,將全黨(dang) 服從(cong) 中央、全國一盤棋思想付諸實踐,以政治紀律嚴(yan) 肅處置了一批破壞黨(dang) 的領導的違紀分子。進入新時代,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明確提出“維護黨(dang) 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這一重大黨(dang) 建命題,強調“遵守黨(dang) 的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dang) 的領導”,將堅決(jue) 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作為(wei) 黨(dang) 的政治紀律的首要任務和根本要求。
健全黨(dang) 內(nei) 法規
加強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僅(jin) 僅(jin) 依靠黨(dang) 員幹部的自覺遵守是不夠的,還必須增強黨(dang) 內(nei) 法規的剛性製度約束,不斷推進政治紀律建設的製度化。毛澤東(dong) 最早提出“黨(dang) 內(nei) 法規”,指出為(wei) 使黨(dang) 內(nei) 關(guan) 係走上正軌,還須製定一種較詳細的黨(dang) 內(nei) 法規,以統一各級領導機關(guan) 的行動,並在建黨(dang) 以來黨(dang) 內(nei) 法規初步建立的基礎上,直麵新的曆史條件下政治紀律建設必然會(hui) 遇到的問題,進一步健全黨(dang) 內(nei) 法規,支撐政治紀律運行,將政治紀律建設的製度“籠子”紮得更加嚴(yan) 實。
1938年,黨(dang) 的六屆六中全會(hui) 在延安橋兒(er) 溝召開,主要任務包括糾正王明右傾(qing) 投降主義(yi) 錯誤,把全黨(dang) 的認識統一到正確的思想上來。毛澤東(dong) 在會(hui) 上提出“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會(hui) 議製定了一係列加強黨(dang) 的政治紀律的黨(dang) 內(nei) 法規,是一次“立規矩”的重要會(hui) 議。1945年召開的黨(dang) 的七大,通過了被稱為(wei) “民主革命時期最好、最完備的”七大黨(dang) 章。這部最根本的黨(dang) 內(nei) 法規,以“毛澤東(dong) 思想,作為(wei) 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針”,在政治方向上明確黨(dang) 的政治紀律;強調“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服務,鞏固黨(dang) 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的聯係”,在政治路線上明確黨(dang) 的政治紀律;規定“黨(dang) 的組織機構,是按照民主的集中製建設起來的”,在政治原則上明確黨(dang) 的政治紀律;首次規定黨(dang) 員的權利和義(yi) 務,在政治責任上明確黨(dang) 的政治紀律。
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提出“健全黨(dang) 規黨(dang) 法,嚴(yan) 肅黨(dang) 紀”的要求,此後黨(dang) 中央陸續製定《關(guan) 於(yu) 黨(dang) 內(nei) 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等一批重要黨(dang) 內(nei) 法規,在政治紀律製度建設上走出一條“不搞政治運動,而靠改革和製度建設”的新路。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黨(dang) 在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背景下,對黨(dang) 內(nei) 法規的獨特作用進一步突出和強調,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要發揮好黨(dang) 內(nei) 法規在維護黨(dang) 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保障黨(dang) 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方麵的重大作用”。一方麵,黨(dang) 內(nei) 法規建設成為(wei) 新時代製度治黨(dang) 、依規治黨(dang) 的核心和關(guan) 鍵;另一方麵,通過強化黨(dang) 內(nei) 法規的剛性約束為(wei) 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堅持嚴(yan) 明執紀
嚴(yan) 守黨(dang) 的政治紀律和嚴(yan) 明執紀是相得益彰的。毛澤東(dong) 指出,“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這兩(liang) 者都不可少”。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既要明確規範,又要嚴(yan) 格執行。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成立之初,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並非一帆風順。1927年黨(dang) 的五大提出“政治紀律”後,並沒有與(yu) 之匹配的明確執紀規範,許多幹部不清楚其違紀邊界和執紀規範,造成了執行上的過左、過雜甚至憑主觀臆斷的情況,這樣的執紀顯然無法保障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
明確執紀規範依賴民主集中製保障下的黨(dang) 中央科學決(jue) 策,嚴(yan) 格的紀律執行確保的是黨(dang) 中央的權威,兩(liang) 者有效結合後的執紀嚴(yan) 明,是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的重要保障。延安時期,我們(men) 黨(dang) 科學把握了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要旨,1938年毛澤東(dong) 在《論新階段》中強調,“黨(dang) 的紀律是帶著強製性的;但同時,它又必須是建立在黨(dang) 員與(yu) 幹部的自覺性上麵,決(jue) 不是片麵的命令主義(yi) ”。這一時期,我們(men) 黨(dang) 將民主集中製作為(wei) 政治紀律建設的重要原則,領導集體(ti) 的科學決(jue) 策保證了執紀的明確規範。同時,強調政治紀律的嚴(yan) 格執行,毛澤東(dong) 指出“誰破壞了這些紀律,誰就破壞了黨(dang) 的統一”,對黨(dang) 內(nei) 違反政治紀律的張國燾、王明等嚴(yan) 肅查處,維護了政治紀律的權威。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持將執紀嚴(yan) 明作為(wei) 政治紀律建設的重要保障,提出“一個(ge) 政黨(dang) ,不嚴(yan) 明政治紀律,就會(hui) 分崩離析”,通過完善民主集中製製定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又以規範嚴(yan) 明的政治紀律確保其得到黨(dang) 員幹部貫徹執行。
優(you) 化工作機製
加強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還需要通過不斷優(you) 化工作機製來提升政治思想、提供監督保障、創設環境氛圍。在1929年的古田會(hui) 議上,毛澤東(dong) 提出“紅軍(jun) 決(jue) 不是單純地打仗”“還要負擔宣傳(chuan) 群眾(zhong) 、組織群眾(zhong) 、武裝群眾(zhong) 、幫助群眾(zhong) 建立革命政權以至於(yu) 建立共產(chan) 黨(dang) 的組織等項重大的任務”,通過紅軍(jun) 基層政治工作來確保黨(dang) 的政治路線、方針、政策落實。我們(men) 黨(dang) 創造性地提出並開展黨(dang) 的基層政治工作,將其納入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範疇,在加強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上發揮了獨特的政治優(you) 勢。
延安時期,我們(men) 黨(dang) 將抓住“關(guan) 鍵少數”作為(wei) 加強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的必要措施。1940年,陳雲(yun) 在延安抗日軍(jun) 政大學第五期學生畢業(ye) 大會(hui) 上的講話中強調,“嚴(yan) 格地遵守黨(dang) 的紀律為(wei) 所有黨(dang) 員及各級黨(dang) 部之最高責任。無特殊人物,無特殊組織”。這一時期我們(men) 黨(dang) 的主要領導人在遵守政治紀律上率先垂範、以身作則,既有毛澤東(dong) 在整風運動中因審幹擴大化錯誤的主動擔責,又有陳雲(yun) 在回複王明提出不合理要求時的“一視同仁”,還有對羅章龍、劉振球等人的嚴(yan) 肅執紀。
新時代以來,我們(men) 黨(dang) 總結曆史經驗、不斷發展創新,將開展集中教育作為(wei) 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的關(guan) 鍵性舉(ju) 措,在全黨(dang) 開展了6次廣泛的、集中性的教育活動。2024年4月至7月全黨(dang) 開展的黨(dang) 紀學習(xi) 教育,也必將對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建設發揮重要作用。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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