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為發展“明底線”“劃邊框”——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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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3月17日公開發布。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麽(me) ?提出了哪些重點任務?記者就此采訪了生態環境部有關(guan) 負責人。

  問: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麽(me) ?

  答: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以保障生態功能和改善環境質量為(wei) 目標,實施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環境管理製度,是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的重要舉(ju) 措。

  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作出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和43部地方性法規均對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理作出規定。

  截至2021年底,全國省、市兩(liang) 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全麵完成並發布實施,初步形成了一套全域覆蓋、跨部門協同、多要素綜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ti) 係。

  意見深入貫徹習(xi) 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hui) 部署,提出新時期全麵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對服務國家和地方重大發展戰略實施、助推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支撐美麗(li) 中國建設具有重大意義(yi) 。

  問: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推進的總體(ti) 要求是什麽(me) ?

  答:意見錨定兩(liang) 個(ge) 時間節點目標要求:到2025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製度基本建立,全域覆蓋、精準科學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ti) 係初步形成。到2035年,體(ti) 係健全、機製順暢、運行高效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製度全麵建立,為(wei) 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li) 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協同推進降碳、減汙、擴綠、增長,充分尊重自然規律和區域差異,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努力建設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li) 中國。

  一是要堅持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基於(yu) 生態環境區域特征,把該保護的區域科學地劃出來,守牢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把發展同保護矛盾突出的區域識別出來,守住環境質量底線,提高保護效率,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二是要堅持源頭預防、係統保護。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ti) 化保護和係統治理,嚴(yan) 格執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源頭預防體(ti) 係中的基礎性作用,守牢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底線,科學指導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

  三是要堅持精準科學、依法管控。聚焦區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建立從(cong) 問題識別到解決(jue) 方案的分區分類管控策略,因地製宜實施“一單元一策略”的精細化管控,防止“一刀切”。

  四是要堅持明確責任、協調聯動。落實地方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主體(ti) 責任,加強與(yu) 有關(guan) 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分工協作工作機製,提高政策統一性、規則一致性、執行協同性。

  問:意見提出了哪些重點任務?

  答:一是全麵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堅持國家指導、省級統籌、市級落地的原則,完善省、市兩(liang) 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統籌開展定期調整和動態更新。推進國家和省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係統與(yu) 其他業(ye) 務係統的信息共享、業(ye) 務協同,完善在線政務服務和智慧決(jue) 策功能。

  二是助推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通過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強整體(ti) 性保護和係統性治理,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推進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綠色低碳轉型升級和清潔生產(chan) 改造,引導重點行業(ye) 向環境容量大、市場需求旺盛、市場保障條件好的地區科學布局、有序轉移。為(wei) 地方黨(dang) 委和政府提供決(jue) 策支撐,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台依法依規設置公共查閱權限,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企業(ye) 投資的引導。

  三是實施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以“三區四帶”為(wei) 重點區域,分單元識別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治理差異化管控要求,維護生態安全格局。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大氣、土壤、噪聲等生態環境管理中的應用,推動解決(jue) 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防範結構性、布局性環境風險。強化政策協同,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納入有關(guan) 標準、政策等製定修訂中。

  四是加強監督考核。對生態功能明顯降低的優(you) 先保護單元、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管控單元以及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的其他區域,加強監管執法。將製度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納入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將實施情況納入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

  問:意見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dang) 的領導,地方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要完善工作機製,結合實際製定配套文件,形成上下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強化部門聯動。生態環境部門要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製定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相關(guan) 政策,各相關(guan) 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本領域相關(guan) 工作與(yu)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協調聯動。

  三是完善法規標準。推動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納入相關(guan) 法律法規製定修訂,鼓勵有立法權的地方研究製定與(yu)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guan) 的地方性法規。研究製定相關(guan) 標準規範。

  四是強化能力建設。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領域相關(guan) 學科建設、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yang) ,加快建立專(zhuan) 業(ye) 化隊伍。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台建設。落實資金保障。

  五是積極宣傳(chuan) 引導。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納入黨(dang) 政領導幹部教育培訓內(nei) 容。加強宣傳(chuan) 解讀,總結推廣正麵典型,曝光反麵案例。

  延伸閱讀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guan) 於(yu)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

發布時間:2024年03月18日 07:23 來源:新華社 編輯:徐瑤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