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條例》結合新的形勢任務和工作需要,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作了修改完善,具體(ti) 如下:
(一)政治統領,服務大局。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緊緊圍繞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發展需要開展教育培訓,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
(二)育德為(wei) 先,注重能力。堅持新時代好幹部標準,突出黨(dang) 的創新理論武裝和黨(dang) 性教育,加強能力培訓,全麵提高幹部德才素質和履職能力。
(三)分類分級,全麵覆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教育培訓,把教育培訓的普遍性要求與(yu) 不同類別、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幹部的特殊需要結合起來,增強針對性,確保全員培訓。
(四)聯係實際,學以致用。大力弘揚馬克思主義(yi) 學風,圍繞中心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引導幹部加強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改造,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
(五)與(yu) 時俱進,守正創新。繼承和發揚幹部教育培訓優(you) 良傳(chuan) 統和作風,遵循幹部成長規律和幹部教育培訓規律,推進幹部教育培訓理論創新、實踐創新、製度創新。
(六)依規依法,從(cong) 嚴(yan) 管理。建立健全幹部教育培訓法規製度,推進幹部教育培訓規範管理,從(cong) 嚴(yan) 治校、從(cong) 嚴(yan) 治教、從(cong) 嚴(yan) 治學,保持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xi) 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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