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習(xi) 近平
深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舉(ju) 措,是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集中部署。繼續推進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目的是推動黨(dang) 對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的領導在機構設置上更加科學、在職能配置上更加優(you) 化、在體(ti) 製機製上更加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一項複雜係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會(hui) 一勞永逸,需要根據新的使命任務、新的戰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不斷調整優(you) 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職能體(ti) 係,使之更好適應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發展需要。
這次機構改革,是在黨(dang) 的十九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黨(dang) 和國家機構職能實現係統性、整體(ti) 性重構基礎上推進的,同時也是在黨(dang) 的二十大對今後5年乃至更長時期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發展作出戰略部署的背景下研究謀劃的。我們(men) 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統籌推進“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協調推進“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的要求,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堅持問題導向,統籌黨(dang) 中央機構、全國人大機構、國務院機構、全國政協機構,統籌中央和地方,充分利用各方麵有利條件,充分考慮各種風險挑戰,堅定推進一些重點領域的機構職責調整。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深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的一個(ge) 重要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從(cong) 機構職責上把加強黨(dang) 的全麵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方麵、各環節。這次機構改革,設立新的黨(dang) 中央決(jue) 策議事協調機構,組建新的黨(dang) 中央職能部門和辦事機構,在重要領域設立新的黨(dang) 中央派出機關(guan) ,就是為(wei) 了揚優(you) 勢、補短板、強弱項,加強黨(dang) 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黨(dang) 中央職能部門、辦事機構、派出機關(guan) 要帶頭堅持黨(dang) 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帶頭執行黨(dang) 的路線方針政策,立足職責定位,加強協調配合,更好發揮作用。
同時,我們(men) 在金融管理體(ti) 製、科技管理體(ti) 製、社會(hui) 管理體(ti) 製、數據管理體(ti) 製、知識產(chan) 權管理體(ti) 製,在港澳工作體(ti) 製、“三農(nong) ”工作體(ti) 製、老齡工作體(ti) 製等方麵對機構設置和職責配置作了比較合理的設計和安排。這些調整是在分析我們(men) 麵臨(lin) 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基礎上提出的解決(jue) 方案。下一步,關(guan) 鍵是要對標黨(dang) 中央賦予的職責任務,切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高效履職盡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自覺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動,確保機構改革方案貫徹落實不打折、不變形、不走樣,特別是要嚴(yan) 格依據機構改革方案製定和執行部門“三定”規定。“三定”規定作為(wei) 黨(dang) 內(nei) 法規和部門履職的基本依據,事權在黨(dang) 中央。“三定”規定經黨(dang) 中央批準後,部門就要嚴(yan) 格按此履行職責、開展工作,以高水平的履職能力和高質量的工作實績作為(wei) 檢驗機構改革成效的重要標準。
搞好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至關(guan) 重要。要繼續運用好堅持黨(dang) 對機構改革的全麵領導、堅持不立不破先立後破、堅持推動機構職能優(you) 化協同高效、堅持中央和地方一盤棋、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全過程等寶貴經驗,把住要害和關(guan) 鍵,把工作做深做細,有組織、有步驟、有紀律推進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
一要加大統的力度。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hui) 領導下,中央全麵深化改革委員會(hui) 牽頭抓總、加強統籌協調,設立協調機製。黨(dang) 中央和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負責本係統機構改革實施工作,地方機構改革由省級黨(dang) 委統一領導。黨(dang) 中央、國務院分管領導同誌是各自分管領域機構改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帶頭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同分管的涉改革部門領導班子共同研究細化落實方案,抓好動員部署、談心談話、轉隸組建、職能調整等關(guan) 鍵環節。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務院辦公廳等部門也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協同做好相關(guan) 工作。
二要堅持穩的基調。這次機構改革涉及部門較多、觸及的問題較深,要謀定而後動。新組建部門的領導班子要盡快配備到位,盡快熟悉本部門職責定位和任務要求,按照先轉隸、再做“三定”規定的次序,抓緊組建機構、配齊人員、集中辦公,確保平穩過渡、有序轉隸、無縫銜接。對涉及麵比較廣、情況比較複雜的改革任務,要在黨(dang) 中央作出的頂層設計基礎上認真研究擬訂專(zhuan) 項改革方案,細化相關(guan) 政策措施,按程序報批後再組織實施。中央和地方機構改革在工作部署和組織實施上要有機銜接、有序推進。中央層麵的改革任務力爭(zheng) 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層麵的改革任務力爭(zheng) 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
三要做好人的工作。要引導廣大黨(dang) 員、幹部講政治、顧大局、守規矩,正確對待利益格局調整和個(ge) 人進退留轉,積極支持改革,自覺服從(cong) 組織安排,做到思想不亂(luan) 、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幹勁不減。
四要執行嚴(yan) 的紀律。涉及機構變動、職責調整的部門,要自覺服從(cong) 大局,確保機構、職責、人員等按要求及時調整到位,不允許懈怠遲滯拖延,更不允許搞變通作選擇。嚴(yan) 禁上級主管部門幹預下級機構設置和編製配備,嚴(yan) 禁突擊提拔幹部,嚴(yan) 肅財經紀律,堅決(jue) 防止國有資產(chan) 流失。要加強監督和執紀問責,嚴(yan) 肅查處機構改革工作中的違紀違規問題,嚴(yan) 肅追究相關(guan) 人員責任。
五要做到於(yu) 法有據。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機構改革,需要製定、修改或廢止法律的,主責單位要主動同立法機構銜接。立法機構要統籌做好相關(guan) 立改廢釋工作。
除了這次全會(hui) 審議的《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外,黨(dang) 中央還研究部署了黨(dang) 中央、國務院有關(guan) 議事協調機構優(you) 化調整工作,要一體(ti) 實施、一體(ti) 落實。
※這是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2023年2月28日在黨(dang) 的二十屆二中全會(hui) 第二次全體(ti) 會(hui) 議上講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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