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丨境內企業人員被利用 為境外造謠抹黑“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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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反華勢力利用在一些行業(ye) 內(nei) 掌握準入標準的特殊地位,對我國相關(guan) 企業(ye) 進行影響控製。更有甚者,直接為(wei) 境外某些國家出台反華法案出謀劃策、羅織罪名。不僅(jin) 威脅我國重要的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安全,也對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帶來嚴(yan) 重危害。

 

  國家安全機關(guan) 在工作中發現,境外非政府組織利用境內(nei) 企業(ye) ,以企業(ye) 培訓、合規建設、社會(hui) 責任審核等為(wei) 掩護,積極搜集所謂新疆“人權問題”的信息,從(cong) 而炮製“強迫勞動”謊言,為(wei) 西方反華勢力操弄涉疆問題、實施涉疆製裁提供“背書(shu) ”。

  李某所經營的公司主要為(wei) 境外公司提供供應鏈風險審核業(ye) 務。在與(yu) 境外非政府組織合作中,李某逐漸發現,他們(men) 針對中國工廠的審核標準越來越細,針對性越來越強。雖然在涉疆審核中沒有發現一例有關(guan) “強迫勞動”的情形,但境外非政府組織仍然不斷要求其調查一些子虛烏(wu) 有的情況,為(wei) 的就是拚湊所謂“調查報告”,向境外某些國家提供可供開展製裁的線索,把涉疆產(chan) 品排除在供應鏈之外。

  某公司負責人 李某:我們(men) 是不是被人家利用了,沒有這個(ge) 意識,沒有這個(ge) 敏感程度。

  深圳市國家安全局幹警:李某明知有關(guan) 境外組織在合作項目中已經包含了反華意圖,仍然為(wei) 了追求經濟利益,承接執行這些項目。已經對我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帶來了風險隱患。我們(men)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對李某予以處罰,責令其公司實施整改。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專(zhuan)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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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年04月15日 13:10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許建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