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紮實推進共同富裕,完善分配製度,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製度體(ti) 係。這為(wei) 我們(men) 指明了在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邁向共同富裕的目標任務、改革舉(ju) 措和政策取向。
從(cong) 完善分配製度上促進共同富裕
(一)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第一,共同富裕是馬克思主義(yi) 的一個(ge) 基本目標。馬克思主義(yi) 以實現人類解放、促進每個(ge) 人自由而全麵發展為(wei) 己任,期盼生產(chan) 力的發展使社會(hui) 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湧流,期盼沒有工農(nong) 、城鄉(xiang) 、腦體(ti) 差別的社會(hui) ,預見未來社會(hui) 生產(chan) 將以所有人的富裕為(wei) 目的。第二,共同富裕是自古以來我國人民的一個(ge) 基本理想。早在2000多年前,先賢即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為(wei) 公”的大同思想,後來的思想家又多次對大同社會(hui) 提出設想,反映了中華民族對一個(ge) 繁榮、富裕、公正、平等社會(hui) 的美好理想。第三,共同富裕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根本宗旨的體(ti) 現。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實現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反映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體(ti) 現了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體(ti) 現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人的初心和使命,體(ti) 現了全心全意為(wei) 人民服務的黨(dang) 的根本宗旨。第四,共同富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一個(ge) 重要特征。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dong) 同誌提出把我國建設成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的現代化強國的目標和共同富裕的概念。改革開放後,鄧小平同誌指出,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是解放生產(chan) 力,發展生產(chan) 力,消滅剝削,消除兩(liang) 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新時代以來,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
(二)促進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既是一項長期任務又是一項現實任務。第一,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為(wei) 促進共同富裕創造了良好條件。在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和建設時期,我國建立起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ye) 體(ti) 係和國民經濟體(ti) 係。在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我國實現了從(cong) 生產(chan) 力相對落後到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的曆史性突破,實現了人民生活從(cong) 溫飽不足到總體(ti) 小康、奔向全麵小康的曆史性跨越。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黨(dang) 領導人民打贏了脫貧攻堅戰,曆史性地解決(jue) 了絕對貧困問題,在中華大地上全麵建成了小康社會(hui) 。2021年,我國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達到114萬(wan) 億(yi) 元、人均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達到1.2萬(wan) 美元,標誌著我國社會(hui) 生產(chan) 力、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平躍上新台階,為(wei) 推進共同富裕打下了堅實基礎。第二,我國已經到了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曆史階段。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hui) 主要矛盾轉化為(wei)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經濟社會(hui) 結構加快調整變化,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對紮實推進共同富裕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實現共同富裕是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宏偉(wei) 目標。實現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是一個(ge) 長期的曆史過程,伴隨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的全過程,必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長遠規劃,深入研究不同階段的現代化和共同富裕目標,分階段循序漸進。
(三)紮實推動共同富裕必須完善分配製度。製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分配製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製度。要在全國人民共同奮鬥把“蛋糕”做大做好的基礎上,通過合理的製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堅持按勞分配為(wei) 主體(ti) 、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製度體(ti) 係。第一,完善分配製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生產(chan) 決(jue) 定分配,分配反作用於(yu) 生產(chan)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初步建立了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分配製度,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提高。1979—2021年,我國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年均增長9.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2%,其中農(nong)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於(yu) 城鎮居民0.6個(ge) 百分點。但分配領域不平衡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隻有完善分配製度,才能進一步調動廣大勞動者生產(chan) 積極性、更好發揮人力資源和人力資本的作用、持續擴大國內(nei) 需求特別是居民消費需求,構建合理分配格局。第二,完善分配製度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重要內(nei) 容。分配製度具有基礎性和能動性。完善分配製度,有利於(yu) 堅持和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以及統籌城鄉(xiang) 的民生保障製度。同時,堅持“兩(liang) 個(ge) 毫不動搖”,堅持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又有利於(yu) 更好地發揮分配對生產(chan) 、流通、消費和投資的促進作用,從(cong) 而為(wei)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築牢基礎。第三,完善分配製度是發揮多層次分配協調配套製度作用的重要舉(ju) 措。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係。初次分配是基礎,是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要健全生產(chan) 要素由市場評價(jia) 貢獻、按貢獻決(jue) 定報酬的機製;再分配是保障,是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要完善政府對收入分配進行調節的機製;第三次分配是補充,是促進共同富裕的輔助方式,要建立社會(hui) 自願參與(yu) 公益慈善事業(ye) 的機製。三個(ge) 層次分配的機製相互協調、相互配套,依法依規運行,有利於(yu) 有效市場、有為(wei) 政府、有愛社會(hui) 相結合,紮實推進共同富裕。
發揮好初次分配的基礎性作用
(一)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奮鬥出來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勞智慧來創造。要把推動高質量發展放在首位,形成人人參與(yu) 的發展環境,厚植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第一,促進人的全麵發展。要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防止社會(hui) 階層固化,暢通向上流動通道,促進機會(hui) 公平,為(wei) 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強發展能力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條件,提高全社會(hui) 就業(ye) 創業(ye) 和創新創造能力,鼓勵勤勞致富。第二,健全城鄉(xiang) 融合發展體(ti) 製機製。要堅持以城帶鄉(xiang) 、以工促農(nong)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麵推進鄉(xiang) 村振興(xing) ,對易返貧人口加強監測、及早幹預,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和新的致貧。開拓鄉(xiang) 村特色產(chan) 業(ye) 發展等增收渠道,使更多農(nong) 民勤勞致富。加強農(nong) 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ti) 係建設,保障農(nong) 民基本生活條件。完善新型城鎮化戰略,促進農(nong) 民工融入城市。第三,健全區域協調發展體(ti) 製機製。要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增強欠發達地區自我發展能力。建設好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第四,強化行業(ye) 發展的協調性。要加快壟斷行業(ye) 改革,營造公平競爭(zheng) 的市場環境,讓平均利潤率規律發揮作用。要發揮企業(ye) 促進協調發展的能動性,鼓勵、支持和引導企業(ye) 與(yu) 金融機構增加環境、社會(hui) 、治理(ESG)投資。
(二)提高居民收入和勞動報酬比重。目前,我國住戶部門可支配收入占國民可支配總收入的比重約為(wei) 60%,勞動者報酬占國民可支配總收入的比重約為(wei) 50%,有待提高。要堅持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勞動報酬提高與(yu) 勞動生產(chan) 率提高基本同步,構建體(ti) 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收入分配體(ti) 係。第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通過擴大就業(ye) 和提高就業(ye) 質量增加勞動者收入,拓展服務業(ye) 、中小微企業(ye) 、勞動密集型企業(ye) 、知識和技能密集型企業(ye) 就業(ye) 空間,穩定新就業(ye) 形態、靈活就業(ye) 人員就業(ye) 增收,幫助高校畢業(ye) 生、農(nong) 民工等重點群體(ti) 就業(ye) 增收。第二,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堅持多勞多得,著重增加勞動所得。完善勞動者工資決(jue) 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製,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製,完善農(nong) 民工欠薪治理長效機製。健全國有企業(ye) 市場化薪酬分配機製和科技創新薪酬分配激勵機製,改革完善體(ti) 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ye) 單位薪酬製度,落實並完善公務員工資正常調整機製。完善勞動爭(zheng) 議調解仲裁機製,健全勞動關(guan) 係協商協調機製。
(三)擴大中等收入群體(ti) 。目前,我國中等收入家庭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wei) 30%多,提升空間較大。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著力提高中等收入家庭人口比重。第一,高校畢業(ye) 生是有望進入中等收入群體(ti) 的重要方麵。要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做到學有專(zhuan) 長、學有所用。第二,技術工人應成為(wei) 中等收入群體(ti) 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養(yang) 力度,提高技術工人工資待遇,吸引更多勞動者加入技術工人隊伍。第三,中小微企業(ye) 和個(ge) 體(ti) 工商戶從(cong) 業(ye) 者是創業(ye) 致富的重要群體(ti) 。要完善營商環境,促進穩定經營增收。第四,進城農(nong) 民工是中等收入群體(ti) 的重要來源。要深化戶籍製度改革,解決(jue) 好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住房、醫療、教育、社保等問題。要合理提高基層公務員和基層企事業(ye) 單位職工的工資待遇。
(四)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製度。實行勞動、資本、土地、技術、管理、知識、數據等生產(chan) 要素由市場評價(jia) 貢獻、按貢獻決(jue) 定報酬的機製,有利於(yu) 提高效率效益、推動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要健全各類生產(chan) 要素由市場決(jue) 定報酬的機製,拓展和創新收入分配方式。第一,拓寬財產(chan) 性收入渠道。要從(cong) 農(nong) 村土地、金融資產(chan) 入手,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和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群眾(zhong) 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鄉(xiang) 居民財產(chan) 性收入。深化農(nong) 村土地製度改革,賦予農(nong) 民更加充分的財產(chan) 權益。有序推動農(nong) 村宅基地出租、流轉、抵押,探索實現已入市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與(yu) 國有土地同地同權,探索農(nong) 村集體(ti) 經濟收益分配向當地低收入困難群體(ti) 傾(qing) 斜。推動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豐(feng) 富居民可投資金融產(chan) 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紅激勵機製。促進房地產(chan) 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支持居民合理擁有住房資產(chan) 。第二,增加技術、管理和知識要素收入。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ye) 用足用好股權、期權等工具激勵科研人員等核心人才。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健全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製。第三,構建數據要素收益分配機製。要積極培育數據市場並健全數據價(jia) 值實現機製,科學界定數據要素權屬,探索建立合理分配數據要素收益的方法製度,促進數字紅利共享。
加大稅收、社會(hui) 保障、轉移支付等的調節力度
(一)完善稅收調節機製。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調節利器。第一,優(you) 化稅製結構。要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ti) 係,提高直接稅比重,增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第二,完善個(ge) 人所得稅製度。要健全綜合與(yu) 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製度,完善專(zhuan) 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優(you) 化個(ge) 人所得稅稅率結構。第三,完善消費、財產(chan) 等方麵稅收。要加大消費環節稅收調節力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chan) 稅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與(yu) 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稅收製度。第四,完善稅收征管。要深化稅收征管製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稅費服務與(yu) 監管體(ti) 係,提升稅收監管能力。
(二)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這是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要盡力而為(wei) 、量力而行,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hui) 保障能力,逐步實現人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第一,完善低收入人口保障服務。要逐步健全生活救助和專(zhuan) 項救助製度,加快縮小社會(hui) 救助城鄉(xiang) 標準差異,逐步提高城鄉(xiang) 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社會(hui) 救助和保障標準與(yu) 物價(jia) 上漲掛鉤聯動機製。第二,促進教育公平。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資本投入,推動義(yi) 務教育優(you) 質均衡發展和城鄉(xiang) 一體(ti) 化,有效減輕困難家庭教育負擔。第三,完善養(yang) 老和醫療保障體(ti) 係。要逐步縮小職工與(yu) 居民、城市與(yu) 農(nong) 村籌資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養(yang) 老金水平,加快優(you) 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第四,完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ti) 係。要堅持租購並舉(ju) 、因城施策,完善長租房政策,擴大保障性租賃房供給,重點解決(jue) 好新市民住房問題。第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麵精神文化需求,促進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加強促進共同富裕輿論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加大轉移支付。這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工具。2022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近9.8萬(wan) 億(yi) 元,比2021年增加約1.5萬(wan) 億(yi) 元,作用明顯。第一,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製度。要繼續增加財政轉移支付,縮小區域人均財政支出差距,逐步實現主要按常住人口進行均衡性轉移支付,增強基層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加大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力度。第二,優(you) 化轉移支付結構。要明確中央和地方財政事權與(yu) 支出責任,穩定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提高均衡性轉移支付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中的比重。第三,強化轉移支付管理。要提高轉移支付項目實施的精準性,提高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轉移支付製度化、規範化。
(四)規範收入分配秩序。這是消除分配不公、防止兩(liang) 極分化的重要措施。第一,保護合法收入。要保護勞動和要素收入,保護居民財產(chan) ,保護產(chan) 權和知識產(chan) 權,保護並調動企業(ye) 家積極性。第二,調節過高收入。要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zheng) ,規範資本性所得管理,規範財富積累機製,通過個(ge) 人所得稅、消費稅、財產(chan) 稅等加強對高收入的調節。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治理分配亂(luan) 象,合理縮小行業(ye) 收入分配差距。第三,取締非法收入。堅決(jue) 遏製權錢交易,堅決(jue) 打擊內(nei) 幕交易、操縱股市、財務造假、偷稅漏稅等獲取非法收入行為(wei) 。
建立健全第三次分配機製
(一)支持有意願有能力的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和個(ge) 人積極參與(yu) 公益慈善事業(ye) 。進入21世紀,我國社會(hui) 公益事業(ye) 迅速起步,捐贈財物較快增長,誌願者隊伍不斷擴大。但公益慈善事業(ye) 發展總體(ti) 上仍相對滯後,社會(hui) 參與(yu) 不足。要進一步調動社會(hui) 各方麵發展公益慈善事業(ye) 的積極性,支持更多人財物投入社會(hui) 公益領域。企業(ye) 是我國慈善捐贈的主體(ti) ,目前企業(ye) 捐贈占款物捐贈總量的60%以上。要鼓勵企業(ye) 更好履行社會(hui) 責任,積極參與(yu) 生態治理、民生建設、鄉(xiang) 村振興(xing) 和區域協調發展,持續增加慈善捐贈。社會(hui) 組織參與(yu) 第三次分配具有較好條件。要積極有序發展慈善組織,動員更多社會(hui) 組織從(cong) 自身實際出發參與(yu) 慈善捐贈。個(ge) 人是參與(yu) 第三次分配的源頭活水。目前我國個(ge) 人捐贈占捐贈總量比重不到30%,需要提高。要增強個(ge) 人公益慈善意識,采取財物捐贈、誌願服務、互助互濟等多種方式參與(yu) 公益慈善活動。
(二)探索公益慈善活動有效實現形式。第一,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慈善組織模式。要加強現代慈善組織製度建設,建立健全非營利法人製度,打造慈善捐贈主平台。完善誌願者注冊(ce) 、服務記錄、激勵嘉許、保險保障、基層組織等製度,搭建好誌願者服務平台。第二,探索各類新型捐贈模式。要探究金融助力第三次分配的方式,鼓勵設立慈善信托。利用數字網絡便捷泛在的優(you) 勢,積極培育和規範發展互聯網慈善。第三,拓展慈善捐贈和誌願服務領域。要加大扶貧濟困、教育、醫療衛生、助殘助老、減災救災等方麵慈善投入,拓展生態環保、文藝、科技等領域慈善活動,支持慈善力量更加及時充分參與(yu) 重大突發事件救援。
(三)完善公益慈善事業(ye) 政策法規體(ti) 係和社會(hui) 文化環境。第一,落實公益慈善稅收優(you) 惠政策。對非營利組織從(cong) 事公益性或非營利性活動,予以免稅。對企業(ye) 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企業(ye) 所得稅。對個(ge) 人將其所得用於(yu) 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e) 的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所得稅額30%的部分,可從(cong) 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e) 捐贈,實行企業(ye) 所得稅或個(ge) 人所得稅全額稅前扣除。建立健全慈善褒獎製度,讓捐贈者獲得光榮感和成就感。第二,加強慈善領域法治建設。要執行好慈善法、公益事業(ye) 捐贈法、紅十字會(hui) 法、民法典以及社會(hui) 團體(ti) 登記、基金會(hui) 等管理條例,推進相關(guan) 立法修法工作。第三,健全慈善綜合監管體(ti) 係。要加強慈善組織專(zhuan) 業(ye) 化、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慈善組織、誌願者、捐贈方和政府部門協調聯動機製,加強政府部門對慈善行業(ye) 的監督管理。第四,創造有利於(yu) 公益慈善事業(ye) 發展的社會(hui) 環境。要弘揚中華民族樂(le) 善好施、守望相助的傳(chuan) 統文化,提倡向上向善、關(guan) 愛社會(hui) ,引導更多個(ge) 人、社團和企業(ye) 自願積極參與(yu) 社會(hui) 公益事業(y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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