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ti) 係,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風險底線。必須按照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深化金融體(ti) 製改革,推進金融安全網建設,持續強化金融風險防控能力。
現代金融監管的基本內(nei) 涵
以習(xi) 近平經濟思想為(wei) 指導,回顧國際國內(nei) 金融治理的曆史,總結近些年來我們(men) 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的實踐,可以將以下幾個(ge) 要素歸納為(wei) 現代金融監管的基本內(nei) 涵。
(一)宏觀審慎管理。防範和化解係統性風險,避免全局性金融危機,是金融治理的首要任務。我國宏觀審慎的政策理念源遠流長,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開始了政府對商品貨幣流通的監督和調控,西漢的“均輸平準”已經成為(wei) 促進經濟發展和金融穩定的製度安排。現代市場經濟中,貨幣超發、過度舉(ju) 債(zhai) 、房地產(chan) 泡沫化、金融產(chan) 品複雜化、國際收支失衡等問題引發的金融危機反複發生,但是很少有國家能夠真正做到防患於(yu) 未然。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國際社會(hui) 從(cong) “逆周期、防傳(chuan) 染”的視角,重新檢視和強化金融監管安排,完善分析框架和監管工具。有效的信息共享、充分的政策協調至關(guan) 重要,但是決(jue) 策層對重大風險保持高度警惕、執行層能夠迅速反應更為(wei) 重要。
(二)微觀審慎監管。中華傳(chuan) 統商業(ye) 文化就特別強調穩健經營,“將本求利”是古代錢莊票號最基本最重要的行事準則,實質就是重視資本金約束。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hui) 和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hui) ,就是在資本金約束規則的基礎上,逐步推動形成銀行業(ye) 和保險業(ye) 今天的監管規則體(ti) 係。資本標準、政府監管、市場約束,被稱為(wei) 微觀審慎監管的“三大支柱”。許多廣泛應用於(yu) 微觀審慎監管的工具,如撥備製度等,也具有防範係統性風險的功能。
(三)保護消費權益。金融交易中存在著嚴(yan) 重的信息不對稱,普通居民很難擁有豐(feng) 富的金融知識,而且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往往也不完全了解金融產(chan) 品所包含的風險。這就導致金融消費相較於(yu) 其他方麵的消費,當事人常常會(hui) 遭受更大的利益損失。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後,金融消費者保護受到空前重視。世界銀行推出39條良好實踐標準,部分國家對金融監管框架進行重大調整。我國“一行兩(liang) 會(hui) ”內(nei) 部均已設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從(cong) 強化金融知識宣傳(chuan) 、規範金融機構行為(wei) 、完善監督管理規則、及時懲處違法違規現象等方麵,初步建立起行為(wei) 監管框架。
(四)打擊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活動隱蔽性強、危害性大,同時專(zhuan) 業(ye) 性、技術性較為(wei) 複雜。許多國家設有專(zhuan) 門的金融犯罪調查機構,部分國家賦予金融監管部門一定的犯罪偵(zhen) 查職權。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hui) 和一些國家的金融監管機構,均將與(yu) 執法部門合作作為(wei) 原則性要求加以明確。我國也探索形成了一些良好實踐經驗。比如,公安部證券犯罪偵(zhen) 查局派駐證監會(hui) 聯合辦公,銀保監會(hui) 承擔全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hui) 議牽頭職責,部分城市探索成立專(zhuan) 門的金融法院或金融法庭。但是,如何更有效地打擊金融犯罪,仍然是政府機構設置方麵的重要議題。
(五)維護市場穩定。金融發展離不開金融創新,但要認真對待其中的風險。過於(yu) 複雜的交易結構和產(chan) 品設計,容易異化為(wei) 金融自我實現、自我循環和自我膨脹。能源、糧食、互聯網和大數據等特定行業(ye) 、特定領域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地位,集中了大量金融資源,需要防止其杠杆過高、泡沫累積最終演化為(wei) 較大金融風險。金融市場是經濟社會(hui) 運行的集中映射,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際各種事件都可能影響市場情緒,更加容易出現“大起大落”異常震蕩。管理部門要加強風險源頭管控,切實規範金融秩序,及時穩定市場預期,防止風險交叉傳(chuan) 染、擴散蔓延。
(六)處置問題機構。及早把“爛蘋果”撿出去,對於(yu) 建設穩健高效的風險處置體(ti) 係至關(guan) 重要。一是“生前遺囑”。金融機構必須製定並定期修訂翔實可行的恢複和處置計劃,確保出現問題得到有序處置。二是“自救安排”。落實機構及其主要股東(dong) 、實際控製人和最終受益人的主體(ti) 責任,全麵做實資本工具吸收損失機製。自救失敗的問題機構必須依法重整或破產(chan) 關(guan) 閉。三是“注入基金”。必要時運用存款保險等行業(ye) 保障基金和金融穩定保障基金,防止擠提、退保事件和單體(ti) 風險引發係統性區域性風險。四是“及時止損”。為(wei) 最大限度維護人民群眾(zhong) 根本利益,必須以成本最小為(wei) 原則,讓經營失敗金融企業(ye) 退出市場。五是“應急準備”。堅持底線思維、極限思維,製定處置係統性危機的預案。六是“快速啟動”。有些金融機構風險的爆發具有突然性,形勢惡化如同火警,啟動處置機製必須有特殊授權安排。
現階段金融監管麵臨(lin) 的主要挑戰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金融業(ye) 改革發展穩定取得曆史性的偉(wei) 大成就。中國銀行業(ye) 總資產(chan) 名列世界第一位,股票市場、債(zhai) 券市場和保險市場規模均居世界第二位。我們(men) 經受住一係列嚴(yan) 重風險衝(chong) 擊,成功避免若幹全麵性危機,金融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持續推進。
當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交織疊加,國內(nei) 外經濟金融環境發生深刻變化,不穩定不確定不安全因素明顯增多,金融風險誘因和形態更加複雜。我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時期,各種“黑天鵝”“灰犀牛”事件隨時可能發生。
世界經濟複蘇分化加劇,增長動力不足。高通脹正在成為(wei) 全球經濟的最大挑戰,主要發達經濟體(ti) 中央銀行激進收緊貨幣政策,很可能引發歐美廣泛的經濟衰退,疊加疫情反複、大國博弈、地緣政治衝(chong) 突和能源糧食危機等,將持續影響全球貿易投資和國際金融市場穩定。除此之外,西方國家經濟由產(chan) 業(ye) 資本主導轉變為(wei) 金融資本主導,近些年來正在向科技資本和數據資本主導轉變,帶來的震蕩非常廣泛,影響十分久遠。
我國正處於(yu) 由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的關(guan) 鍵時期。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為(wei) 抵禦風險提供了堅實依托,轉型調整也帶來結構性市場出清。隨著工業(ye) 化、城鎮化持續推進,需求結構和生產(chan) 函數發生重大變化,金融與(yu) 實體(ti) 經濟適配性不足、資金循環不暢和供求脫節等現象相互影響,有時甚至會(hui) 反複強化。
現代科技的廣泛應用使金融業(ye) 態、風險形態、傳(chuan) 導路徑和安全邊界發生重大變化。互聯網平台開辦金融業(ye) 務帶來特殊挑戰,一些平台企業(ye) 占有數據、知識、技術等要素優(you) 勢,並與(yu) 資本緊密結合。如何保證公平競爭(zheng) 、鼓勵科技創新,同時防止無序擴張和野蠻生長,是我們(men) 麵臨(lin) 的艱巨任務。數據安全、反壟斷和金融基礎設施穩健運行成為(wei) 新的關(guan) 注重點。監管科技手段與(yu) 行業(ye) 數字化水平的差距凸顯。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與(yu) 高質量發展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一些銀行、保險公司的管理團隊遠不能適應金融業(ye) 快速發展、金融體(ti) 係更加複雜和不斷開放的趨勢。近年發生的金融風險事件充分表明,相當多的金融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黨(dang) 的領導逐級弱化、股權關(guan) 係不透明、股東(dong) 行為(wei) 不審慎、關(guan) 聯交易不合規、戰略規劃不清晰、董事高管履職有效性不足和績效考核不科學等問題。解決(jue) 這些治理方麵的沉屙痼疾仍須付出艱苦努力。
疫情反複衝(chong) 擊下,金融風險形勢複雜嚴(yan) 峻,新老問題交織疊加。信用違約事件時有發生,影子銀行存量規模依然不小,部分地方政府隱性債(zhai) 務尚未緩解,一些大型企業(ye) 特別是頭部房企債(zhai) 務風險突出,涉眾(zhong) 型金融犯罪多發,地方金融組織風控能力薄弱。這些都迫切需要健全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機製安排,實現監管全鏈條全領域全覆蓋。
專(zhuan) 業(ye) 化處置機構和常態化風險處置機製不健全。市場化處置工具不完善,實踐中“一事一議”的處置規範性不足。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險基金、保險保障基金、信托業(ye) 保障基金和投資者保護基金等行業(ye) 保障基金的損失吸收和分擔缺乏清晰的法律規定。金融機構及其股東(dong) 、實控人或最終受益人的風險處置主體(ti) 責任需要強化,金融管理部門風險處置責任需進一步明確,地方黨(dang) 委政府屬地風險處置責任落實的積極性還需進一步提升。
此外,金融生態、法製環境和信用體(ti) 係建設任重道遠。金融監管資源總體(ti) 仍然緊張,高素質監管人才較為(wei) 缺乏,基層監管力量十分薄弱。金融治理的一些關(guan) 鍵環節,法律授權不足。
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的重點舉(ju) 措
站在新的曆史起點,金融監管改革任務非常艱巨。必須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堅守以人民為(wei) 中心根本立場,不斷提升金融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一)強化黨(dang) 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黨(dang) 的領導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最大政治優(you) 勢。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要進一步強化黨(dang) 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金融穩定和發展統籌協調機製,中央各相關(guan) 部門和省級黨(dang) 委政府都要自覺服從(cong) 、主動作為(wei) 。我國絕大多數金融機構都是地方法人,其黨(dang) 的關(guan) 係、幹部管理、國有股權監管、審計監察和司法管轄也都在地方,因此,必須進一步強化地方黨(dang) 委對金融機構黨(dang) 組織的領導,建立健全地方黨(dang) 政主要領導負責的重大風險處置機製。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要依照法定職責承擔監管主體(ti) 責任,派出機構要自覺服從(cong) 地方黨(dang) 委政府領導,積極發揮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和履行行業(ye) 管理職責,共同推動建立科學高效的金融穩定保障體(ti) 係,公開透明地使用好風險處置資金。要及時查處風險亂(luan) 象背後的腐敗問題,以強監督推動強監管嚴(yan) 監管,堅決(jue) 糾正“寬鬆軟”,打造忠誠幹淨擔當的監管鐵軍(jun) 。
(二)深化金融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全麵強化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能力,堅決(jue) 遏製脫實向虛。管好貨幣總閘門,防止宏觀杠杆率持續快速攀升。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ti) 係,加大對先進製造業(ye) 、戰略性新興(xing) 產(chan) 業(ye) 的中長期資金支持。健全普惠金融體(ti) 係,改進小微企業(ye) 和“三農(nong) ”金融供給,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鞏固拓展金融扶貧成果。督促中小銀行深耕本地,嚴(yan) 格規範跨區域經營。強化保險保障功能,加快發展健康保險,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yang) 老保險,健全國家巨災保險體(ti) 係。穩妥推進金融業(ye) 高水平開放,服務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三)健全“風險為(wei) 本”的審慎監管框架。有效抑製金融機構盲目擴張,推動法人機構業(ye) 務牌照分類分級管理。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優(you) 化監管技術、方法和流程,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充實政策工具箱,完善逆周期監管和係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防範風險跨機構跨市場和跨國境傳(chuan) 染。加強功能監管和綜合監管,對同質同類金融產(chan) 品,按照“實質重於(yu) 形式”原則進行穿透式監管,實行公平統一的監管規則。堅持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對互聯網平台金融業(ye) 務實施常態化監管,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強化金融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zheng) ,依法規範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防止資本在金融領域無序擴張。
(四)加強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內(nei) 部控製。緊抓公司治理“牛鼻子”,推動健全現代金融企業(ye) 製度。築牢產(chan) 業(ye) 資本和金融資本“防火牆”,依法規範非金融企業(ye) 投資金融機構。加強股東(dong) 資質穿透審核和股東(dong) 行為(wei) 監管,嚴(yan) 格關(guan) 聯交易管理。加強董事會(hui) 、高級管理層履職行為(wei) 監督,引導金融機構選配政治強業(ye) 務精的專(zhuan) 業(ye) 團隊,不斷增強公司治理機構之間和高管人員之間的相互支持相互監督。完善激勵約束機製,健全不當所得追回製度和風險責任事後追償(chang) 製度。督促金融機構全麵細化和完善內(nei) 控體(ti) 係,嚴(yan) 守會(hui) 計準則和審慎監管要求。強化外部監督,規範信息披露,增強市場約束。
(五)營造嚴(yan) 厲打擊金融犯罪的法治環境。遵循憲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堅持金融業(ye) 務持牌經營規則,既要糾正“有照違章”,也要打擊“無證駕駛”。織密金融法網,補齊製度短板,切實解決(jue) “牛欄關(guan) 貓”問題。豐(feng) 富執法手段,充分發揮金融監管機構與(yu) 公安機關(guan) 的優(you) 勢條件,做好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強化與(yu) 紀檢監察、審計監督等部門協作。提高違法成本,按照過罰相當的原則,努力做到程序正義(yi) 和實體(ti) 正義(yi) 並重。保持行政處罰高壓態勢,常態化開展打擊惡意逃廢債(zhai) 、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zhong) 存款和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工作。省級地方政府對轄內(nei)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等工作負總責。
(六)切實維護好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探索建立央地和部門間協調機製,推動金融機構將消費者保護納入公司治理、企業(ye) 文化和經營戰略中統籌謀劃。嚴(yan) 格規範金融產(chan) 品銷售管理,強化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大力整治虛假宣傳(chuan) 、誤導銷售、霸王條款等問題。推動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製,暢通投訴受理渠道。加強金融知識宣傳(chuan) 教育,引導樹立長期投資、價(jia) 值投資、理性投資和風險防範意識,不斷提升全社會(hui) 金融素養(yang) 。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公平交易、信息安全等基本權利,守護好廣大人民群眾(zhong) “錢袋子”。
(七)完善金融安全網和風險處置長效機製。加快出台金融穩定法,明確金融風險處置的觸發標準、程序機製、資金來源和法律責任。在強化金融穩定保障機製的條件下,建立完整的金融風險處置體(ti) 係,明確監管機構與(yu) 處置機構的關(guan) 係。區分常規風險、突發風險和重大風險,按照責任分工落實處置工作機製,合理運用各項處置措施和工具。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險基金及其他行業(ye) 保障基金不能成為(wei) “發款箱”,要健全職能,強化組織體(ti) 係,充分發揮市場化法治化處置平台作用。
(八)加快金融監管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積極推進監管大數據平台建設,開發智能化風險分析工具,完善風險早期預警模塊,增強風險監測前瞻性、穿透性、全麵性。逐步實現行政審批、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行政處罰等各項監管流程的標準化線上化,確保監管行為(wei) 可審計、可追溯。完善監管數據治理,打通信息孤島,有效保護數據安全。加強金融監管基礎設施建設,優(you) 化網絡架構和運行維護體(ti) 係。
金融管理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人民性,我們(men) 要深刻領悟“兩(liang) 個(ge) 確立”的決(jue) 定性意義(yi) ,自覺踐行“兩(liang) 個(ge) 維護”,以對曆史和人民負責的態度,埋頭苦幹,守正創新,堅定不移地推進金融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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