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案說法】案例告訴你,涉密會議不能這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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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密會(hui) 議保密管理內(nei) 容雜、環節多,稍一疏忽就會(hui) “跑風漏氣”。從(cong) 近年來涉密會(hui) 議期間發生的泄密案件來看,人員、載體(ti) 、場所依然是最容易出現問題的3個(ge) 關(guan) 鍵點。同時,隨著信息化的快速發展,由電視電話會(hui) 議引發的泄密問題也應引起高度重視。

案例分析

  案例一:2018年1月,某自治州無業(ye) 人員蔣某以找工作為(wei) 名進入某賓館,誤入該州委全會(hui) 會(hui) 議現場,並趁機竊取2份機密級會(hui) 議文件。此後至2019年8月期間,蔣某冒充該州委、州政府工作人員,多次進入相關(guan) 機關(guan) 駐地會(hui) 議室等場所,竊取黨(dang) 政機關(guan) 文件資料300餘(yu) 份和涉密文件U盤1個(ge) (存有機密級文件5份,秘密級文件1份)。2020年6月,審判機關(guan) 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蔣某有期徒刑1年。

  分析:按照保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主辦單位應根據會(hui) 議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確定參會(hui) 人員範圍,審核參會(hui) 人員資格,登記參會(hui) 人員姓名、單位、職務等情況,並保存相關(guan) 材料。本案中,蔣某進入各個(ge) 會(hui) 場時,工作人員沒有第一時間審核其身份,也沒有按要求進行審核、登記,這實質上是為(wei) 蔣某的行為(wei) 開了“綠燈”。

  案例二:2019年8月,某鎮政府工作人員範某在參加縣裏召開的涉密會(hui) 議後,將涉密文件帶回家中,妻子張某趁其不注意,使用手機對該文件進行拍照,並對外擴散,導致泄密。事件發生後,該縣紀委監委、保密局聯合對該鎮黨(dang) 委書(shu) 記齊某進行約談;縣紀委給予鎮分管負責人、人大主席焦某黨(dang) 內(nei) 警告處分;縣監委給予範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並調離工作崗位。

  分析:本案中,範某違規將涉密文件帶至家中,為(wei) 張某接觸涉密文件提供了條件。為(wei) 防止此類情況再次發生,機關(guan) 單位在涉密會(hui) 議召開前,應指定專(zhuan) 人負責涉密文件資料的發放、管理,並按要求及時登記、記錄有關(guan) 情況。會(hui) 議進行中,文件負責人員應緊盯文件動向,對中途離場人員予以重點關(guan) 注,謹防涉密文件被違規帶離會(hui) 場。會(hui) 議結束時,應按規定第一時間清退、回收,並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資料。

  案例三:2020年8月,某網站刊登某國有企業(ye) 涉密文件。經查,係該企業(ye) 召開電視電話會(hui) 議、傳(chuan) 達上級機關(guan) 涉密文件精神期間,某分公司通過互聯網音頻會(hui) 議軟件接入,導致會(hui) 議內(nei) 容被竊。案發後,會(hui) 議召集人、該公司黨(dang) 委副書(shu) 記黃某受到黨(dang) 紀處分,公司年度績效考核保密項作扣分處理。

  分析:近年來,各地電視電話會(hui) 議日益增多,客觀上增加了泄密風險,機關(guan) 單位應加強監管。在涉密會(hui) 議召開前,主辦單位應對會(hui) 議場所設備進行檢查,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無線鍵盤、無線網絡等無線設備或裝置,不得使用不具備保密條件的電視電話會(hui) 議係統。確需使用的擴音、錄音等電子設施設備應經過安全保密檢查檢測,攜帶、使用錄音錄像設備應經主辦單位批準。

對策建議

  總的來看,各機關(guan) 單位應從(cong) 兩(liang) 方麵做好涉密會(hui) 議的保密管理工作。

  一是明確各方責任,解決(jue) “誰來幹”的問題。主辦單位要製定保密工作方案,及時確定會(hui) 議密級,對參會(hui) 人員提出保密要求,明確專(zhuan) 人負責督促落實。承辦單位要按照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安全保密的環境、設施和設備,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明確工作人員的保密責任。

  二是抓好製度落實,解決(jue) “怎麽(me) 幹”的問題。機關(guan) 單位要準確把握保密工作製度要求,重點圍繞會(hui) 議涉密人員、涉密場所、涉密設備、涉密載體(ti) 、宣傳(chuan) 報道等方麵抓好落實,以慎之又慎、嚴(yan) 之又嚴(yan) 的作風做好相關(guan) 工作,全力確保涉密會(hui) 議不出問題。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發布時間:2021年12月08日 07:16 來源:“保密觀”微信公眾號 編輯:宿黨輝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