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 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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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xi) 近平在全國宗教工作會(hui) 議上強調

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

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

李克強主持 栗戰書(shu) 王滬寧趙樂(le) 際韓正出席 汪洋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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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宗教工作會(hui) 議12月3日至4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shu) 記、國家主席、中央軍(jun) 委主席習(xi) 近平出席會(hui) 議並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全麵貫徹新時代黨(dang) 的宗教工作理論,全麵貫徹黨(dang) 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全麵貫徹黨(dang) 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開創宗教工作新局麵,更好組織和引導信教群眾(zhong) 同廣大人民群眾(zhong) 一道為(wei) 全麵建成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而團結奮鬥。

  李克強主持會(hui) 議。栗戰書(shu) 、王滬寧、趙樂(le) 際、韓正出席會(hui) 議。汪洋作總結講話。

  12月3日至4日,全國宗教工作會(hui) 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shu) 記、國家主席、中央軍(jun) 委主席習(xi) 近平出席會(hui) 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丁海濤 攝

  習(xi) 近平在講話中指出,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宗教工作。各級黨(dang) 委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黨(dang) 的宗教工作創新推進,取得積極成效。貫徹黨(dang) 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更加全麵,宗教工作體(ti) 製機製進一步完善,宗教工作法律體(ti) 係和政策框架日益健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zhong) 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不斷增強,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逐步深入。宗教界弘揚愛國精神,講大局、講法治、講科學、講愛心,不斷增進對偉(wei) 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認同。

  習(xi) 近平強調,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黨(dang) 中央提出一係列關(guan) 於(yu) 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舉(ju) 措,回答了新時代怎樣認識宗教、怎樣處理宗教問題、怎樣做好黨(dang) 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必須深刻認識做好宗教工作在黨(dang) 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必須建立健全強有力的領導機製,必須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宗教理論,必須堅持黨(dang) 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必須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必須堅持把廣大信教群眾(zhong) 團結在黨(dang) 和政府周圍,必須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guan) 係,必須支持宗教團體(ti) 加強自身建設,必須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2月3日至4日,全國宗教工作會(hui) 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shu) 記、國家主席、中央軍(jun) 委主席習(xi) 近平出席會(hui) 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李克強、栗戰書(shu) 、汪洋、王滬寧、趙樂(le) 際、韓正出席會(hui) 議。新華社記者 丁海濤 攝

  習(xi) 近平指出,要完整、準確、全麵貫徹黨(dang) 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眾(zhong) 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黨(dang) 的宗教工作的本質是群眾(zhong) 工作。信教群眾(zhong) 和不信教群眾(zhong) 在政治上經濟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黨(dang) 執政的群眾(zhong) 基礎。既要保護信教群眾(zhong) 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最大限度團結信教群眾(zhong) ,也要耐心細致做信教群眾(zhong) 工作。宗教團體(ti) 是黨(dang) 和政府團結、聯係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zhong) 的橋梁和紐帶,要為(wei) 他們(men) 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尊重和發揮他們(men) 在宗教內(nei) 部事務中的作用。

  習(xi) 近平強調,要深入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引導和支持我國宗教以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為(wei) 引領,增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zhong) 對偉(wei) 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認同。要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yi) 、集體(ti) 主義(yi) 、社會(hui) 主義(yi) 教育,有針對性地加強黨(dang) 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hui) 主義(yi) 發展史教育,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zhong) 培育和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弘揚中華文化。要堅持總體(ti) 國家安全觀,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統籌推進相關(guan) 工作。要加強互聯網宗教事務管理。要切實解決(jue) 影響我國宗教健康傳(chuan) 承的突出問題。

  12月3日至4日,全國宗教工作會(hui) 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shu) 記、國家主席、中央軍(jun) 委主席習(xi) 近平出席會(hui) 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丁海濤 攝

  習(xi) 近平指出,要支持引導宗教界加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全麵從(cong) 嚴(yan) 治教,帶頭守法遵規、提升宗教修為(wei) 。要加強宗教團體(ti) 自身建設,完善領導班子成員的民主監督製度。要全麵推進宗教工作法治建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宗教活動應當在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nei) 開展,不得損害公民身體(ti) 健康,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不得幹涉教育、司法、行政職能和社會(hui) 生活。

  習(xi) 近平強調,要培養(yang) 一支精通馬克思主義(yi) 宗教觀、熟悉宗教工作、善於(yu) 做信教群眾(zhong) 工作的黨(dang) 政幹部隊伍,讓他們(men) 深入學習(xi) 馬克思主義(yi) 宗教觀、黨(dang) 的宗教工作理論和方針政策、宗教知識,不斷提升導的能力。要培養(yang) 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zhong) 、關(guan) 鍵時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要培養(yang) 一支思想政治堅定、堅持馬克思主義(yi) 宗教觀、學風優(you) 良、善於(yu) 創新的宗教學研究隊伍,加強馬克思主義(yi) 宗教學學科建設。要健全宗教工作體(ti) 製機製,推動構建黨(dang) 委領導、政府管理、社會(hui) 協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務治理格局。要把握好涉及宗教工作的重大關(guan) 係,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常抓不懈、久久為(wei) 功。

  李克強在主持會(hui) 議時指出,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的重要講話,全麵總結宗教工作的成績經驗,深入分析宗教工作麵臨(lin) 的形勢任務,係統闡述了新時代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戰略,明確了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做好新時代宗教工作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舉(ju) 措,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論性,是指導新時代宗教工作的綱領性文獻,為(wei) 做好新時代宗教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認真學習(xi) 領會(hui) ,不斷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來,結合實際抓好落實,不斷開創黨(dang) 的宗教工作新局麵,為(wei) 全麵建成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而努力奮鬥。

  汪洋在總結講話中指出,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講話觀大局謀大勢、指方向明方略,深刻回答了新時代宗教工作一係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黨(dang) 的宗教工作實踐的最新總結,是馬克思主義(yi) 宗教觀同中國具體(ti) 實際相結合的最新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宗教理論的最新發展,是做好新時代宗教工作的總綱要。要完整準確全麵領會(hui) 和貫徹新時代黨(dang) 的宗教工作理論和方針政策,深刻理解核心要義(yi) 、精神實質、豐(feng) 富內(nei) 涵和實踐要求,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要堅持黨(dang) 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善於(yu)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宗教領域矛盾和問題,促進我國宗教健康傳(chuan) 承,積極引導宗教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相適應、與(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新時代相適應。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學習(xi) 貫徹好會(hui) 議精神作為(wei) 重要政治任務,抓好學習(xi) 宣講,製定實施意見,壓實工作責任,確保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落到實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shu) 記處書(shu) 記,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有關(guan) 領導同誌,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政協有關(guan) 領導同誌出席會(hui) 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黨(dang) 政主要負責同誌和分管宗教工作負責同誌,副省級城市黨(dang) 委主要負責同誌,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人民團體(ti) 、中央軍(jun) 委機關(guan) 有關(guan) 部門主要負責同誌,軍(jun) 隊有關(guan) 單位、有關(guan) 研究機構負責同誌等參加會(hui) 議。會(hui) 議以電視電話會(hui) 議形式召開,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設分會(hui) 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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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年12月04日 18:30 來源:新華社 編輯:石光輝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