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百年·天天讀】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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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論述

  1949年12月4日

  毛澤東(dong) 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並講話。講話闡明當前土地改革和財經工作的重要性。關(guan) 於(yu) 財經工作,講話指出:財經工作已成為(wei) 中央和中央局的主要議程,應該認真研究,並進行適時的宣傳(chuan) ,使人民了解情況和政策。在城鄉(xiang) 關(guan) 係中,哪一個(ge) 是中心呢?從(cong) 有城市的時候起,城市就是中心。在工商關(guan) 係中,應當工業(ye) 是中心,因為(wei) 工業(ye) 是生產(chan) 價(jia) 值的。在公私關(guan) 係中,應當公營經濟是中心,因為(wei) 公營經濟雖然在某些地方數量較小,卻是集中的和處於(yu) 領導地位的。在勞資關(guan) 係中,應當依靠工人階級,而不是依靠資產(chan) 階級。這些都是必須堅持的原則。這篇講話收入《毛澤東(dong) 文集》第六卷。

  1953年12月4日

  毛澤東(dong)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hui) 議上發表講話,再次強調建設一支強大的海軍(jun) 的重要性。講話指出:為(wei) 了肅清海匪的騷擾,保障海道運輸的安全,為(wei) 了準備力量於(yu) 適當時機收複台灣,最後統一全部國土,為(wei) 了準備力量,反對帝國主義(yi) 從(cong) 海上來的侵略,我們(men) 必須在一個(ge) 較長時期內(nei) ,根據工業(ye) 發展的情況和財政的情況,有計劃地逐步地建設一支強大的海軍(jun) 。這篇講話收入《毛澤東(dong) 文集》第六卷。

  1956年12月4日

  毛澤東(dong) 致信黃炎培,提出對兩(liang) 種不同性質矛盾的處理方法。信中指出:社會(hui) 總是充滿著矛盾。既有矛盾就要求揭露和解決(jue) 。有兩(liang) 種揭露和解決(jue) 的方法:一種是對敵(這說的是特務破壞分子)我之間的,一種是對人民內(nei) 部的(包括黨(dang) 派內(nei) 部的,黨(dang) 派與(yu) 黨(dang) 派之間的)。前者是用鎮壓的方法,後者是用說服的方法,即批評的方法。我們(men) 國家內(nei) 部的階級矛盾已經基本上解決(jue) 了,所有人民應當團結起來。但是人民內(nei) 部的問題仍將層出不窮,解決(jue) 的方法,就是從(cong) 團結出發,經過批評與(yu) 自我批評,達到團結這樣一種方法。我高興(xing) 地聽到民建會(hui) 這樣開會(hui) 法,我希望凡有問題的地方都用這種方法。這封信收入《毛澤東(dong) 文集》第七卷。

  2002年12月4日 

  胡錦濤在首都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會(hui) 上的講話中指出: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dang) 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dang) 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在整個(ge) 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的進程中,我們(men) 都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必須在全社會(hui) 進一步樹立憲法意識,維護憲法的權威,使憲法在全社會(hui) 得到一體(ti) 遵行。這篇講話收入《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 

  2012年12月4日 

  首都各界在人民大會(hui) 堂集會(hui) ,隆重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習(xi) 近平在大會(hui) 上發表講話。他指出,憲法與(yu) 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guan) 。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dang) 和人民共同意誌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yan) ,就是捍衛黨(dang) 和人民共同意誌的尊嚴(yan) 。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隻要我們(men) 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就能順利發展。我們(men) 要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 

  他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yu) 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yu) 實施。我們(men) 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麵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ge) 新水平。一是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yu) 人民的憲法理念,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行使國家權力,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共同發展,成為(wei) 國家、社會(hui) 和自己命運的主人。二是要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以憲法為(wei) 最高法律規範,維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的統一和尊嚴(yan) ,全麵推進科學立法、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維護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三是要堅持人民主體(ti) 地位,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yi) 務,憲法的根基在於(yu) 人民發自內(nei) 心的擁護,憲法的偉(wei) 力在於(yu) 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隻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zhong) ,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wei) 全體(ti) 人民的自覺行動。要在全社會(hui) 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zhong) 認識到憲法不僅(jin) 是全體(ti) 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wei) 規範,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四是要堅持黨(dang) 的領導,更加注重改進黨(dang) 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guan) 鍵是依憲執政,黨(dang) 領導人民製定憲法和法律,黨(dang) 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nei) 活動,真正做到黨(dang) 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要健全權力運行製約和監督體(ti) 係,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wei) 人民謀利益。

黨(dang) 史回眸

  1982年

  12月4日 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hui) 議通過並公布施行經全麵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即現行憲法)。規定:加強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擴大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的職權;恢複設立國家主席;國家設立中央軍(jun) 事委員會(hui) ,中央軍(jun) 事委員會(hui) 實行主席負責製;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製;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改變農(nong) 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體(ti) 製,設立鄉(xiang) 政權;在憲法序言中明確人民政協的性質、作用。此後,為(wei) 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我國分別於(yu)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先後五次對憲法進行修改。

  2012年

  12月4日 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通過《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guan) 於(yu) 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係群眾(zhong) 的八項規定》。

曆史瞬間

  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hui) 議通過並公布施行經全麵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即現行憲法)。圖為(wei) 大會(hui) 會(hui) 場。

【黨(dang) 史百年·天天讀】 執行編輯:盧 佳 審讀:郭偉(wei) 偉(wei) 指導:班永傑

黨(dang) 史百年·天天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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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年12月02日 16:53 來源: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網站 編輯:石光輝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