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個瞬間說百年】1984,《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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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10月,黨(dang) 的十二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提出和闡明了經濟體(ti) 製改革的一些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決(jue) 定》突破了把計劃經濟同商品經濟對立起來的傳(chuan) 統觀念,提出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經濟是“公有製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突破了把全民所有同國家機構直接經營企業(ye) 混為(wei) 一談的傳(chuan) 統觀念,提出“所有權同經營權是可以適當分開的”。這是黨(dang) 在計劃與(yu) 市場關(guan) 係問題上取得的新認識。

  此後,以城市為(wei) 重點的經濟體(ti) 製改革全麵展開。改革的中心環節是增強全民所有製企業(ye) 的活力,其中的一項措施是推行承包經營責任製,對責權和獎懲作出明確規定,以增強企業(ye) 經營者的責任感。

  到1987年,全國80%的國營企業(ye) 實行了各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製。有的企業(ye) 還開始進行股份製改革嚐試。1984年11月,上海飛樂(le) 音響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成為(wei) 改革開放後上海第一家試行股份製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11月,紐約證券交易所董事長訪華,鄧小平把一張麵值50元的飛樂(le) 股票贈送給他。這一頗有象征意義(yi) 的舉(ju) 動表明,股票和股份製並不為(wei) 資本主義(yi) 所專(zhuan) 有,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也可以利用。

  在國有企業(ye) 改革的同時,不同所有製的多種經濟成分得到發展。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ye) 和國內(nei) 勞動者的個(ge) 體(ti) 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製經濟成分,在國家的允許和引導下,取得迅速發展。以公有製為(wei) 主體(ti) 、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所有製結構的形成,開創了發展國民經濟、方便人民生活和擴大就業(ye) 的新局麵。

  按照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要求,國家對經濟的計劃管理權限逐步下放,縮小了指令性計劃,擴大了指導性計劃。國家宏觀調控的範圍和方式得到調整與(yu) 改進,小商品和計劃外商品都由市場調節。價(jia) 格、稅收、金融等經濟杠杆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日益增強,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專(zhuan) 欄:百個(ge) 瞬間說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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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年11月01日 12:56 來源:新華網 編輯:田延華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