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ju) 行第二十次集體(ti) 學習(xi) 。中共中央總書(shu) 記習(xi) 近平在主持學習(xi) 時強調,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麵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鞏固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對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e) 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yi) 。全黨(dang) 要切實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麵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製工作委員會(hui) 民法室主任、中國法學會(hui) 行政法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黃薇同誌就這個(ge) 問題進行了講解,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習(xi) 近平在主持學習(xi) 時發表了講話。他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安排這次集體(ti) 學習(xi) ,目的是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yi) ,更好推動民法典實施。
習(xi) 近平指出,在我國革命、建設、改革各個(ge) 曆史時期,我們(men) 黨(dang) 都高度重視民事法律製定實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商事法製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先後製定或修訂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為(wei) 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zhong) 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黨(dang) 的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作出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其中對編纂民法典作出部署。在各方麵共同努力下,經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於(yu) 頒布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願。
習(xi) 近平強調,民法典係統整合了新中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you) 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ti) 現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ti) 現對生命健康、財產(chan) 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yan) 等各方麵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習(xi) 近平指出,要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yi) 的宣傳(chuan) 教育,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鞏固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men) 黨(dang) 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dang) 政機關(guan) 履行為(wei) 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國家機關(guan) 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wei) 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各級黨(dang) 和國家機關(guan) 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zhong) 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chan) 權利。有關(guan) 政府機關(guan) 、監察機關(guan) 、司法機關(guan) 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guan) 係和諧有序。
習(xi) 近平強調,有關(guan) 國家機關(guan) 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要求,加強同民法典相關(guan) 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製度建設,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修改完善相關(guan) 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對同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國家有關(guan) 規定,要抓緊清理,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要發揮法律解釋的作用,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yi) 和適用法律依據,保持民法典穩定性和適應性相統一。隨著經濟社會(hui) 不斷發展、經濟社會(hui) 生活中各種利益關(guan) 係不斷變化,民法典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hui) 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習(xi) 近平指出,嚴(yan) 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wei) 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wei) 行政決(jue) 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yi) 務的決(jue) 定。要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製、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jue) 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yan) 肅處理侵犯群眾(zhong) 合法權益的行為(wei) 和人員。民事案件同人民群眾(zhong) 權益聯係最直接最密切。各級司法機關(guan) 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強民事司法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時完善相關(guan) 民事司法解釋,使之同民法典及有關(guan) 法律規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統一民事法律適用標準。要加強對涉及財產(chan) 權保護、人格權保護、知識產(chan) 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民事審判工作和監督指導工作,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要加強民事檢察工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堅決(jue) 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yi) 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要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zhuan) 業(ye) 機構、專(zhuan) 業(ye) 人員的作用,幫助群眾(zhong) 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jue) 機製的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過社會(hui) 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jue) 民事糾紛,多方麵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習(xi) 近平強調,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zhong) 身邊、走進群眾(zhong) 心裏。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wei) “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引導群眾(zhong) 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範,養(yang) 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xi) 慣,培養(yang) 解決(jue) 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ti) 係,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要聚焦民法典總則編和各分編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義(yi) 和重點問題,闡釋好民法典關(guan) 於(yu) 民事活動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闡釋好民法典關(guan) 於(yu) 堅持主體(ti) 平等、保護財產(chan) 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yan) 、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闡釋好民法典一係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
習(xi) 近平強調,要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論為(wei) 指導,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加強對民事法律製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體(ti) 現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ti) 係和話語體(ti) 係,為(wei) 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製度提供理論支撐。
習(xi) 近平指出,各級黨(dang) 和國家機關(guan) 要帶頭宣傳(chuan) 、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麵有效執行。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學習(xi) 、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hui) 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文稿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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