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崢嶸歲月|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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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專(zhuan) 題

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專(zhuan) 題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hui) 通過《關(guan) 於(yu) 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

  中共十六大第一次把“社會(hui) 更加和諧”作為(wei) 黨(dang) 的重要奮鬥目標。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hui) 首次提出了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的曆史任務。2005年2月19日,胡錦濤在中央黨(dang) 校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能力”專(zhuan) 題研討班上,進一步闡明了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的基本內(nei) 涵,指出:“我們(men) 所要建設的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yi) 、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yu) 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hui)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hui) 把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確定為(wei)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抓好的一項重大任務,並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

  在此基礎上,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hui) 專(zhuan) 門作出《關(guan) 於(yu) 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決(jue) 定明確了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的性質及其定位、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的指導思想、奮鬥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及必須遵循的正確原則。

  構建社會(hui) 主義(yi) 和諧社會(hui) 戰略任務的提出,使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總體(ti) 布局,由社會(hui) 主義(yi) 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三位一體(ti) 發展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四位一體(ti) ,從(cong) 而使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發展模式更加清晰。

發布時間:2019年11月17日 11:29 來源:新華社 編輯:田延華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