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公開發布之際,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負責人就《條例》的製定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條例》出台的背景和意義(yi) 。
答: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氣和強烈的責任擔當,推動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取得曆史性成就、發生曆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這對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8年3月,根據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深化黨(dang) 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部署,整合原中央黨(dang) 校和原國家行政學院的職責,組建了新的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地方黨(dang) 校(行政學院)機構改革也於(yu) 今年3月底前陸續完成。黨(dang) 校(行政學院)事業(ye) 站在新的曆史起點,迫切需要製定新的《條例》。同時,各地黨(dang) 校(行政學院)近年來在辦學實踐中創造了一些好經驗好做法,也有必要上升為(wei) 製度規範加以推廣。
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條例》的製定工作,將此項工作列入《2019年中央文件和黨(dang) 內(nei) 法規製定計劃》。按照黨(dang) 中央要求,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在深入調研基礎上,認真研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反複修改完善,起草形成《條例》稿,先後報經中央黨(dang) 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hui) 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hui) 會(hui) 議審議。2019年9月24日,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審議通過《條例》。10月25日,黨(dang) 中央印發《條例》。
《條例》全麵貫徹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和黨(dang) 的十九大精神,充分體(ti) 現新組建的黨(dang) 校(行政學院)的職能定位,充分吸收辦學實踐中的成熟做法,積極回應辦學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條例》的實施,對加強黨(dang) 對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提高新時代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的科學化、製度化、規範化水平,培養(yang) 造就忠誠幹淨擔當的高素質專(zhuan) 業(ye) 化幹部隊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
問:組建新的黨(dang) 校(行政學院)是我們(men) 黨(dang) 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一個(ge) 重大舉(ju) 措。《條例》對黨(dang) 校(行政學院)的職責定位作出了怎樣的規定?
答:《條例》貫徹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黨(dang) 校(行政學院)職能的新要求新定位,明確規定黨(dang) 校(行政學院)是黨(dang) 領導的培養(yang) 黨(dang) 的領導幹部的學校,是黨(dang) 委的重要部門,是培訓黨(dang) 的各級領導幹部的主渠道,是黨(dang) 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黨(dang) 和國家的哲學社會(hui) 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發揮幹部培訓、思想引領、理論建設、決(jue) 策谘詢作用。與(yu) 原《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校工作條例》和原《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規定相比,黨(dang) 校(行政學院)職能進一步擴展,為(wei) 新時代黨(dang) 校(行政學院)更好發揮作用提供了更加廣闊的舞台。
問:《條例》在堅持黨(dang) 校姓黨(dang) 上有哪些新要求?
答:黨(dang) 校姓黨(dang) 是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必須始終堅持的根本原則。新時代做好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歸根到底取決(jue) 於(yu) 能不能把黨(dang) 校姓黨(dang) 貫穿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各方麵。《條例》把堅持黨(dang) 校姓黨(dang) 作為(wei) 一條主線貫穿始終。在教學上,規定黨(dang) 校(行政學院)教學布局堅持以學習(xi) 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中心內(nei) 容和首要任務,突出黨(dang) 的理論教育和黨(dang) 性教育主業(ye) 主課地位;在培訓目標上,把提高學員政治素質作為(wei) 第一目標;在科研上,規定重點加強對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的研究,堅持政治立場堅定性和科學探索創新性的有機統一;在人才隊伍建設上,把政治合格作為(wei) 第一標準;在紀律要求上,把政治紀律作為(wei) 第一要求等。歸結起來,就是要切實增強“四個(ge) 意識”、堅定“四個(ge) 自信”、做到“兩(liang) 個(ge) 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同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堅持黨(dang) 校姓黨(dang) 這個(ge) 問題上,《條例》旗幟鮮明,指導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強。
問:您剛才提到,《條例》在各級黨(dang) 委加強對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領導方麵規定更實在、更具體(ti) ,請問具體(ti) 體(ti) 現在哪些方麵?
答: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是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的重要組成部分。黨(dang) 校(行政學院)辦得好不好,黨(dang) 委的領導、重視和支持是關(guan) 鍵。為(wei) 進一步強化黨(dang) 委領導責任,《條例》明確提出,各級黨(dang) 委是辦黨(dang) 校(行政學院)、管黨(dang) 校(行政學院)、建黨(dang) 校(行政學院)的主體(ti) ,黨(dang) 委書(shu) 記是第一責任人;在領導內(nei) 容上,不僅(jin) 提出原則性要求,還有量化細化要求。比如,要求各級黨(dang) 委把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納入黨(dang) 委整體(ti) 工作部署,每年要專(zhuan) 題研究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要求各級黨(dang) 委建立健全黨(dang) 政領導幹部到黨(dang) 校(行政學院)講課、作報告和與(yu) 學員座談的製度,明確提出每年領導幹部講課總課時占各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主體(ti) 班次總課時的比例不低於(yu) 20%;要求各級黨(dang) 委加強黨(dang) 校(行政學院)基礎設施建設、師資培養(yang) 、經費保障、現場教學基地建設等,支持黨(dang) 校(行政學院)實施綜合性的教學科研、決(jue) 策谘詢、管理服務創新;要求將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納入黨(dang) 委黨(dang) 的建設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列入落實黨(dang) 建工作責任製情況述職內(nei) 容等。這些都是落實黨(dang) 委主體(ti) 責任的切實舉(ju) 措。
問:請談談《條例》在班次和學製上有什麽(me) 新規定?
答:同原《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校工作條例》相比,《條例》在班次設置上新增了理論研修班,主要是在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和省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設立。這方麵的班次以從(cong) 事理論工作的廳局級、縣處級幹部為(wei) 對象,教學內(nei) 容以引導學員係統學習(xi) 研究黨(dang) 的基本理論特別是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提高理論素養(yang) 為(wei) 主。《條例》還進一步明確了各個(ge) 班次的學製。2015年印發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dang) 校工作的意見》,進一步突出理論教育和黨(dang) 性教育的主業(ye) 主課地位,對班次學製作出進一步規範,提出黨(dang) 校的培訓類班次,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dang) 校一般不少於(yu) 3個(ge) 月,市(地、州、盟)委黨(dang) 校一般不少於(yu) 2個(ge) 月,縣(市、區、旗)委黨(dang) 校一般不少於(yu) 1個(ge) 月;黨(dang) 校的進修類班次一般不少於(yu) 1個(ge) 月;黨(dang) 校的專(zhuan) 題研討班一般不少於(yu) 5天。這一《意見》實施以來,各地黨(dang) 校(行政學院)班次學製越來越規範,實踐中取得明顯的效果。《條例》將經過實踐檢驗的成功做法吸收進來,這對進一步強化黨(dang) 的理論教育和黨(dang) 性教育主業(ye) 主課地位具有重要意義(yi) 。
問:高素質的人才隊伍是辦好黨(dang) 校(行政學院)的關(guan) 鍵,在這方麵《條例》有什麽(me) 措施?
答: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講過,在黨(dang) 校所有財富中,教師和其他各類人才是最寶貴的財富;在黨(dang) 校所有資源中,優(you) 秀教師和優(you) 秀人才是最急需的資源。目前,一些黨(dang) 校(行政學院)特別是一些縣級黨(dang) 校(行政學校)教師隊伍存在“能幹的引不進,幹不好的出不去,拔尖的留不住”的現象,急需在建立健全人才隊伍激勵機製方麵提出有效措施。《條例》針對這個(ge) 問題,按照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2015年全國黨(dang) 校工作會(hui) 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各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辦學實際,提出了五點措施:一是逐步建立既區別於(yu) 公務員又不同於(yu) 普通事業(ye) 單位,符合黨(dang) 校(行政學院)發展特點的教師管理體(ti) 係;二是建立健全符合幹部教育培訓特點、具有黨(dang) 校(行政學院)特色的師資準入和退出機製、師資考核評價(jia) 體(ti) 係、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辦法,有序推行教師競聘上崗;三是黨(dang) 校(行政學院)教師納入各級人才政策支持範疇,享受國家規定的同級國民教育教師有關(guan) 的各種待遇;四是建立健全與(yu) 教學科研、智庫建設、管理服務等崗位職責目標相適應的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人員績效分配辦法;五是建立黨(dang) 校(行政學院)幹部內(nei) 外交流製度。
問:我們(men) 注意到,《條例》專(zhuan) 設了校風和學風建設的章節,這是出於(yu) 什麽(me) 樣的考慮?
答:良好的校風和學風是黨(dang) 校(行政學院)事業(ye) 健康發展的基本保證。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全國黨(dang) 校工作會(hui) 議上明確提出,各級黨(dang) 校要堅持把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要求和從(cong) 嚴(yan) 治校方針結合起來,堅持嚴(yan) 以治校、嚴(yan) 以治教、嚴(yan) 以治學,把校風建設作為(wei) 作風建設的重點。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認真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要求和中央精神,校風學風發生很大變化。《條例》設專(zhuan) 章對校風和學風建設的基本內(nei) 容和要求作出係統規定,目的在於(yu) 使各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始終緊繃作風建設這根弦,堅決(jue) 克服不良之風影響,大力弘揚學習(xi) 之風、樸素之風、清朗之風,以良好的校風學風和政治生態為(wei) 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取得更大進步提供有力保障。
問:針對基層黨(dang) 校辦學困難,《條例》有哪些具體(ti) 措施?
答:全國市縣兩(liang) 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大約承擔了90%以上黨(dang) 員幹部的教育培訓任務,是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主力軍(jun) 。但一些市縣黨(dang) 校辦學條件較差,特別是相當的縣級黨(dang) 校(行政學校)仍然存在運轉難維持、人才難穩定、教研難開展等困難,與(yu) 承擔的工作任務極不相稱。《條例》對市縣黨(dang) 校辦學難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指導意見和政策措施。比如,在第二章專(zhuan) 設一條加強縣級黨(dang) 校(行政學校)和基層黨(dang) 校建設內(nei) 容,提出要深化縣級黨(dang) 校(行政學校)辦學體(ti) 製改革,推動實施分類建設計劃;提出對辦學困難的縣級黨(dang) 校(行政學校)和基層黨(dang) 校給予政策支持。在第十一章辦學保障中,提出各級財政應當加大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黨(dang) 校(行政學院)的教室、宿舍、食堂和圖書(shu) 館等設施是幹部教育培訓必需的基礎設施,相關(guan) 經費由同級財政性資金等途徑解決(jue) 等規定。
問:請談談如何抓好《條例》的學習(xi) 宣傳(chuan) 和貫徹落實?
答:任何法規的生命和權威都在於(yu) 貫徹落實,《條例》也不例外。各級黨(dang) 委(黨(dang) 組)應當按照《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印發〈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通知》要求,充分認識做好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重要性,落實辦學治校的主體(ti) 責任,抓好《條例》學習(xi) 宣傳(chuan) 、貫徹落實和督促檢查,確保黨(dang) 中央關(guan) 於(yu) 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落到實處。各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要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牢牢把握黨(dang) 校姓黨(dang) 根本原則,不斷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
中央黨(dang) 校(國家行政學院)將召開專(zhuan) 題會(hui) 議,對《條例》的貫徹實施作出工作部署,推動各級黨(dang) 校(行政學院)深入領會(hui) 和掌握《條例》基本精神、主要內(nei) 容和具體(ti) 要求,切實把《條例》的學習(xi) 貫徹抓緊抓實抓好,推動新時代黨(dang) 校(行政學院)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
延伸閱讀
關(guan) 於(yu) 我們(men) 聯係我們(men) 網站地圖 用戶調查
ky体育中心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