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20日,黨(dang) 的十二屆三中全會(hui) 在北京召開。會(hui) 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實現了我們(men) 黨(dang) 經濟理論上的重大突破。
我國1978年底開始的農(nong) 村改革,到1984年已經取得巨大成就。將改革的重點由農(nong) 村轉向城市,進行經濟體(ti) 製的全麵改革,成為(wei) 形勢發展的客觀需要和改革進程的必然要求。為(wei) 此,黨(dang) 中央及時地召開十二屆三中全會(hui) 。會(hui) 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比較係統地提出和闡明了加快以城市為(wei) 重點的整個(ge) 經濟體(ti) 製改革中的一係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決(jue) 定突破了把計劃經濟同商品經濟對立起來的傳(chuan) 統觀點,確認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經濟是公有製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根據這一認識,決(jue) 定改變了“計劃經濟為(wei) 主、市場調節為(wei) 輔”的提法,對我國經濟體(ti) 製的基本點作了新的概括:第一,強調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是社會(hui) 經濟發展的不可逾越的階段,是實現我國經濟現代化的必要條件,明確指出我國在總體(ti) 上實行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第二,雖然繼續肯定市場調節的作用是輔助性的,但同時強調這種作用是不可缺少的;第三,對計劃經濟的內(nei) 涵作了新的解釋,指出計劃經濟不等於(yu) 指令性計劃為(wei) 主,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都是計劃經濟的具體(ti) 形式。指導性計劃主要依靠運用經濟杠杆的作用來實現,指令性計劃也必須運用價(jia) 值規律。為(wei) 此,要有步驟地適當縮小指令性計劃的範圍,適當擴大指導性計劃的範圍。這些觀點,為(wei) 我國經濟體(ti) 製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論指導。
十二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決(jue) 定》,體(ti) 現了黨(dang) 對經濟體(ti) 製改革問題的新認識,是對馬克思主義(yi) 政治經濟學的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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