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白皮書)為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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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月22日發表《為(wei) 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70年》白皮書(shu) 。新華社發 郭德鑫 作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月22日發表《為(wei) 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70年》白皮書(shu) 。新華社發 郭德鑫 作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2日發表《為(wei) 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70年》白皮書(shu) 。全文如下:

為(wei) 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70年

(2019年9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輝煌壯麗(li) 的人權發展曆程

  二、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人權理念

  三、持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四、切實保障人民各項權利

  五、重視保障特定群體(ti) 權利

  六、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

  七、全麵參與(yu) 全球人權治理

  八、推動世界人權事業(ye) 發展

  結束語

  前言

  2019年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紀念日。無論是對中國還是對世界,這個(ge) 日子都有著特別的意義(yi) 。因為(wei) 有了新中國70年,中國人民的生活才更加幸福美滿;因為(wei) 有了新中國70年,我們(men) 的世界才更加繁榮發展;因為(wei) 有了新中國70年,人類社會(hui) 才更加豐(feng) 富多彩。

  70年前,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實現了翻身解放和當家作主。新中國70年,是中華民族迎來從(cong) 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70年;新中國70年,是中國人民各項基本權利日益得到尊重和保障的70年;新中國70年,是中國不斷為(wei) 世界人權事業(ye) 發展作出貢獻的70年。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從(cong) 誕生那一天起,就把為(wei) 人民謀幸福、為(wei) 民族謀複興(xing) 、為(wei) 人類謀發展作為(wei) 奮鬥目標。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在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指引下,中國不斷總結人類社會(hui) 發展經驗,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偉(wei) 大實踐中,堅持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yu) 自身實際相結合,奉行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人權理念,始終把生存權、發展權作為(wei) 首要的基本人權,協調增進全體(ti) 人民的各項權利,努力促進人的全麵發展。曆史和現實都證明,中國成功地走出了一條符合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豐(feng) 富了人類文明多樣性。

  作為(wei) 國際社會(hui) 重要一員,新中國高舉(ju) 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堅持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堅持以合作促發展,以發展促人權,全麵參與(yu) 全球人權治理,努力推動世界人權事業(ye) 發展進步。

  一、輝煌壯麗(li) 的人權發展曆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為(wei) 中國人民謀幸福,為(wei) 中華民族謀複興(xing) ,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人的初心和使命;以人民為(wei) 中心,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執政的最高價(jia) 值。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領導,是中國人民能夠享有人權並不斷享有更加充分人權的根本保證,是全體(ti) 中國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是中國人權事業(ye) 的命脈所在、根本所在。

  新中國人權事業(ye) 的發展,與(yu) 當代中國發展進程相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發展的必然結果。自1949年以來,新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大體(ti) 經曆了三個(ge) 時期。

  第一個(ge) 時期:1949年新中國成立,確立了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製度,完成了中國曆史上最為(wei) 廣泛而深刻的社會(hui) 變革,為(wei) 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製度基礎。

  從(cong) 1840年到1949年,由於(yu) 西方列強的一次次入侵,加之統治階級的腐朽和社會(hui) 製度的落後,中國逐步淪為(wei)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hui) 。戰亂(luan) 頻仍、社會(hui) 動蕩、經濟凋敝、民不聊生,是當時中國的真實寫(xie) 照。在舊中國,廣大人民長期處於(yu) 帝國主義(yi) 、封建主義(yi) 和官僚資本主義(yi) 的壓迫下,毫無人權可言。

  新中國的成立,實現和捍衛了真正完全的民族解放和國家獨立,為(wei) 中國人民的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提供了根本保障,為(wei) 中國人民各項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和不斷發展創造了根本條件。

  新中國建立和鞏固了人民民主的政治製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在新中國成立前夕,通過了具有臨(lin) 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共同綱領》,規定人民享有選舉(ju) 權和被選舉(ju) 權以及廣泛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hui) 生活各方麵均有與(yu) 男子平等的權利。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一次會(hui) 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了人民民主原則和社會(hui) 主義(yi) 原則,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在製度上保障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yu) 人民,並設立專(zhuan) 章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yi) 務。

  新中國開展各項民主改革和社會(hui) 事業(ye) 建設,為(wei) 促進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保障人權創造了條件。土地改革運動廢除了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製,中國農(nong) 民真正從(cong) 經濟上翻身做了主人,被束縛的農(nong) 村生產(chan) 力獲得解放,廣大農(nong) 民的經濟地位和生活狀況大大改善。從(cong) 1950年起,對國營廠礦交通企業(ye) 的生產(chan) 和管理製度進行民主改革,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hui) 和職工代表大會(hui) ,使工人真正成為(wei) 企業(ye) 的主人。1950年,頒布實施婚姻法,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製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製度。促進教育、醫療衛生事業(ye) 發展,建立勞動保險和社會(hui) 救濟製度,初步形成以單位為(wei) 組織形式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

  新中國建設獨立完整的國民經濟體(ti) 係,推動經濟發展,為(wei) 保障人權奠定經濟基礎。新中國迅速醫治戰爭(zheng) 創傷(shang) ,僅(jin) 用三年時間,就使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恢複到曆史最高水平。在此基礎上,不失時機地對農(nong) 業(ye) 、手工業(ye) 和資本主義(yi) 工商業(ye) 進行社會(hui) 主義(yi) 改造,建立了社會(hui) 主義(yi) 的基本經濟製度,為(wei) 人民平等參與(yu) 經濟發展和分享勞動成果提供了基本的社會(hui) 製度保證。

  新中國徹底否定了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發展民族平等、互助、團結關(guan) 係。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成功實行,有效保障了少數民族在祖國大家庭中的平等權利和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本地區事務的自治權利。

  第二個(ge) 時期: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成功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社會(hui) 生產(chan) 力,人民生存權、發展權和各項基本權利不斷得到更好保障,中國人權事業(ye) 得到大發展。

  改革開放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的新的偉(wei) 大革命。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帶領人民深刻總結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建設正反兩(liang) 方麵經驗,堅持走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wei) 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把發展作為(wei) 執政興(xing) 國的第一要務和解決(jue) 中國所有問題的關(guan) 鍵,大力發展社會(hui) 生產(chan) 力,努力以發展促進人權保障,極大地調動了億(yi) 萬(wan) 人民的積極性。

  在改革開放中,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wei) 執政主張,不斷賦予中國人權發展新的內(nei) 涵。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確提出,“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2002年,“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目標寫(xie) 入中共十六大報告。2007年,中共十七大報告進一步指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ti) 社會(hui) 成員平等參與(yu) 、平等發展的權利”。同年,“尊重和保障人權”首次載入《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章程》。

  在改革開放中,中國堅持依憲治國,為(wei) 促進人權事業(ye) 全麵發展提供根本法保障。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hui) 議通過了現行憲法。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的主要內(nei) 容和基本形態,全麵係統規定了全體(ti) 人民享有廣泛的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hui) 、文化權利。此後,全國人大五次通過憲法修正案,從(cong) 基本經濟製度、分配製度、保護公民私有財產(chan) 、建立健全社會(hui) 保障製度等方麵,不斷加強對人權的保護。特別是2004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hui) 議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xie) 入憲法,有力保障和推進了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

  在改革開放中,中國努力將促進人權事業(ye) 發展納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1991年,中國發布第一部人權白皮書(shu) ——《中國的人權狀況》。製定並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確定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階段性目標、任務。國家還製定了經濟、文化、社會(hui) 和環境等方麵的專(zhuan) 項行動計劃,以及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er) 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ti) 權利的專(zhuan) 項規劃,努力促進全體(ti) 人民共同享有充分權利。

  在改革開放中,中國進一步建立並完善了適合本國國情的人權保障製度,初步形成了中國特色人權保障體(ti) 係。國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製度、最低工資保障製度、勞動保障監察製度和勞動人事爭(zheng) 議處理製度、就業(ye) 救助製度、中小學義(yi) 務教育製度等;通過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等建立了人格權保護體(ti) 係,推進戶籍製度改革,並不斷完善選舉(ju) 製度、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政務信息公開製度、訴訟製度、知識產(chan) 權保護製度等。

  第三個(ge) 時期: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開,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在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指引下,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中國人權事業(ye) 得到全麵發展。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將“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作為(wei) 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重要目標,從(cong) 戰略層麵確立了人權事業(ye) 的重要地位。中共十八大修改通過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章程》再次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權。2014年,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hui) 通過《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強調“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增強全社會(hui) 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2017年,中共十九大確立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指導思想,明確提出“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為(wei) 全麵推進中國人權事業(ye) 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wei) 奮鬥目標,切實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以解決(jue) 社會(hui) 主要矛盾為(wei) 人權發展立足點,聚焦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各項人權的充分平衡發展。堅持以人的全麵發展為(wei) 人權價(jia) 值取向,落實新發展理念,逐步實現全體(ti) 人民共同富裕,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li) 的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著眼於(yu) 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提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使每個(ge) 人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環境權利能夠得到充分保障;提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國、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為(wei) 全麵推進中國人權事業(ye) 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國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於(yu)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過程,加強人權法治保障,積極改革完善各項人權保障製度,以製度現代化與(yu) 法治精神的高度統一維護公民的各項權利。

  二、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人權理念

  經過新中國70年的人權發展實踐,中國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yu) 本國具體(ti) 實際相結合,已經形成了較為(wei) 係統的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人權理念,其基本點包括:

  ——人權是曆史的、發展的。人權是一定曆史條件下的產(chan) 物,也會(hui) 隨著曆史條件的發展而發展。各國發展階段、經濟發展水平、文化傳(chuan) 統、社會(hui) 結構不同,所麵臨(lin) 的人權發展任務和應采取的人權保障方式也會(hui) 有所不同。應當尊重人權發展道路的多樣性。隻有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各國實際相結合,才能有效地促進人權的實現。世界各國在人權保障上沒有最好,隻有更好;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人權發展道路和保障模式,人權事業(ye) 發展必須也隻能按照本國國情和人民需要加以推進。

  ——生存權、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貧窮是實現人權的最大障礙。沒有物質資料的生產(chan) 和供給,人類其他一切權利的實現都是非常困難或不可能的。生存權利的有效保障、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是享有和發展其他人權的前提和基礎。近代中國長期遭受外來侵略,國家貧窮落後,人民困苦不堪,毫無權利可言。中國人民深知免於(yu) 貧困、免於(yu) 饑餓為(wei) 生存之本。多年來,中國始終把解決(jue) 人民的生存權、實現人民的發展權作為(wei) 第一要務,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chan) 力,致力於(yu) 消除貧困,提高發展水平,為(wei) 保障人民各項權利的實現創造了基礎條件。

  ——人權是個(ge) 人人權與(yu) 集體(ti) 人權的有機統一。沒有個(ge) 人的發展,就沒有集體(ti) 的發展;同時,也隻有在集體(ti) 中,個(ge) 人才能獲得全麵發展。在當代中國的人權實踐中,既重視集體(ti) 人權的發展,又重視個(ge) 人人權的保障,努力使二者相互統一、相互協調、相互促進。個(ge) 人權利隻有與(yu) 集體(ti) 權利統一起來,才能實現人權的最大化。中國在國家富強、民族振興(xing) 和人民幸福融為(wei) 一體(ti) 的發展中,努力保障每一個(ge) 人和全體(ti) 人民的各項權利。

  ——整體(ti) 推進各項權利是人權實現的重要原則。各項人權相互依賴、不可分割。中國堅持對各項權利的發展進行統籌協調、統一部署、均衡促進,切實推動經濟、社會(hui) 、文化權利和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的平衡發展。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hui) 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協調推進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國、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推進了中國人權事業(ye) 的全麵發展,體(ti) 現了人權的整體(ti) 性發展思想。

  ——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檢驗人權實現的重要標準。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實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zhong)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執政的核心精神所在。堅持人民在人權事業(ye) 中的主體(ti) 地位,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位置,讓人民過上好日子,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ti) 人民,讓每個(ge) 人更好地發展自我、幸福生活,讓每個(ge) 人都能夠免於(yu) 恐懼、不受威脅,是實現人人享有更加充分人權的真諦所在。

  ——公正合理包容是國際人權治理的基本原則。國際社會(hui) 應秉持和平、發展、公平、正義(yi) 、民主、自由的人類共同價(jia) 值,維護人的尊嚴(yan) 和權利,推動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權治理。中國一直是國際人權事業(ye) 健康發展的倡導者、踐行者和推動者,反對將人權政治化或搞人權“雙重標準”,推動國際社會(hui) 以公正客觀非選擇的方式處理人權問題。中國全麵深入參與(yu) 國際人權交流、對話與(yu) 合作,與(yu) 各國一道推動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開創世界美好未來。

  ——促進人的自由全麵發展是人權的最高價(jia) 值追求。每個(ge) 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人權的主體(ti) 是人,人權事業(ye) 發展從(cong) 根本上說是人的發展,要為(wei) 人實現自身潛能創造條件。中國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和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就是讓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hui) 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you) 美的環境,讓每個(ge) 人都能更有尊嚴(yan) 地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hui) ,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hui) ,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hui) ,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麵發展。

  三、持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如何解決(jue) 好溫飽問題,並在解決(jue) 溫飽的基礎上實現更好的發展,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始終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最根本的執政任務。中國堅持把生存權、發展權作為(wei) 首要的基本人權,努力通過發展增進人民福祉,實現更加充分的人權保障。

  糧食權得到有效保障。新中國成立之初,麵臨(lin) 著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基礎單薄、“靠天吃飯”、糧食產(chan) 量較低的現實困難,很多人處於(yu) 食物匱乏和營養(yang) 不良的困境。多年來,中國政府通過改革農(nong) 村土地製度,穩定和完善農(nong) 村土地承包關(guan) 係,大力推進農(nong) 田水利設施建設,使農(nong) 業(ye) 綜合生產(chan) 能力不斷提升,主要農(nong) 產(chan) 品產(chan) 量穩定增長。中國的糧食總產(chan) 量由1949年的11318萬(wan) 噸提高到2018年的65789萬(wan) 噸,耕地灌溉麵積由1949年的1594萬(wan) 公頃擴大到2018年的6810萬(wan) 公頃,穀物、肉類、花生、茶葉、水果等產(chan) 量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國以占全球6.6%的淡水資源和9%的耕地,養(yang) 活了世界近20%的人口,從(cong) 根本上消除了饑餓,持續改善了人民的營養(yang) 水平。

  絕對貧困基本消除。貧窮是中國人民實現人權的最大障礙。國家積貧積弱、人民貧困如洗,是舊中國留給世人的深刻印象。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帶領人民為(wei) 消除貧困作出了巨大努力。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持續開展以農(nong) 村扶貧開發為(wei) 中心的減貧行動。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把貧困人口脫貧作為(wei) 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底線任務和基本標誌,作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jue) 策部署,明確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nong) 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jue) 區域性整體(ti) 貧困。中共十九大把精準脫貧作為(wei) 決(jue) 勝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必須打好的三大攻堅戰之一,作出新的部署。中國農(nong) 村貧困人口(按照2010年貧困標準)由1978年的7.7億(yi) 人減少至2018年的1660萬(wan) 人,農(nong) 村貧困發生率由1978年的97.5%下降至2018年的1.7%。2012年至2018年,中國每年有1000多萬(wan) 人穩定脫貧。中國成為(wei) 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是第一個(ge) 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減貧目標的發展中國家,對全球減貧貢獻率超過70%。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1952年,中國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僅(jin) 為(wei) 679億(yi) 元,人均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僅(jin) 為(wei) 119元。2018年,中國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達到900309億(yi) 元,按不變價(jia) 計算,比1952年增長174倍;人均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達到64644元;人均國民總收入達到9732美元,高於(yu) 中等收入國家平均水平。1956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jin) 為(wei) 98元,人均消費支出僅(jin) 為(wei) 88元。2018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8228元,比1956年實際增長36.8倍;人均消費支出為(wei) 19853元,比1956年實際增長28.5倍;全國居民恩格爾係數為(wei) 28.4%,比1978年降低35.5個(ge) 百分點。2018年,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家用汽車擁有量達41輛,農(nong) 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家用汽車擁有量達22.3輛;全國居民每百戶移動電話擁有量為(wei) 249.1部。中共十八大以來,農(nong) 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連續多年快於(yu) 城鎮居民,城鄉(xiang) 居民收入差距不斷縮小,城鄉(xiang)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2018年已下降至2.69。

  飲水安全獲得切實保障。實施農(nong) 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2005年至2018年,全國累計解決(jue) 5.2億(yi) 農(nong) 村居民和4700多萬(wan) 農(nong) 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鞏固提升了1.73億(yi) 農(nong) 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農(nong) 村集中供水率和農(nong) 村自來水普及率分別達到86%和81%。中國於(yu) 2009年提前6年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提出的“飲水不安全人口減少一半”的目標。截至2018年,全國農(nong) 村供水工程1100多萬(wan) 處,建立了比較完整的農(nong) 村供水工程體(ti) 係,農(nong) 村供水服務總人口達到9.4億(yi) 人。開展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和檢查評估,將618個(ge) 供水人口20萬(wan) 以上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2000萬(wan) 立方米以上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納入《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2016)》管理。按照水源地數量統計,2018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871個(ge) 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中,達標水源地比例為(wei) 90.9%。2018年全國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戶的戶比重為(wei) 90.0%,有安全飲用水的戶比重為(wei) 95.2%,獲取飲用水無困難的戶比重為(wei) 96.3%。

  人民基本居住條件顯著改善。改革開放前,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城鎮以單位為(wei) 主體(ti) 、農(nong) 村以農(nong) 戶為(wei) 主體(ti) ,努力解決(jue) 住房問題。改革開放後,開展城鎮住房製度改革,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hui) 化,住房保障體(ti) 係不斷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城鄉(xiang) 居民住房條件大幅改善。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麵積達到39.0平方米,比1956年增加33.3平方米,增長5.8倍;農(nong) 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麵積達到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9.2平方米,增長4.8倍。自2008年以來,大規模實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展農(nong) 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2018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計開工建設約7000萬(wan) 套,累計約2200萬(wan) 困難群眾(zhong) 領取了公租房租賃補貼,合計幫助約2億(yi) 困難群眾(zhong) 改善了住房條件;幫助數千萬(wan) 貧困農(nong) 民告別原來的破舊泥草房、土坯房、樹皮房等危房,住上基本安全房,農(nong) 房抗震防災能力和居住舒適度得到顯著提升。改善城市和農(nong) 村人居環境,開展生態修複、城市修補,推進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及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推進農(nong) 村生活汙水治理和農(nong) 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ti) 係建設。截至2018年,全國已有84%的行政村實現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ti) 係基本覆蓋。

  人民出行更加便利快捷。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迅速修複了被破壞的運輸路線,恢複了水陸空交通。1953年至1977年,交通運輸業(ye) 全民所有製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累計完成840億(yi) 元,先後建設了青藏公路、武漢長江大橋、首都國際機場、京滬鐵路等重大項目,改變了落後閉塞的交通麵貌。20世紀90年代後,國家將加快交通運輸發展作為(wei) 重要戰略目標,持續加大投資力度,大力推進綜合運輸體(ti) 係建設,交通網絡日益完善,運輸能力和運輸效率明顯提升,不斷滿足人民出行需求。截至2018年,全國鐵路營業(ye) 裏程達13.1萬(wan) 公裏,比1949年增長5倍,其中高速鐵路達2.9萬(wan) 公裏,占世界高鐵總量60%以上,2018年鐵路客運發送量達33.75億(yi) 人次,其中動車組列車發送旅客20.05億(yi) 人次;全國公路實現跨越式發展,總裏程達485萬(wan) 公裏,其中高速公路通車裏程達14.3萬(wan) 公裏,2018年全國道路營運客運量達136.7億(yi) 人次,97.1%的建製村通了客車;農(nong) 村地區有99.9%的戶所在自然村通公路,實現“縣縣通公路”;內(nei) 河航道裏程達12.7萬(wan) 公裏;定期航班航線裏程達838萬(wan) 公裏,比1950年增長736倍。

  國民健康水平持續提高。新中國成立前,中國醫療衛生水平很低,廣大農(nong) 村和邊遠地區缺醫少藥。70年來,中國政府建立健全醫療衛生體(ti) 係,不斷加大公共衛生領域投入,提高醫療科技水平,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努力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衛生與(yu) 健康服務。中國人均預期壽命從(cong) 新中國成立之初的35歲提高到2018年的77歲,提前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確定的指標,居民健康水平總體(ti) 上優(you) 於(yu) 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2018年,全國共有衛生機構99.7萬(wan) 個(ge) ,比1949年增長271.78倍;共有衛生人員1230萬(wan) 人,比1949年增長22.73倍。2018年與(yu) 1949年相比,每千人口衛生人員數由1.00人增長到8.81人,每千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由0.16張增長到6.03張,覆蓋城鄉(xiang) 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ti) 係基本建成。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持續推進,2014年5歲以下兒(er) 童乙肝病毒感染率降至0.32%以下,2015年適齡兒(er) 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0%以上。重點傳(chuan) 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曆史性成就,2000年實現了無脊髓灰質炎目標、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標,2007年實現了消除絲(si) 蟲病目標,2012年消除了新生兒(er) 破傷(shang) 風。加強癌症防治工作,近10年間全國總體(ti) 癌症的5年生存率由30.9%提高至40.5%。全民健身運動蓬勃發展,截至2018年,全國體(ti) 育場地總數超過315.8萬(wan) 個(ge) ,人均體(ti) 育場地麵積超過1.84平方米,超過4億(yi) 人經常參加體(ti) 育鍛煉。

  社會(hui) 救助製度不斷完善。新中國成立之初,各地經濟停滯、民生凋敝,災民、貧民、無依無靠的孤老殘幼等城鄉(xiang) 貧困人口眾(zhong) 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中國政府及時開展臨(lin) 時性、應急性救助,為(wei) 貧困人口發放款物,妥善解決(jue) 了曆史遺留問題。此後,城市的就業(ye) 單位和農(nong) 村生產(chan) 大隊承擔了主要的社會(hui) 保障功能,國家和集體(ti) 對五保戶、孤殘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ti) 進行救濟。改革開放後,中國進一步建立完善城鄉(xiang) 救濟製度,對特殊困難群體(ti) 給予救濟。經過多年發展,中國的社會(hui) 救助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ye) 救助以及臨(lin) 時救助為(wei) 主體(ti) ,以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為(wei) 補充的製度體(ti) 係。截至2019年3月,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為(wei) 每人每月590.6元,農(nong) 村低保平均標準為(wei) 每人每年4953.1元,所有涉農(nong) 縣市農(nong) 村低保標準全部達到或超過國家扶貧標準;農(nong) 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平均標準為(wei) 每人每年6693元,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平均標準為(wei) 每人每年9096元。中共十八大以來,截至2019年8月15日,針對各種重特大自然災害共啟動國家救災應急響應157次,累計下撥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602.65億(yi) 元。2013年至2018年,年均緊急轉移安置900餘(yu) 萬(wan) 人次,救助受災群眾(zhong) 7000多萬(wan) 人次,恢複重建因災倒損民房50餘(yu) 萬(wan) 間。2018年,共資助7673.9萬(wan) 困難群眾(zhong)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施住院和門診救助5361萬(wan) 人次,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155萬(wan) 人次。

  郵電通信水平全麵提升。新中國成立之初,郵路總長度僅(jin) 為(wei) 70.6萬(wan) 公裏,長途明線僅(jin) 為(wei) 14.6萬(wan) 對公裏。70年來,郵電通信業(ye) 規模不斷擴大,電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信息化網絡化高速發展,人民通信權利得到切實保障。截至2018年,全國郵政和快遞營業(ye) 網點達27.5萬(wan) 處,比1949年增長9.6倍;郵路和快遞服務網路總長度達3945萬(wan) 公裏,比1949年增長近55倍;全國互聯網上網人數達8.29億(yi) ,互聯網普及率達59.6%,網民通過手機接入互聯網的比例高達98.6%。截至2019年6月,光纜線路總長度達4545萬(wan) 公裏,光纖用戶占比超90%,4G基站數達444.8萬(wan) 個(ge) ,全球最大規模的固定寬帶網絡和4G網絡基本建成;全國移動電話用戶達15.86億(yi) 戶,其中移動寬帶用戶(即3G和4G用戶)總數達13.55億(yi) 戶,4G用戶規模為(wei) 12.3億(yi) 戶;固定寬帶家庭普及率達91.8%,移動寬帶用戶普及率達97.1%;行政村通光纖比例、通4G比例均超過98%,位居全球先進行列。2019年6月6日,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發放了5G商用牌照,正式開啟5G商用。

  四、切實保障人民各項權利

  新中國成立70年來,人民的經濟、政治、社會(hui) 、文化、環境權利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各項人權實現全麵發展。

  尊重和保障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yan) 。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yan) 是人權保障的基本內(nei) 容。70年來,中國始終注重人身權利和人格權利的保障。憲法確認了公民人格權。中共十九大再次強調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chan) 權、人格權,彰顯了保護人格尊嚴(yan) 、促進人的全麵發展的人文關(guan) 懷。民法對人格權作了專(zhuan) 門規定。大力推進戶籍製度改革,放寬戶口遷徙政策限製,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ye) 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嚴(yan) 格依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信息安全。

  充分保障勞動者各項權利。新中國成立前,城鎮勞動力多數處於(yu) 失業(ye) 狀態。1949年末,全國城鄉(xiang) 就業(ye) 人員18082萬(wan) 人,其中城鎮就業(ye) 人員僅(jin) 有1533萬(wan) 人,城鎮失業(ye) 率高達23.6%。70年來,就業(ye) 狀況不斷改善。1978年末,就業(ye) 人員達到40152萬(wan) 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就業(ye) 優(you) 先政策的實施,就業(ye) 總量大幅增加。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連續6年實現城鎮新增就業(ye) 1300萬(wan) 人以上。2018年,全國就業(ye) 人數增加到77586萬(wan) 人。城鎮登記失業(ye) 率長期處於(yu) 4.1%以內(nei) 的較低水平。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同工同酬、休息休假、職業(ye) 安全衛生、女性勞動者特別保護、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hui) 、參與(yu) 企事業(ye) 單位民主管理等各項權利得到依法保障。各地普遍建立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製和評估機製,保障了勞動者及其贍養(yang) 人口的基本生活。目前,勞動者每年共享有115日的休息日和節假日,以及5日至15日的帶薪年休假,還按規定享受產(chan) 假、婚喪(sang) 假、探親(qin) 假等假期。全國已建立基層工會(hui) 組織數由1952年的20.7萬(wan) 個(ge) 增加到2018年的273.1萬(wan) 個(ge) ,工會(hui) 會(hui) 員由1952年的1002.3萬(wan) 人增加到2018年的2.95億(yi) 人。

  建立起世界上覆蓋人口最多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新中國成立之初,社會(hui) 保障尚屬空白。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開始由國家和單位對城鎮職工提供勞保等福利,並由集體(ti) 對農(nong) 民實行一定保障。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建立了覆蓋城鄉(xiang) 的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形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hui) 保障安全網,社會(hui) 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截至2019年3月,全國參加基本養(yang) 老保險人數達94118萬(wan) 人,參加工傷(shang) 保險人數達23894萬(wan) 人,參加失業(ye) 保險人數達19697萬(wan) 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超過2億(yi) 人,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內(nei) 的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超過13億(yi) 人,基本實現全民醫保。自2005年起,連續15年大幅提高企業(ye) 退休人員基本養(yang) 老金水平。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由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9年的520元。自2016年起,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製度。社會(hui) 保障領域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高,2016年啟動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越來越多群眾(zhong) 享受到直接結算便利。截至2019年3月,社會(hui) 保障卡持卡人數約12.5億(yi) 人,覆蓋全國89.6%人口。

  教育普及水平大幅提高。新中國成立之初,教育水平低,人口文化素質差,小學淨入學率和初中毛入學率僅(jin) 分別為(wei) 20%和3%,高校在校生僅(jin) 有11.7萬(wan) 人,全國80%的人口是文盲。新中國高度重視發展教育事業(ye) ,到1978年,學齡兒(er) 童入學率達到95.5%;1982年,粗文盲率降至22.8%。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力實施教育優(you) 先發展戰略,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切實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2018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81.7%,普惠性幼兒(er) 園在園幼兒(er) 覆蓋率達73.1%;小學學齡兒(er) 童淨入學率達99.95%,初中階段毛入學率達100.9%,九年義(yi) 務教育鞏固率達94.2%。高中階段教育基本普及,2018年全國高中階段在校生3934.7萬(wan) 人。高等教育即將跨入普及化發展階段,2018年全國普通本專(zhuan) 科招生791萬(wan) 人,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達3833萬(wan) 人,毛入學率達48.1%。建成現代職業(ye) 教育和繼續教育體(ti) 係,2018年全國共有1.16萬(wan) 所職業(ye) 學校,中、高職招生達925.9萬(wan) 人,在校生達2689萬(wan) 人。

  公共文化服務更好惠及人民。新中國成立之初,文化事業(ye) 極其落後,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極其短缺,1949年全國隻有55個(ge) 公共圖書(shu) 館、896個(ge) 文化館、21個(ge) 博物館。經過70年的持續努力,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事業(ye) 全麵繁榮,覆蓋城鄉(xiang) 的公共文化體(ti) 係逐步建立,公共文化設施逐步實現免費開放,文化產(chan) 業(ye) 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全國共有公共圖書(shu) 館3176個(ge) ,比1949年增長56.7倍;文化館(群眾(zhong) 藝術館)3328個(ge) 、鄉(xiang) 鎮(街道)文化站41193個(ge) 、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340560個(ge) ,每萬(wan) 人擁有公共圖書(shu) 館麵積和群眾(zhong) 文化設施麵積分別為(wei) 114.4平方米和306.9平方米;博物館總數達5354家,約每26萬(wan) 人擁有1座博物館,其中4743家博物館免費開放。2018年,全國廣播、電視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分別達98.94%、99.25%;全年出版各類圖書(shu) 95億(yi) 冊(ce) (張),比1950年增長34倍。公共數字文化服務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公共圖書(shu) 館電子圖書(shu) 達8.08億(yi) 冊(ce) ,計算機22.35萬(wan) 台,其中供讀者使用的電子閱覽終端達14.63萬(wan) 台;公共數字文化工程累計建設公共數字文化資源總量約1200TB。加強科普工作,提升公民科學文化素質。

  人民獲得了真正的民主權利。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yu) 人民。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guan) 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堅持選舉(ju) 實行普遍、平等、直接選舉(ju) 和間接選舉(ju) 相結合以及差額選舉(ju) 的原則,凡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e)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an) 狀況、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外,都有選舉(ju) 權和被選舉(ju) 權。根據國情和實際不斷完善選舉(ju) 製度,逐步實現城鄉(xiang) 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ju) 人大代表,並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麵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在2016年開始的全國縣鄉(xiang) 兩(liang) 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換屆選舉(ju) 中,登記選民10億(yi) 多人,直接選舉(ju) 產(chan) 生近250萬(wan) 名縣鄉(xiang) 兩(liang) 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代表。城鄉(xiang) 基層民主有序發展,以城鄉(xiang) 村(居)民自治為(wei) 核心,民主選舉(ju) 、民主協商、民主決(jue) 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基層群眾(zhong) 自治製度基本建立並不斷完善。

  切實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yu) 權、表達權、監督權。70年來,中國建立健全常態化的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工作機製,不斷完善政務公開製度體(ti) 係,拓寬公眾(zhong) 參與(yu) 立法和重大行政決(jue) 策的渠道。截至2018年,國家立法機關(guan) 共有172件法律草案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收到1.5億(yi) 多人次提出的510多萬(wan) 條意見。健全依法決(jue) 策機製,把公眾(zhong) 參與(yu) 、專(zhuan) 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ti) 討論決(jue) 定確定為(wei) 重大行政決(jue) 策法定程序,提高決(jue) 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不斷規範協商內(nei) 容、協商程序,拓展協商民主形式,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以事關(guan) 經濟社會(hui) 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zhong) 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wei) 內(nei) 容,開展廣泛協商。截至2019年3月,全國政協共收到141807件提案,立案130299件,編刊及轉送社情民意信息12096件,大多數提案的建議得到采納和落實。建立健全信訪製度,國家信訪信息係統聯通了全國各級信訪機構、9萬(wan) 多個(ge) 職能部門和鄉(xiang) 鎮(街道)、41個(ge) 中央和國家機關(guan) 部委,建立人民建議征集製度。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創新群眾(zhong) 監督方式,建立便捷高效的網絡表達平台,公民在網絡上積極建言獻策,表達訴求,有序參與(yu) 社會(hui) 管理。堅持和發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楓橋經驗,不斷深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ye) 性專(zhuan) 業(ye) 性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製,讓群眾(zhong) 及時、就地解決(jue) 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開展執法檢查,人民政協積極探索和完善民主監督機製,就決(jue) 策執行中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

  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中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從(cong) 本國國情和宗教實際出發,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guan) 係,維護宗教和睦與(yu) 社會(hui) 和諧。中國政府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持各宗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各宗教團體(ti) 、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自主辦理宗教事業(ye) ;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但不幹涉宗教內(nei) 部事務。國家對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不以行政力量發展或禁止某個(ge) 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中國有佛教、道教、伊斯蘭(lan) 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億(yi) 人,宗教教職人員38萬(wan) 餘(yu) 人,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14.4萬(wan) 處,宗教院校92所。

  環境權利保障日益加強。70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工業(ye) 化加速推進,中國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職能範圍,及時確立了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建立並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體(ti) 製機製和法律法規政策製度體(ti) 係,提出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不斷加快清潔低碳化進程。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ti) ”總體(ti) 布局,堅持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大力倡導綠色發展,加強生態環境治理,全麵打響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攻堅戰,實施環保督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18年,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為(wei) 22.1%,比1978年提高15.5個(ge) 百分點;全國338個(ge) 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6.8%,首批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ge) 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42%,二氧化硫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68%;全國地表水優(you) 良水質斷麵比例增至71%,劣Ⅴ類比例降至6.7%。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初步劃定,保護了約95%珍稀瀕危物種及其棲息地,以及約45%全國植被固碳量。

  五、重視保障特定群體(ti) 權利

  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國結合國情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er) 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使他們(men) 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機會(hui) 充分參與(yu) 社會(hui) 生活,共享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

  有效保障少數民族參與(yu) 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利。55個(ge) 少數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38名,占14.7%。近年來全國公務員考試錄用少數民族考生的比例保持在13%以上,高於(yu) 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國人口8.49%的比例。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包括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ye) 的自主管理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hui) 除享有地方國家權力機關(guan) 的權力外,還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製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155個(ge)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中,均有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長、縣長或旗長,均由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hui) 實現跨越式發展。70年來,國家把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經濟社會(hui) 發展作為(wei) 國家發展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通過實施西部大開發、興(xing) 邊富民行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yu) 發展、對口支援以及製定少數民族事業(ye) 專(zhuan) 項規劃等戰略舉(ju) 措,加大投入力度,堅決(jue) 打贏民族地區脫貧攻堅戰,有力地促進了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hui) 發展。2018年,內(nei) 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5個(ge) 自治區和雲(yun) 南、貴州、青海3個(ge) 省的地區生產(chan) 總值達90576億(yi) 元,同比增長7.2%,高於(yu) 全國0.6個(ge) 百分點;貧困人口減少到603萬(wan) ,貧困發生率下降到4.0%。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百姓生活日新月異。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事業(ye) 快速發展。中國通過發展各級各類民族學校,舉(ju) 辦內(nei) 地預科班、民族班,對少數民族考生升學予以照顧,在廣大農(nong) 牧區推行寄宿製教育,著力辦好民族地區高等教育等舉(ju) 措,促進教育公平,保障少數民族受教育權利。目前,民族地區已全麵普及從(cong) 小學到初中9年義(yi) 務教育,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南疆地區等實現了從(cong) 學前到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已達到96.86%,小學淨入學率達到99.94%。

  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得到保障。在中國,除回族和滿族通用漢語文外,其他53個(ge) 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語言,有22個(ge) 少數民族共使用28種文字。國家依法保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合法使用。建設中國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數據庫,設立並實施“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截至2019年3月,民族自治地方共設置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電視台等播出機構714個(ge) 。全國各級播出機構共開辦民族語電視頻道46套,民族語廣播56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使用漢、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蒙古、錫伯6種語言文字出版報紙、圖書(shu) 、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使用多語言、多文種播送電視和廣播節目等。國家在民族地區實施雙語教育,基本建立起從(cong) 學前到高中階段的雙語教育體(ti) 係。截至2018年,少數民族雙語教育的中小學共6521所,接受雙語教育的在校生309.3萬(wan) 人,雙語教育的專(zhuan) 任教師20.6萬(wan) 人。

  少數民族文化遺產(chan) 、文物古跡得到有效保護。少數民族傳(chuan) 統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財富。中國政府製定相關(guan) 法律,設立專(zhuan) 門機構,加大資金投入,推動少數民族文化傳(chuan) 承發展。拉薩布達拉宮曆史建築群、麗(li) 江古城、元上都遺址、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土司遺址等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chan) 名錄》。中國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名錄(名冊(ce) )的項目中有21項與(yu) 少數民族相關(guan) ;中國前四批共計137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名錄中,與(yu) 少數民族相關(guan) 的有492項,占36%;在五批306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項目代表性傳(chuan) 承人中,少數民族傳(chuan) 承人有862名,約占28%;設立21個(ge) 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其中有11個(ge) 位於(yu) 民族地區;25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建立民族古籍整理與(yu) 研究機構。截至2018年,搶救、整理的散藏民間的少數民族古籍約百萬(wan) 種(不含館藏及寺院藏書(shu) ),包括很多珍貴的孤本和善本。組織實施《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編纂工程,共收書(shu) 目約30萬(wan) 種。

  少數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障。少數民族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護,正常宗教需求得到滿足。以多種語言文字翻譯出版發行伊斯蘭(lan) 教、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典籍。西藏自治區有藏傳(chuan) 佛教活動場所1787處,住寺僧尼4.6萬(wan) 多人。頒布《藏傳(chuan) 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活佛轉世製度作為(wei) 藏傳(chuan) 佛教所特有的信仰和傳(chuan) 承方式,得到國家和西藏自治區各級政府的尊重。西藏自治區現有活佛358名,其中91位新轉世活佛按曆史定製和宗教儀(yi) 軌得到批準認定。不斷完善藏傳(chuan) 佛教僧人學經製度,國家頒布了《藏傳(chuan) 佛教學銜授予辦法(試行)》,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區已有117名學經僧人獲得了格西“拉讓巴”學位,68名僧人獲得了中國藏語係高級佛學院“拓然巴”高級學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觀等宗教活動場所2.48萬(wan) 座,其中清真寺有2.44萬(wan) 多座,教職人員2.93萬(wan) 人,學生可在伊斯蘭(lan) 教經學院接受本科教育,《古蘭(lan) 經》《布哈裏聖訓實錄精華》等出版發行達176萬(wan) 餘(yu) 冊(ce) 。實行有組織、有計劃的朝覲政策,加強服務保障,確保朝覲活動安全有序。

  婦女兒(er) 童保護力度持續加強。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奠定了保障婦女兒(er) 童權益的法律基礎。中國政府先後製定實施了三個(ge) 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三個(ge) 中國兒(er) 童發展綱要,積極倡導並切實實現男女平等,加強兒(er) 童權利保護。不斷加大女職工勞動就業(ye) 、勞動保護、生育保障等權益的保護力度。有力懲處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拐賣婦女兒(er) 童等犯罪行為(wei) ,推動落實性違法犯罪人員從(cong) 業(ye) 禁止、校園性侵強製報告等製度。頒布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通過強製報告、公安告誡、人身安全保護令、緊急庇護等製度的實施,保障包括婦女在內(nei) 的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校園安全,整治校園暴力和學生欺淩行為(wei) 。強化留守兒(er) 童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的監護主體(ti) 責任,嚴(yan) 厲打擊侵害農(nong) 村留守兒(er) 童的違法犯罪活動。充分運用互聯網等先進科技手段解救被拐賣兒(er) 童,建立打拐DNA信息庫,推出公安部兒(er) 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台,建立失蹤兒(er) 童快速救助聯動機製。

  婦女兒(er) 童健康權益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新中國成立前,孕產(chan) 婦死亡率高達1500/10萬(wan) ,嬰兒(er) 死亡率高達200‰,婦女的平均預期壽命僅(jin) 有36.7歲。新中國成立後,婦女兒(er) 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2015年婦女平均預期壽命達79.43歲;2018年孕產(chan) 婦死亡率下降到18.3/10萬(wan) ,嬰兒(er) 死亡率下降到6.1‰。2012年起,實施貧困地區兒(er) 童營養(yang) 改善項目,改善貧困地區兒(er) 童營養(yang) 健康狀況,截至2018年,項目覆蓋21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14個(ge) 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715個(ge) 貧困縣,共有722萬(wan) 兒(er) 童受益。實施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免費檢查項目,將宮頸癌和乳腺癌納入國家大病救治範圍,截至2018年,累計開展宮頸癌免費檢查近1億(yi) 人次,乳腺癌免費檢查超過3000萬(wan) 人次。按照每人救助1萬(wan) 元的標準,累計發放中央專(zhuan) 項彩票公益金和籌集的社會(hui) 資金13億(yi) 多元,救助貧困患病婦女13.22萬(wan) 名。增加農(nong) 村和邊遠地區婦幼衛生經費投入,實施農(nong) 村孕產(chan) 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累計補助7400餘(yu) 萬(wan) 人。實施“母親(qin) 水窖”供水工程和“母親(qin) 健康快車”醫療衛生健康項目,著力解決(jue) 西部幹旱地區婦女安全飲水及貧困地區婦女兒(er) 童健康服務等問題。

  切實保障婦女參與(yu) 公共事務管理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權利。保障婦女參政議政權,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有742名女性,占比24.9%,比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女性代表占比提高12.9個(ge) 百分點;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有440名女性,占比20.4%,比1949年第一屆全國政協女性委員占比提高14.3個(ge) 百分點。20世紀90年代以來,曆次黨(dang) 代會(hui) 報告都明確要求重視培養(yang) 選拔女幹部。1950年全國幹部隊伍中女幹部人數為(wei) 6.5萬(wan) 人;2018年全國公務員中女幹部人數為(wei) 192.8萬(wan) 人,占比26.8%。

  老年人權益保障機製逐步健全。中國發展老齡事業(ye) ,在全社會(hui) 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yang) 老、助老的美德。截至2018年,中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949萬(wan) 人,占總人口的17.9%。製定並修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建立養(yang) 老法規政策體(ti) 係。養(yang) 老服務逐步從(cong) 以機構集中照料為(wei) 主,拓展到以居家為(wei) 基礎、社區為(wei) 依托、機構為(wei) 補充、醫養(yang) 相結合的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和以家庭養(yang) 老支持、互助養(yang) 老為(wei) 新突破點的融合發展。全國各類養(yang) 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從(cong) 1978年的7000個(ge) 增長到2019年3月的16.81萬(wan) 個(ge) ,各類養(yang) 老服務床位合計732萬(wan) 張。2018年,2972.3萬(wan) 老年人享受高齡補貼,74.8萬(wan) 老年人享受護理補貼,521.7萬(wan) 老年人享受養(yang) 老服務補貼,3.0萬(wan) 老年人享受其他老齡補貼。

  殘疾人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不斷完善。全麵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製度,2018年,受益殘疾人超過2100萬(wan) 人次。截至2018年,2561.2萬(wan) 城鄉(xiang) 殘疾人參加城鄉(xiang) 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1024.4萬(wan) 殘疾人領取養(yang) 老金,924.8萬(wan) 殘疾人享受城鄉(xiang) 最低生活保障;595.2萬(wan) 重度殘疾人中有576萬(wan) 人得到政府參保補助,代繳養(yang) 老保險費比例達到96.8%;另有298.4萬(wan) 非重度殘疾人享受全額或部分代繳養(yang) 老保險費的優(you) 惠政策。

  殘疾人康複服務普惠可及。全麵開展殘疾預防,不斷加強康複服務,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複服務”的目標。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複條例》,殘疾人康複機構從(cong) 無到有,專(zhuan) 業(ye) 隊伍逐漸壯大,服務能力日益提高。截至2018年,已竣工的省、市、縣三級康複設施914個(ge) ,總建築麵積344.9萬(wan) 平方米;殘疾人專(zhuan) 業(ye) 康複服務機構9036個(ge) ,在崗人員25萬(wan) 人,2750個(ge) 縣(市、區)開展社區康複服務。建立殘疾兒(er) 童康複救助製度。2018年,殘疾人康複服務覆蓋率達到79.8%,1074.7萬(wan) 殘疾兒(er) 童及持證殘疾人得到基本康複服務。

  促進殘疾人工作權利實現。建立專(zhuan) 門的殘疾人就業(ye) 服務機構,截至2018年,共有殘疾人就業(ye) 服務機構2787家,工作人員1.5萬(wan) 人。實施殘疾人職業(ye) 技能提升計劃,建立了500家國家級殘疾人職業(ye) 培訓基地,350家省級殘疾人職業(ye) 培訓基地,2018年城鄉(xiang) 新增殘疾人實名製培訓49.4萬(wan) 人。近年來,殘疾人就業(ye) 總體(ti) 規模與(yu) 結構趨於(yu) 穩定,新增殘疾人就業(ye) 人數每年保持在30萬(wan) 人以上。2018年,城鄉(xiang) 持證殘疾人新增就業(ye) 36.7萬(wan) 人,其中,城鎮新增就業(ye) 11.8萬(wan) 人,農(nong) 村新增就業(ye) 24.9萬(wan) 人。截至2018年,城鄉(xiang) 持證殘疾人就業(ye) 人數達到948.4萬(wan) 人。

  大力支持無障礙環境建設與(yu) 輔助器具服務。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開展無障礙建設的市、縣達到1702個(ge) ,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已有75%的出入口、40%的服務櫃台、30%的廁所進行了無障礙建設和改造。2016年至2018年,共有298.6萬(wan) 戶殘疾人家庭得到無障礙改造。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截至2018年,500多家政府單位完成了信息無障礙公共服務平台建設,3萬(wan) 多個(ge) 政務和公共服務網站實現了無障礙服務。各地相繼製定輔助器具補貼辦法,對購買(mai) 輔助器具和提供適配服務給予補貼。2018年,有319.1萬(wan) 殘疾人獲得盲杖、助視器、假肢等各類輔具適配服務。不斷放寬殘疾人申領駕駛證條件,已有27.9萬(wan) 肢體(ti) 、聽力等殘障人員申領駕駛證,殘疾人個(ge) 人行動和社會(hui) 參與(yu) 能力得到提升。

  六、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

  新中國創立了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以法治保障人權。70年來,中國構建起較為(wei) 完備的人權法律保障體(ti) 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斷促進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

  建設有限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依法確定行政權力界限,確立法無授權不可為(wei) 的原則,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製度,禁止法外設權、違法用權。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努力降低群眾(zhong) 和企業(ye) 與(yu) 政府打交道的成本。建立完善嚴(yan) 格的行政執法程序,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統一執法標準,壓縮自由裁量空間,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深化執法公開,拓展公開範圍,整合公開載體(ti) ,強化網上政務公開,方便群眾(zhong) 獲取信息。25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省級執法公開平台,實現了執法辦案進度和結果的信息查詢服務;22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了行政處罰決(jue) 定文書(shu) 網上公開;17個(ge) 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了行政複議決(jue) 定文書(shu) 網上公開。強化執法監督,建立完善以執法考評為(wei) 主要內(nei) 容的績效考核體(ti) 係,深化執法信息化建設,實現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記錄,加強對執法活動的實時監督。

  確保審判權檢察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發布五個(ge) “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和“人民檢察院改革規劃”。全麵實施立案登記製,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實行以法官檢察官員額製為(wei) 核心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製度改革,推進司法職業(ye) 保障製度改革,司法人員正規化、專(zhuan) 業(ye) 化、職業(ye) 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全麵落實司法責任製,真正做到“誰辦案、誰負責”。貫徹寬嚴(yan) 相濟刑事政策,進一步完善刑事訴訟程序,推動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改革,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運行機製,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構建中國特色立體(ti) 化、多層次刑事訴訟體(ti) 係。在有條件的地方實行省級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六個(ge) 巡回法庭,設立知識產(chan) 權法院、互聯網法院、金融法院等。加強對公共利益的司法保護,建立檢察機關(guan) 提起公益訴訟製度,截至2019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57095件。

  深化司法公開。全麵推進陽光司法,不斷加強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shu) 、執行信息司法公開平台和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截至2019年2月,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公開案件信息3.7億(yi) 項,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庭審259萬(wan) 件,中國裁判文書(shu) 網公開文書(shu) 6382萬(wan) 份,訪問量226億(yi) 次。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自2014年10月1日開通以來,公開案件程序性信息928萬(wan) 餘(yu) 件,發布重要案件信息58萬(wan) 餘(yu) 條,公開法律文書(shu) 386萬(wan) 餘(yu) 份,接受辯護與(yu) 代理網上預約30萬(wan) 餘(yu) 人次。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深化刑事訴訟監督,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製度。

  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推進以審判為(wei) 中心的刑事訴訟製度改革,嚴(yan) 格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完善出庭作證機製,強化庭審功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辯護權,犯罪嫌疑人自被偵(zhen) 查機關(guan) 第一次訊問或者被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和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實現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蓋,努力保障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審判階段都能獲得律師辯護和幫助;保障辯護律師會(hui) 見、閱卷、調查取證、質證和辯論辯護等各項訴訟權利;完善保障律師依法履職機製,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ye) 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製;開通律師服務平台,為(wei) 律師辦案提供便利。堅持疑罪從(cong) 無,防範和糾正冤假錯案。2013年至2019年3月,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對5876名被告人宣告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再審改判刑事案件8568件,其中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五周案”等重大冤錯案件49件,並依法予以國家賠償(chang) 。嚴(yan) 格控製並慎用死刑,大幅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複核權。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員、戒毒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的合法權利。規範強製措施,減少羈押性強製措施的適用,實行看守所在押人員入所權利義(yi) 務告知製度,建立在押人員投訴調查處理機製。深化獄務公開,完善對監所管理人員執法監督,保障服刑人員合法權利不受侵犯。實行人文關(guan) 懷,開展離監探親(qin) 。全麵推進社區矯正製度,截至2019年5月,已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445萬(wan) 人,累計解除矯正375萬(wan) 人,在冊(ce) 社區矯正對象70多萬(wan) 人,社區矯正對象在矯正期間再犯罪率一直處於(yu) 0.2%的較低水平。新中國成立至1975年,對戰爭(zheng) 罪犯、反革命罪犯和部分普通刑事罪犯進行過七次特赦。根據現行憲法,2015年和2019年,兩(liang) 次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出台禁毒法、戒毒條例等,依法保障戒毒人員合法權益,開展執法監督。健全完善刑滿釋放人員救助管理製度,落實社會(hui) 救助和就業(ye) 安置措施,促進刑滿釋放人員順利融入社會(hui) 。

  建立健全權利救濟和救助製度。暢通國家賠償(chang) 請求渠道,擴大賠償(chang) 範圍,明確舉(ju) 證責任,增加精神損害賠償(chang) ,提高賠償(chang) 標準,保障賠償(chang) 金及時支付,進一步完善行政賠償(chang) 、刑事賠償(chang) 和非刑事司法賠償(chang) 製度。國家刑事賠償(chang) 標準隨經濟社會(hui) 發展不斷提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每日賠償(chang) 金額從(cong) 1995年的17.16元人民幣,上升到2019年的315.94元人民幣。2013年至2019年3月,各級人民法院審結國家賠償(chang) 案件61978件。健全完善國家司法救助製度,設立司法救助委員會(hui) ,積極推動司法救助與(yu) 社會(hui) 救助、法律援助的銜接,幫助無法獲得有效賠償(chang) 的受害人擺脫生活困境。2015年至2018年,對生活困難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款37.5億(yi) 元。

  公共法律服務更加優(you) 質便捷。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製度,2013年至2018年,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778.8萬(wan) 餘(yu) 件,受援人847.5萬(wan) 餘(yu) 人次,提供法律谘詢4526.8萬(wan) 餘(yu) 人次。全麵推進律師事業(ye) ,截至2018年,律師隊伍發展到42.3萬(wan) 多人,律師事務所發展到3萬(wan) 多家。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ti) 係,建設公共法律服務實體(ti) 平台、“12348”法律服務熱線和法律服務網絡三大平台,實現申請快捷化、審查簡便化,更加便民利民。截至2018年,全國建成2917個(ge) 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3.9萬(wan) 多個(ge) 鄉(xiang) 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為(wei) 65萬(wan) 個(ge) 村(居)配備法律顧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建成“12348”法律服務熱線平台。推進司法鑒定管理體(ti) 製改革,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截至2018年,經司法行政機關(guan) 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有3834家,司法鑒定人45000名。

  提高全社會(hui) 人權法治意識。新中國成立以後,通過廣泛宣傳(chuan) 憲法、婚姻法,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觀念逐步樹立。從(cong) 1986年起,在全國範圍內(nei) 連續實施7個(ge) 五年普法規劃,開展憲法和法治宣傳(chuan) 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ti) 係,在中小學教育中加入人權內(nei) 容。在高校開設人權專(zhuan) 業(ye) 及相關(guan) 課程,培養(yang) 人權方向專(zhuan) 業(ye) 人才。麵向各級領導幹部、公檢法司部門工作人員、媒體(ti) 從(cong) 業(ye) 人員等開展專(zhuan) 項人權培訓。設立8家國家人權教育與(yu) 培訓基地。出版和發行《人權》《人權研究》《中國人權評論》等專(zhuan) 業(ye) 書(shu) 刊。中國人權研究會(hui) 連續出版《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報告》藍皮書(shu) ,積極推動人權學術研究、教育和知識普及。

  強力反腐維護人民利益。1949年11月,中共中央決(jue) 定成立中央及各級黨(dang) 的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1955年,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全國代表會(hui) 議選舉(ju) 產(chan) 生中央監察委員會(hui)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選舉(ju) 產(chan) 生新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中共十八大以來,加快形成完善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建立了以黨(dang) 章為(wei) 本,若幹配套黨(dang) 內(nei) 法規為(wei) 支撐的黨(dang) 內(nei) 法規製度體(ti) 係。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依法組建,各級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行監督全覆蓋。從(cong) 2012年12月至2019年6月,中央紀委立案審查中管幹部38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guan) 155人。堅決(jue) 整治群眾(zhong) 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zhuan) 項治理,開展民生領域專(zhuan) 項整治,深挖涉黑腐敗和黑惡勢力“保護傘(san) ”,堅決(jue) 清除包庇、縱容黑惡勢力的腐敗分子。

  七、全麵參與(yu) 全球人權治理

  中國在大力推進自身人權事業(ye) 發展的同時,始終堅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鑒、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理念,積極參與(yu) 聯合國人權事務,認真履行國際人權義(yi) 務,廣泛開展國際人權合作,積極為(wei) 全球人權治理提供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以實際行動推進全球人權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

  積極參與(yu) 國際人權事業(ye) 。中國在1971年恢複聯合國合法席位後,派團參與(yu) 聯合國大會(hui) 和聯合國經社理事會(hui) 的曆屆會(hui) 議,並積極參加有關(guan) 人權議題的審議。自1979年起,中國連續3年作為(wei) 觀察員出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hui) 會(hui) 議。1981年,中國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hui) 組織會(hui) 議上當選為(wei) 人權委員會(hui) 成員國。自1982年起,中國正式擔任人權委員會(hui) 成員國並一直連選連任。2006年人權理事會(hui) 成立以來,中國已四度當選理事會(hui) 成員。中國推薦的多名專(zhuan) 家擔任聯合國經社文權利委員會(hui) 、禁止酷刑委員會(hui) 、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hui)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hui) 、殘疾人權利委員會(hui) 等多個(ge) 多邊人權機構或專(zhuan) 門委員會(hui) 的委員。

  中國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zhuan) 員及其辦公室保持建設性接觸,先後8次接待人權高專(zhuan) 訪華,多次邀請高專(zhuan) 辦官員來華交流訪問。近年來,中國與(yu) 人權高專(zhuan) 辦兩(liang) 次簽署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內(nei) 容涵蓋司法改革、警察與(yu) 人權、人權教育、執行人權條約等領域,並與(yu) 人權高專(zhuan) 辦多次共同舉(ju) 辦國際人權會(hui) 議。自1994年至今,中國先後邀請宗教信仰自由特別報告員、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教育權特別報告員、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糧食權特別報告員、消除對婦女歧視問題工作組、外債(zhai) 對人權影響問題獨立專(zhuan) 家、極端貧困與(yu) 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等8個(ge) 特別機製10次訪華。中國認真對待人權理事會(hui) 特別機製來函,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及時予以答複。

  切實遵守國際人權義(yi) 務。中國先後批準或加入了26項國際人權文書(shu) ,其中包括《經濟、社會(hui) 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等6項聯合國核心人權條約。中國嚴(yan) 格遵守條約規定,認真履行條約義(yi) 務,注重將國內(nei) 的立法、修法和政策製定等與(yu) 條約規定相銜接,及時提交履約報告,全麵反映中國在履約過程中取得的成就及遇到的問題。中國認真參加各條約機構對中國履約情況的審議,截至2019年3月,中國已向各條約機構提交履約報告27次,總計43期,接受審議26次。中國注重與(yu) 相關(guan) 人權條約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結合國情積極采納建議。自2009年以來,中國三次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i) 普遍定期審議並順利通過核可,中國對各國所提建議均給予認真、負責任的反饋。絕大多數國家肯定中國人權發展成就和中國對世界人權事業(ye) 所作的貢獻。

  著力推動國際人權規則和機製發展。中國參加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er) 童權利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hui) 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shu) 等重要人權文件的製定工作組會(hui) 議,為(wei) 這些規則的起草、修改和完善作出重要貢獻。中國作為(wei) 主要推動者之一,參與(yu) 了《發展權利宣言》的起草工作,積極推動聯合國人權委員會(hui) 和人權理事會(hui) 就實現發展權問題進行全球磋商,致力於(yu) 推動構建發展權實施機製。中國積極參與(yu) 勞工保護、人道主義(yi) 等領域國際規則製定。中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首批締約方之一,全程參與(yu) 並有效推動氣候變化多邊進程,為(wei) 推動達成《巴黎協定》作出積極貢獻。

  中國積極推動聯合國人權機構改革,在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i) ,使國際人權機製變得更加公正客觀透明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聯合發展中國家一道,推動人權理事會(hui) 以公正客觀、非選擇性、普遍性等方式審議人權問題。中國支持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i) 設立安全飲用水、文化權、殘疾人權利等專(zhuan) 題性特別機製;倡導召開關(guan) 於(yu) 糧食安全、國際金融機製等的特別會(hui) 議,積極推動完善國際人權機製。中國支持對人權條約機構進行必要改革,促進條約機構與(yu) 締約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話與(yu) 合作。

  倡導開展國際人權交流合作。中國高度重視開展人權領域對外交流交往與(yu) 合作,致力於(yu) 在相互尊重、開放包容、交流互鑒基礎上開展建設性人權對話和人權磋商。自20世紀90年代起,中國陸續與(yu) 20多個(ge) 國家建立人權對話或磋商機製,同美國、歐盟、英國、德國、瑞士、荷蘭(lan) 、澳大利亞(ya) 、新西蘭(lan) 等西方國家或國際組織進行人權對話,同俄羅斯、埃及、南非、巴西、馬來西亞(ya) 、巴基斯坦、白俄羅斯、古巴、非盟等開展人權磋商。自1996年以來,與(yu) 澳大利亞(ya) 、瑞士長期開展人權技術合作。中國人權研究會(hui) 等人權領域非政府組織組團赴亞(ya) 洲、北美、南美、歐洲、大洋洲、非洲的數十個(ge) 國家交流訪問,並邀請多國人權領域的政府官員和專(zhuan) 家學者訪華,增進了理解與(yu) 互信。近年來,中國多次舉(ju) 辦國際人權研討會(hui) ,“亞(ya) 歐非正式人權研討會(hui) ”“北京人權論壇”“紀念《發展權利宣言》通過30周年國際研討會(hui) ”“南南人權論壇”“中歐人權研討會(hui) ”“國際人權文博會(hui) ”“中美司法與(yu) 人權研討會(hui) ”“中德人權研討會(hui) ”,拓展了國際人權交流合作的朋友圈,增進了在人權問題上與(yu) 各國的相互了解。

  積極引導國際人權治理變革。中國不僅(jin) 注重自身人權事業(ye) 的提升,也始終重視引導全球人權治理體(ti) 係變革。1954年,中國與(yu) 印度、緬甸提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nei) 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體(ti) 現了對國家獨立的認可,尊重了相關(guan) 國家和人民的自主權。1955年,在中國推動下,萬(wan) 隆會(hui) 議通過的《亞(ya) 非會(hui) 議最後公報》將“尊重基本人權”寫(xie) 入和平共處十項原則的第一條。萬(wan) 隆會(hui) 議通過的十項原則是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20世紀60年代興(xing) 起的不結盟運動把五項原則作為(wei) 指導原則。1970年和1974年聯合國大會(hui) 通過的有關(guan) 宣言接受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60多年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逐漸走出亞(ya) 洲走向世界,為(wei) 推動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建立新型國際關(guan) 係作出了曆史性貢獻,也為(wei) 國際人權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

  多年來,中國不斷總結提煉自身人權保障實踐經驗,向國際人權事業(ye) 貢獻中國智慧和方案。1993年,中國推動亞(ya) 洲國家通過《曼穀宣言》。中國作為(wei) 第二屆世界人權大會(hui) 的副主席國,參加《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的起草工作。中國提出的“發展對享有所有人權的貢獻”的決(jue) 議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i) 通過,首次將“發展促進人權”引入國際人權體(ti) 係。近年來,中國提出的推動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理念在國際社會(hui) 引起熱烈反響,多次被寫(xie) 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i) 、聯合國安理會(hui) 等機構的決(jue) 議,為(wei) 推動國際人權治理向著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八、推動世界人權事業(ye) 發展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在不斷推進自身人權事業(ye) 的同時,積極支持廣大發展中國家擺脫殖民統治、實現民族獨立、消除種族隔離的正義(yi) 事業(ye) ,努力提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能力、提供發展援助、進行人道主義(yi) 援助,在維護世界和平與(yu) 發展、推動國際人權事業(ye) 發展進步等方麵作出了重要貢獻。

  助力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國注重推動廣大發展中國家人民生存權、發展權的實現,長期在基礎設施及教育、衛生、農(nong) 業(ye) 等領域向亞(ya) 洲、非洲、拉丁美洲等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提供支援和幫助。中國在提供國際援助時,堅持不附帶任何政治條件、不幹涉受援國內(nei) 政,始終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對待、重信守諾。1963年,中國首次派出援外醫療隊,截至2019年8月,已累計派遣醫療隊員2.6萬(wan) 人次,診治患者2.8億(yi) 人次。1964年,中國政府宣布以平等互利、不附帶條件為(wei) 核心的對外經濟技術援助八項原則,確立了中國開展對外援助的基本方針,在工業(ye) 、農(nong) 業(ye) 、教育、醫療、公共設施等各部門、各領域廣泛開展對外援助。中國同多個(ge) 發展中國家建立了經濟技術合作關(guan) 係,援建了坦讚鐵路、毛裏塔尼亞(ya) 友誼港、中非友誼醫院、老撾琅勃拉邦醫院、斯裏蘭(lan) 卡紀念班達拉奈克國際會(hui) 議大廈、埃及開羅國際會(hui) 議中心、肯尼亞(ya) 國際體(ti) 育中心、坦桑尼亞(ya) 國家體(ti) 育場等一批重大基礎設施。近年來,中國國家主席習(xi) 近平等黨(dang) 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在國際場合宣布係列重大對外援助倡議和舉(ju) 措。中國多次主動免除與(yu) 中國有外交關(guan) 係的最不發達國家、重債(zhai) 窮國、內(nei) 陸發展中國家、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債(zhai) 務。

  著力提升其他發展中國家發展能力。20世紀50年代開始資助其他發展中國家學生來華學習(xi) ,幫助亞(ya) 洲和非洲國家建設普通和技術院校,60年代開始向發展中國家派遣援外教師,70年代至80年代以接收留學生的方式專(zhuan) 門為(wei) 受援國培養(yang) 中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近年來,中國先後設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南南合作與(yu) 發展學院、金磚國家經濟技術合作交流計劃等,通過舉(ju) 辦培訓、外派管理人員和技術專(zhuan) 家、提供獎學金等方式,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培養(yang) 人才。為(wei) 支持全球婦女事業(ye) 發展,2015年,習(xi) 近平主席在全球婦女峰會(hui) 上宣布,邀請3萬(wan) 名發展中國家婦女來華參加培訓,並在當地為(wei) 發展中國家培訓10萬(wan) 名女性技術人員。中國發起成立亞(ya) 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si) 路基金,與(yu) 其他金磚國家共同發起成立新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充分借助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等機製的帶動作用,提出共商共建共享“一帶一路”倡議,與(yu) 沿線國家或地區達成合作項目,主動分享發展機遇和經驗,為(wei) 增進各國民生福祉作出新貢獻。

  積極開展人道主義(yi) 援助。中國的人道主義(yi) 援助對象和規模不斷擴大,同時,中國始終恪守反對人道主義(yi) 幹涉的原則,從(cong) 不幹涉被援助國內(nei) 政,充分尊重當地人文環境和風俗習(xi) 慣。中國積極參與(yu) 聯合國機構主導的國際人道主義(yi) 活動,1979年加入聯合國兒(er) 童基金會(hui) 、世界糧食計劃署,恢複了在聯合國難民署執委會(hui) 的活動,並多次向其捐款捐物。2004年中國建立人道主義(yi) 緊急救災援助應急機製,向朝鮮、孟加拉國等國提供糧食等人道主義(yi) 物資援助;向東(dong) 南亞(ya) 國家提供防治禽流感技術援助;就幾內(nei) 亞(ya) 比紹蝗災和霍亂(luan) ,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非洲埃博拉、黃熱病、鼠疫等傳(chuan) 染病疫情,尼泊爾、日本、伊朗、海地、智利、厄瓜多爾、墨西哥地震,馬達加斯加、美國卡特裏娜、加勒比有關(guan) 國家颶風,菲律賓超強台風海燕,印度洋海嘯、印度尼西亞(ya) 巽他海嘯,馬來西亞(ya) 、緬甸、巴基斯坦洪災,老撾水電站潰壩,智利山火等提供物資、現匯或人員等人道主義(yi) 援助。在2011年利比亞(ya) 撤僑(qiao) 行動中,中國協助亞(ya) 洲、歐洲12個(ge) 國家撤離約2100名外國公民。在2015年也門撤僑(qiao) 行動中,中國協助亞(ya) 洲、非洲、歐洲、美洲15個(ge) 國家撤離279名外國公民。

  努力維護世界和平與(yu) 安全。作為(wei)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積極倡導者和堅定實踐者,中國不僅(jin) 自身積極奉行和平外交思想、注重與(yu) 各國和平共處,而且積極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致力於(yu) 推動南南合作和南北對話,努力縮小南北差距。中國在巴勒斯坦問題、伊朗核問題、朝鮮半島問題、敘利亞(ya) 問題等重大國際、地區熱點問題上積極建言獻策、身體(ti) 力行,呼籲各方冷靜克製,以政治外交等手段和平解決(jue) 爭(zheng) 端。中國積極參與(yu) 國際執法安全合作,在聯合國、國際刑警組織、上海合作組織等國際和地區組織框架下加強合作,打擊一切恐怖主義(yi) 、分裂主義(yi) 、極端主義(yi) 犯罪和毒品犯罪。中國自1990年起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是聯合國安理會(hui) 常任理事國中派出維和人員最多的國家,也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第二大出資國。截至2018年5月,中國已累計向蘇丹、黎巴嫩、柬埔寨、利比亞(ya) 等國家和地區派出維和軍(jun) 事人員3.7萬(wan) 餘(yu) 人次,先後派出維和警察2700餘(yu) 人次,參加了約30項聯合國維和行動。

  結束語

  新中國的70年,是為(wei) 中國人民謀幸福的70年,也是為(wei) 世界人民謀發展的70年。新中國人權事業(ye) 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永載史冊(ce) 。這是中國道路的成功,是中國人民的勝利。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之際,中國人民願與(yu) 世界各國人民一道分享成功與(yu) 勝利的喜悅。

  當前,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人民正在為(wei) 實現“兩(liang) 個(ge) 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而努力。在未來的歲月裏,隨著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實現,隨著國家基本實現現代化,隨著建成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強國,中國人民必將享有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權利,中國人民必將在更高水平上實現全麵發展。

  在新的曆史時代,中國將秉持文明多樣和文明交流互鑒精神,與(yu) 國際社會(hui) 一道,推動各國共同發展、共同繁榮,促進世界人權事業(ye) 發展,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ti) 。

發布時間:2019年09月23日 15:14 來源:新華社 編輯:田延華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