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學習問答 29. 在開展鄉村治理過程中,對村黨組織幹部的任職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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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黨(dang) 組織書(shu) 記應當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hui) 主任和村級集體(ti) 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村“兩(liang) 委”班子成員應當交叉任職。

  村務監督委員會(hui) 主任一般由黨(dang) 員擔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員會(hui) 成員的村黨(dang) 組織班子成員兼任。村民委員會(hui) 成員、村民代表中黨(dang) 員應當占一定比例。

發布時間:2019年01月22日 15:19 來源:ky体育中心 編輯:楊安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