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 容提要:改革開放40年來,從(cong) 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成為(wei) 我們(men) 黨(dang) 的一項方針到依法治國成為(wei) 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從(cong) 加強法製到依法治國再到全麵依法治國,我們(men) 黨(dang) 對全麵依法治國與(yu) 改革開放偉(wei) 大實踐、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與(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偉(wei) 大事業(ye) 之間密切關(guan) 係的認識不斷深化,對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規律的把握日益深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把全麵依法治國納入“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提出全麵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將堅持全麵依法治國確立為(wei) 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十四條基本方略之一,成為(wei) 我們(men) 在新時代新征程上堅定不移厲行法治、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思想之基和動力之源。
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開啟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偉(wei) 大征程,也開啟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偉(wei) 大征程。改革開放既產(chan) 生了對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的迫切需求,也形成了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的強大動力;依法治國為(wei) 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提供製度規範和法治保障,促進改革開放沿著正確方向不斷前進。改革開放的40年,是依法治國不斷深化、法治中國走向成熟的40年。
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成為(wei) 黨(dang) 的一項方針
新中國一成立,我們(men) 黨(dang) 就高度重視國家的法製工作。在百廢待興(xing) 、國家建設任務繁重的情況下,不僅(jin) 製定了“五四憲法”,頒布了婚姻法,還出台了許多國家機關(guan) 的組織法和各種行政管理法規。但後來由於(yu) 受錯誤思想影響,我國法製建設走了一段彎路。“文革”之後,鄧小平同誌認真總結我們(men) 黨(dang) 在治國理政上的經驗教訓,指出“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製定出來”。他已經深刻意識到國家治理必須具有穩定性和連續性,並明確提出“為(wei) 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製。必須使民主製度化、法律化,使這種製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作出“全黨(dang) 把工作著重點轉移到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上來”的重大決(jue) 策,並提出“必須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yan) ,違法必究”。這標誌著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已經成為(wei) 我們(men) 黨(dang) 的一項方針。我們(men) 黨(dang) 遵循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原則,不斷完善民主法製,以政策和法製手段協同推進國家治理。黨(dang) 的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後僅(jin) 僅(jin) 半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二次會(hui) 議就通過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i) 選舉(ju) 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e) 法等多部法律。1982年通過的憲法正式寫(xie) 入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的基本原則,規定國家維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的統一和尊嚴(yan) ;一切國家機關(guan) 和武裝力量、各政黨(dang) 和各社會(hui) 團體(ti) 、各企業(ye) 事業(ye) 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可以看出,我們(men) 黨(dang) 已經認識到法製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並在各項工作中更加強調運用法治手段。
當時,雖然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已成為(wei) 黨(dang) 的一項方針,但由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建設還處於(yu) 初期階段,我們(men) 黨(dang) 對法製與(yu) 改革開放、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關(guan) 係的理論認識也剛剛起步,許多問題的處理還必須同時依靠法製之外的其他方法,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不可能一步到位。既靠政策,又靠法製,向法製“逐步過渡”,這是由當時整個(ge) 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hui) 條件決(jue) 定的。比如,當時的立法數量還不能充分滿足依法辦事的需要,人民群眾(zhong) 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還不適應全麵實行法治的要求。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必然要經曆一個(ge) 逐步建立健全的曆史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依法治國成為(wei) 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進入上世紀90年代,隨著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逐步確立,麵對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客觀需要,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建設按下快進鍵、進入快車道。公司法、擔保法、國家賠償(chang) 法、行政處罰法等一大批適應改革開放要求的法律法規相繼出台。紮根於(yu) 改革開放和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的偉(wei) 大實踐,緊緊圍繞黨(dang) 和國家工作大局和奮鬥目標,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建設深入推進。在這一時期,我們(men) 黨(dang) 對法治運行規律的把握不斷深化,認識到依法治國對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hui) 全麵進步、保障國家長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yi) ,將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確立為(wei) 我國整個(ge) 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事業(ye) 的一個(ge) 重要部分。
這一時期,我們(men) 黨(dang) 對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的認識達到一個(ge) 新高度,這集中反映在1997年黨(dang) 的十五大報告中。雖然在此之前,已經有多個(ge) 黨(dang) 和政府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概念,但黨(dang) 的十五大報告以更為(wei) 權威的形式係統全麵地闡述了我們(men) 黨(dang) 的依法治國理論,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zhong) 在黨(dang) 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e) ,管理社會(hui) 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的製度化、法律化。報告將依法治國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強調依法治國是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hui) 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於(yu) 1999年寫(xie) 入憲法、2002年寫(xie) 入黨(dang) 章,依法治國作為(wei) 我們(men) 黨(dang) 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基本方略的地位從(cong) 根本上得到確認,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奮鬥目標日益明確。
從(cong) 提出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法製到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在黨(dang) 的領導下,法治中國建設進入蓬勃發展的新階段。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在立法、執法、司法和普法教育等方麵都有大量工作要做。我們(men) 黨(dang) 團結帶領人民,從(cong) 理論和實踐結合上進行了不懈探索。全國人大相繼製定行政許可法、行政強製法等體(ti) 現依法治國要求、規範國家治理行為(wei) 的一大批法律,著力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律體(ti) 係。2004年,國務院頒布《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推出四個(ge) 五年改革綱要,最高人民檢察院落實檢察改革三年實施意見,持續推動司法體(ti) 製改革,努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hui) 主義(yi) 司法製度。一係列全麵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紮實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建設的改革舉(ju) 措紛紛出台,我們(men) 黨(dang) 對如何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理論認識更加科學、更加全麵,在立法、執法、司法、普法等法治實踐領域也積累了寶貴經驗,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
全麵依法治國成為(wei)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
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法治中國建設取得曆史性成就。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作出了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首次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從(cong) 方針到方略、方式,從(cong) 加強法製到依法治國再到全麵依法治國,我們(men) 黨(dang) 對全麵依法治國與(yu) 改革開放偉(wei) 大實踐、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與(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偉(wei) 大事業(ye) 之間密切關(guan) 係的認識不斷深化,對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規律的把握日益深入。
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圍繞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的戰略目標,確立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國、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三大戰略舉(ju) 措,形成“四個(ge) 全麵”戰略布局,全麵依法治國在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整體(ti) 發展戰略中處於(yu) 四梁八柱的基礎性地位。無論是在改革開放40年的曆程中,還是在中國現代化的百年征途上,抑或在世界社會(hui) 主義(yi) 500年演進中,提出全麵依法治國的戰略舉(ju) 措都具有非凡的意義(yi) ,標定了法治中國建設新的裏程碑。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hui) 分別對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全麵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全麵依法治國領域重點難點改革穩步推進,解決(jue) 了許多長期想解決(jue) 而沒有解決(jue) 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
實踐發展永無止境,理論創新永無止境。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我們(men) 黨(dang) 形成了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規律性認識,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就要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ti) 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ti) 係、嚴(yan) 密的法治監督體(ti) 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ti) 係,形成完善的黨(dang) 內(nei) 法規體(ti) 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一體(ti) 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黨(dang) 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進入新時代,這不僅(jin) 明確了我國發展新的曆史方位,也明確了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新的曆史方位。報告提出全麵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的重大論斷。將全麵依法治國與(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本質聯係起來,意味著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就必須堅持全麵依法治國。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hui) 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報告將堅持全麵依法治國確立為(wei) 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的十四條基本方略之一,反映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全麵深化改革開放的內(nei) 在邏輯要求。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包含一係列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不僅(jin) 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理論集大成式的最新成果,也是我們(men) 在推進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曆史征途上堅定不移厲行法治、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思想之基和動力之源。
回顧曆史,改革開放以來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取得的曆史性成就和進步,離不開依法治國的全麵有效實施。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中國人民接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過程如此艱辛,也如此壯闊。從(cong) 新的曆史起點再出發,把改革開放繼續推向前進,續寫(xie) 新的輝煌,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中國夢,需要我們(men) 按照黨(dang) 的十九大繪就的全麵依法治國新藍圖,繼續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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